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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系统修订挂牌条件:两年营收累计不低于1000万

 千股封牛 2017-09-06

2017年09月06日 18:10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9月6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修订后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

  据记者了解,早在2013年6月全国股转系统便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简称“《指引》”),具体解释了公司股票挂牌的六个基本条件。

  随后,针对原《指引》执行中的常见问题,全国股转系统又陆续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和(二)(以下简称“《问答》”)对挂牌条件和适用标准予以进一步解释。

  《问答》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总结了新三板挂牌门槛近乎零门槛的时代。但《问答》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也给中介机构在执行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因此,此次修订一是将《问答》中涉及挂牌条件适用标准且执行较为成熟的内容梳理并纳入《指引》中;二是将原《指引》和《问答》中较为原则、操作性不强的部分标准作进一步明确、细化;三是将原《指引》和《问答》在执行中面临新问题的部分标准予以规范、调整;四是原《指引》部分标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予以调整。

  本次《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本次《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明确了国有股权设置批复的相关要求;公司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由“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变更为“不得早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明确了申请挂牌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范围和相关条件适用的标准;细化了“营运记录”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标准;完善了“公司治理机制健全”的适用标准,列示了公司应建立的治理制度、增补了公司董监高人员任职资格限制情形;细化了公司财务规范性的具体要求等。

  本次《指引》修订是否意味着挂牌准入门槛的提高?

  答:本次《指引》修订并未提高挂牌准入门槛:首先,本次修订没有突破上位规则中关于挂牌基本条件的规定,坚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框架内对六个挂牌基本条件进一步细化、进一步明确;其次,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将《问答》中的相关要求梳理并纳入《指引》中,实现业务规则体系的规范化,修订后《指引》中新增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环保合规、持续经营能力界定、财务规范性、资金占用具体情形、失信惩戒等内容早已在《问答》中发布,并未发生变化;再次,本次修订中对“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营运记录”要求的进一步细化、量化,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和证监会的监管政策、满足市场发展需要、防控市场风险、便于公司和中介机构理解与操作,总体上未提高挂牌准入门槛。

  调整“公司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要求的原因?

  答:本次修订将 “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调整为“公司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调整后,不会再出现申报材料中主体的法律形式不一致问题(如审计报告主体为有限公司,申报主体为股份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也可以保持统一口径;相关调整有利于申请挂牌公司在申报前规范公司治理。

  进一步明确“营运记录”相关要求的原因?

  答:营运记录是对公司历史经营情况的反映,是关键资源要素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的实际体现。与业务相匹配的营运记录,可以较好的反映公司商业模式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我们从公司与市场发展的双重实际出发,在营业收入、股本、每股净资产等方面提出一定要求,既有利于引导公司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规划发展、参与资本市场,也有利于市场控制风险,为大多数中小企业提供稳定高效的资本市场服务。

  挂牌准入负面清单是否继续适用?

  答:挂牌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发布后,对主办券商完善推荐标准、提高挂牌公司质量、更好服务于科技创新类企业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鉴于负面清单相关要求已成为各主办券商推荐挂牌公司遴选、立项的标准,为便于挂牌条件适用标准的统一执行、形成明确的市场预期,经认真研究,我们在本次指引修订中摒弃了挂牌准入负面清单中不便于操作的相关要求,吸收了市场主体普遍接受且对市场发展和风险控制有利的部分要求,如将营业收入指标纳入营运记录要求等,挂牌准入负面清单不再继续适用。

               
 
    证监会副主席:中国新三板挂牌企业超1.1万家

  中新社北京2017年9月14日电 (夏宾)14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出席北京CBD国际金融圆桌会时透露,目前,中国新三板挂牌企业超过1.1万家,2017年前7个月融资金额752亿元(人民币,下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超过2万家。

 

  姜洋表示,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已经9年,尽管以人工智能、3D打印、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涌现,但尚未形成强劲的增长动能,全球经济仍处在动能转换的换挡期。从中国国内看,中国宏观经济稳中向好,转型升级加快,新的增长动能不断积聚。

  姜洋介绍,近三年,中国战略性新兴行业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占A股净利润的比重上升5个百分点。2017年上半年,1125家战略性新兴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速均超过25%,延续了高增长态势。

  “当然,我国新兴产业虽然发展快,但总量还比较小。”姜洋称,例如,高新技术投资仅仅占制造业投资的10%左右,难以弥补传统产业下滑的缺口,新旧动能转换任重道远,急需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创新,来释放经济增长新动力。

  为此,中国证监会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基础性功能,有力地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

  一是稳步发展股权融资,加速资本形成。2016年初至2017年7月底,累计实现各类股权融资约3.6万亿元。

  二是拓展资本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覆盖面,支持创新创业。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超过1.1万家,2017年前7个月融资金额752亿元,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超过2万家。

  三是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在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促进存量资源调整。2016年初至2017年7月底,全市场并购重组交易额达3.38万亿元,基于产业整合的并购重组超过70%。

  四是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数量质量协调发展,丰富直接融资工具。2016年以来,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额超过5.4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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