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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的正确打开方式

 昵称31728201 2017-09-07

孝道,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辞书之祖《尔雅》定义为“善事父母为孝”,汉代贾谊的《新书》界定为“子爱利亲谓之孝”,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为人子者,孝敬父母本是天经地义,而且个体条件不同,孝敬的方式也各异。但我们的传统就是干什么也非树个标杆不可,在孝道方面就是“二十四孝”,仿佛达不到这个标准就是不孝之子。可你试着去做做试试?这绝逼是一种灭绝整个民族的快捷方式。


怀橘遗亲、亲尝汤药之类不难做到,哭竹生笋、卧冰求鲤就有点扯了,我辈就算哭死冬天也哭不笋来,卧在冰上冰成冰棍鲤鱼也不会跃出来,纯属无稽之谈。


再往下看就非常恐怖了,郭巨埋儿奉母——“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且不说埋儿得金的事情是真是假,就算是真的,机率只怕是一百万次埋儿能有一次得金的机会就很不错了。再者,难道郭巨真的到了要埋儿奉母的地步了么?非常值得怀疑。一个三岁小儿,能吃多少,自己和妻子省一点足够。


在古代,有些人有精神洁癖,好名如好色,甚至把名声看得比性命重要。比如海瑞,因五岁女儿接受了男仆的糕饼,就以“男女授受不亲”的名义逼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我怀疑郭巨存在这样的心理疾病。只是以自己儿子性命搏名,这代价未免太大。


父(母)慈子孝,本是多么温馨的场景,忽然切换成挖坑埋儿的惨剧,以今人的理解范围,这样血淋淋的孝道只怕难以接受。但想想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或许可以解释明白——“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历代统治阶级,为毛极力推荐“二十四孝”?只不过是他们惯于吃人,为了继续吃人,只好努力忽悠下去,哪管治下驴民信还是不信。齐恒公不是吃了易牙儿子的肉赞不绝口么,还一个劲夸易牙是忠臣,忠君胜于爱自己的亲骨肉。


自古“忠”“孝”不分家,而且忠孝难以两全时,统治阶级往往忽悠你尽忠,所以忽悠你尽孝的最终目的不过是尽他们所谓的“忠”。尽忠的事例就更多了,哪怕来个“二百四十忠”也囊括不了。


纣王杀比干剖视其心,屈原投汨罗江,勾践“兔死狗烹”杀文种,汉高祖刘邦杀韩信,宋高宗“莫须有”杀岳飞,明成祖灭方孝孺十族,崇祯冤杀袁崇焕,不可胜数。


于是形成了不管主子怎么昏庸做臣子的也要尽忠的“核心”价值观,貌似主子越昏庸,做臣子的尽忠死节越有价值一样。


另如后世某朝,所树典型更是罄竹难书,铡刀超女,日记文青,托弹专家,堵枪小哥,烧烤小鬼……新鲜的血肉,香气四溢——请请请,请君品尝!


So,所谓的“二十四孝”,今天要你埋儿奉母,明天就要吃你儿子的肉了,甚至吃你的肉。你不但不会心生怨恨,还会感激皇恩浩荡,予你青史留名的机会。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只要不是为了自由,任何忽悠你献出自己生命的行为,都是赤果果地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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