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企业为一般纳税人,7月20日购进货物一批,已验收入库,支付货款(含增值税)35.1万,已取得发票但考虑当月进销项匹配的情况,暂未认证;8月财务人员认证该发票并当月认证通过。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30 万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5.1 万 贷:银行存款 35.1 万 取得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万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5.1 万 亿企赢最新推出线上财税课程《剖析财务人员实务中遇到的增值税50个问题及风险防范》,详细解析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增值税处理问题及防范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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