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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直接督办!两个盗掘古文化遗址案告破,229件春秋晚期文物被收缴!

 gudian386 2017-09-02

《大众日报》客户端新锐大众记者8月23日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公安局获悉,近期,枣庄、滕州两级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了盗掘滕州市官桥镇大韩村古文化遗址案,打掉2个盗掘古墓葬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收缴文物229件,其中青铜器169件,玉器60件。

山东大学、国家博物馆和陕西、河南等文物鉴定专家对收缴文物逐个进行了鉴定,最终得出结论:全部为春秋晚期文物,其中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46件。该案缴获的文物数量之众,级别之高,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其中收缴的春秋晚期倪公戈刻有铭文12字,经专家破译为“倪公克父,择其吉金,作其元用。”其意是:古时的倪国公朱克父,专取好的金属材料,做成此戈,从现在开始,要一代代延续使用下去。此戈成功收缴填补了我省实物考究春秋晚期青铜器的空白。

2016年11月,滕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称有人在官桥镇大韩村古文化遗址内盗掘文物。滕州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12月13日夜,专案组在大韩村古文化遗址内将正在盗掘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华(男,56岁,山东巨野人)等4人当场抓获。通过审讯、深挖,发现以秦某(男,42岁,山东滕州人)、高某华为首的2个犯罪团伙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公安部将此案列为部督案件,直接指挥协调案件侦办。

在掌握了以秦某为首的盗掘团伙的情况后,专案组兵分四路同时出击,将秦某等4名主要嫌疑人抓捕到案。现查明,秦某等4人伙同他人先后3次窜至大韩村盗掘古墓葬,盗得大量青铜器文物。其中第一次、第二次盗掘的青铜编钟、铜壶等文物,倒卖获利270万元;第三次出土的青铜鼎等文物藏匿在王某启家中。民警迅速赶赴王某启家中将还未来及倒卖的青铜器缴获,其中包括青铜鼎、戈等珍贵文物。为了追缴文物,专案组昼夜分析研判,购买文物的嫌疑人刘某峰逐步浮出水面。通过民警不懈努力、艰苦工作,3月14日,刘某峰主动投案自首,将45件青铜器文物全部上交。

随后专案组又多次开展抓捕行动,又有11名犯罪嫌疑人落网,追缴被盗掘的60件玉器和一批青铜器。该案犯罪嫌疑人孟超、刘建涛一直在逃,7月31日,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令逃犯公开通缉。经过专案民警艰苦细致工作,犯罪嫌疑人刘建涛于8月1日被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孟超于8月4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悉,目前,2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滕州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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