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职称评审,护理专业主任护师资格评审条件有哪些,护理论文发表有哪些具体的要求,本文小编为您总结如下,仅供参考。 第一条:学历、资历条件 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护师资格后,受聘副主任护师职务5年以上。 第二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一)有丰富的护理实践经验,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有处理突发事件的护理抢救工作能力; (二)熟练正确地指导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培养专门人才,承担大、中专护理教学工作,并进行学术报告或讲座3次以上。 第三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二)取得下列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 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3.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四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二)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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