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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及思路

 尘世呓语 2017-08-31

 

 

近年来,海西州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上依托资源优势,立足区域实际,不断调整和完善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思路,明确新能源产业定位,初步形成合理产业布局,推进了新能源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可持续发展。

一、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

(一)园区建设初具规模。积极开展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先后完成《格尔木东出口光伏发电园区总体规划》、《青海省德令哈西出口光伏(热)发电园区总体规划》和《青海省乌兰县东大滩光伏发电园区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评审,为全州光伏(热)发电大规模集中发展和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科学依据。目前,各园区引进以太阳能发电为主的企业48家,累计投资333.83亿元,建设项目100个,总装机容量达到2498兆瓦。其中,德令哈工业园区重点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大力发展光能、风电上下游关联产业,青海日晶、广东明阳、深圳爱能森、青海博昱等装备制造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

(二)光伏产业发展迅速。紧抓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在推动光伏产业发展方面的机遇,中电投、中广核、中节能、国电电力、大唐国际、中国风电等一批国字号能源巨头企业相继落户各光伏发电园区。其中,格尔木光伏园区引进企业28家,建成项目62个,装机容量1738兆瓦;德令哈光伏发电园区引进企业11家,建成项目21个,装机容量390兆瓦;乌兰光伏园区引进企业7家,建成项目11个,装机容量220兆瓦;大柴旦地区引进企业2家,建成项目6个,装机容量150兆瓦。

(三)风电发展态势良好。截至2014年底,全州纳入国家能源局“十二五”前四批计划的风电项目30个,总装机容量为1438兆瓦。已相继建成黄河中型、东方华路、三峡新能源、国投等7个项目,风电装机容量达317兆瓦;华电、聚鸿等一批项目已取得核准批复。

(四)光热发电前景广阔。目前,海西州已开工建设光热项目2个,浙江中控10兆瓦光热电站已建成并网发电;中广核50兆瓦光热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亚洲新能源德令哈50兆瓦光热项目已完成土地预审工作;黄河上游2×135塔式光热电站2015年开工建设;阿本戈乌兰50兆瓦光热项目取得前期工作批复;青海博昱德令哈光热装备制造项目已开工建设,配套的50兆瓦光热发电项目取得前期工作批复;深圳爱能森熔盐储能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余光热发电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电网送出条件薄弱,制约新能源后续发展。部分地区电网基础设施薄弱,新能源发电输出条件有限,加之本地电力消纳能力不足,限制了新能源产业的后续发展。同时,由于光热行业标准电价尚未确定,严重影响企业开发建设的积极性。

(二)产业化水平较低,园区配套设施亟需加强。目前,光伏光热产业只局限于产业链下端的发电产业,其它诸如多晶硅原材料制造、硅锭、硅片、太阳能电池及电池组件等产业链尚未形成。同时,全州各光伏产业园区公共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乌兰等光伏发电园区道路、供排水、通讯、防洪等配套设施尚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科学谋划定位,统筹规划新能源产业发展。一是科学制定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使之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适应,与电网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统筹规划新能源产业集群布局,科学定位新能源产业园区功能,实行相对集中的开发建设。二是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加快生产要素的集聚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新能源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二)实施项目带动,延伸新能源发展产业链条。一是围绕壮大新能源主导产业,谋划、储备一批综合效益好、带动性强的大型光电、风电产业项目。二是在并网方面加快现有变电站的扩能改造工作,积极探索光伏发电园区企业按上网容量比例出资建设输变电工程模式,切实提高并网能力。在土地方面积极研究并利用好政策,寻求增加建设用地途径,充分利用海西土地资源丰富的优势,确保用地供给。三是对在建项目制订详细工作推进计划,最大限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签约项目,做好跟踪协调服务,促进项目落地建设;对建成项目抓好投产运行,尽快发挥效益。四是引进太阳能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及装备项目,打造集高端装备研发制造、系统集成、光伏电站和太阳能热电站输出于一体的太阳能产业链;同时引进风电整机制造项目,打造集关键零部件制造、系统集成、风电场开发服务于一体的优势产业链。

(三)加强基础建设,夯实新能源产业持续发展水平。一是力争在德令哈布点建设750千伏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都兰、茫崖、冷湖、天峻等地区电网网架结构,提高新能源接纳能力。积极推进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地区火电项目建设进度,为新能源项目上网提供电力支撑。二是完善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将格尔木东出口、德令哈西出口、乌兰东大滩及都兰诺木洪打造成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的重点园区,鼓励引导新能源企业向园区集中,增强园区的集聚效应。

(四)抢抓政策机遇,全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一是制定出台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对引进的重、特大新能源项目、高科技项目、龙头型项目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并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二是谋划、储备、引进一批对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示范项目,努力提高项目争取的命中率;加强项目跟踪落实,对已上报争取的新能源项目,专人负责盯办,积极衔接落实。三是强化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新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项目审批、要素供给、协调服务、优惠政策落实等事项,合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州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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