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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北京月薪3万'私人保姆'竟是陪床阿姨照顾有钱老板?

 阅尽天下沧桑 2017-08-30
“高薪”招聘保姆,实际上“招聘”的却是陪床阿姨。这种事情许多年前就有报道,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从法律的角度看,有“性交易”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由于它的存在具有隐蔽性,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双方各取所需,因此,没有诉讼,法不追究也无从追究。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存在?像北京这样的大都市,繁华富裕,中产以上的家庭,没有老伴的老年人,自己经济富足,支配自由,子女有事业,能挣大钱,顾不上照顾老人,为老人请个保姆,基本上是中产以上人家的生活模式。所谓“陪床保姆”,无疑是发生在富有的单身老年男性身上,生活没有压力,锦衣玉食,讲究养生,老而不衰,对性有正常的需求,找人不足为怪。那么,找个老伴光明正大的过日子多好,为什么偏偏弄个地下保姆打姘呢?找老伴不难,难的是财产和子女,为老子的财产,子女不会轻易答应老人再婚。半路夫妻第一要紧的是财产风险,他占有的财富巨大,又都到了大限可期的晚年光景,一旦“驾崩”,对方势必要分割财产,他当然心有不甘,子女更是不能容忍,家庭必起风波,财产必然外流。退一步说,若她先走了,至少得为她出丧葬费,也是一笔不薄的开销,万一再遇上对方子女贪得无厌的死缠,惹上官司就更劳神费力。与其娶一个老伴还不如以保姆的名义,每月打赏3万,获得额外的利益,却不显山不露水,虽然违法,没人起诉也无从取证,几乎没有什么法律风险,而且不乐意了还可辞退更换。这样的状态,既满足了老人生理上、心理上的需要,又保全了财产,子女也宁愿让老人出些“打赏”钱。做这份保姆工作的必定是穷人家的女人,如果她是单身,两人打姘也可以理解,这年头实在无法在金钱面前装高尚,如果她有家庭,即便法不究,却败坏了公序良俗,让亲人蒙羞,更可能是“福兮祸之所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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