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病与并病 合病与并病之说,首见于《伤寒论》。合病,是两经或两个部位以上同时受邪所出现的病证。合病多见于感邪较盛,而正气相对不足,故邪气可同时侵犯两经或两个部位。如太阳与少阳合病,太阳与阳明合病,以及发热、恶寒、咳嗽等肺卫症状与腹泻、腹痛等脾胃症状同时出现。温病学中的卫气同病、气血两燔、气营两燔也属合病的范畴。 并病,是指感邪后某一部位的证候未了,又出现另一部位的病证。并病多体现于病位传变之中,即病变部位或场所发生了相对转移。 并病与合病的区别在于:合病是感受一种邪气可致多部位的侵害,出现多部位的病证;并病是指在疾病过程中病变部位的传变,而原始病位依然存在。故《伤寒来苏集·伤寒论翼》说:“合则一时并见,并则以次相乘。” 中医公益讲堂官方微信ZYGYJT 您的需求,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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