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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兰西出台新规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毛毛虫jfcvspnd 2017-09-05

  为从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刹住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正之风,实现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兰西县纪委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近日出台了《兰西县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试行)》,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出了严格、明确、细致的要求。

  据悉,该县还要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组织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或同级纪委(纪检组)进行书面报告,并填写承诺书。婚事要在15个工作日前报告,丧事实行事前口头报告、事后书面报告制。正副科级干部事前要向县纪委报告,其他干部事前要向所在部门的纪委(纪检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拟操办事宜的原由、方式、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受邀人员的范围、使用车辆来源等情况。

  此外,该县还畅通网站、微信、短信等监督举报渠道。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变相操办、分散操办、只收礼不操办、委托他人操办等违规违纪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或述责述廉会议上应把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作出说明,主动接受职工干部监督。 (采编:朱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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