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时讯”公号9月7日消息,记者从通州检察院了解到,近日,通州“582路公交车伤人事件”犯罪嫌疑人刘某被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依据批准逮捕决定对刘某执行逮捕。 据通州检察院介绍: 2017年7月17日上午,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地区一辆582路公交车上,刘某与一女子发生纠纷,当该车行驶至翠屏南里站时,刘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该女子颈部、后背等多处扎伤,造成女子颈静脉破裂、肺破裂,失血性休克。随后,刘某被见义勇为的乘客当场控制。 逮捕后,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完善证据,待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新闻回顾 通州公交582路伤人事件最新进展!女性该如何应对公共场所猥亵? 寻人!这两位姑娘曾救助通州582路公交车上被刺女子! 获重奖!通州表彰582路公交车上两名见义勇为者 2017年7月17日上午,通州582路公交车上一男子持刀将一女子扎伤。 2017年7月17日,据网友@新华lois爆料: 早8点多,582路公交上一猥琐男猥亵女孩并持刀伤人,我同事就冲上去用身子给他压倒制服,很快警察和急救就赶到现场,把姑娘送往急救,把那猥琐男押走了!姑娘们在外一定要小心,遇到猥琐男及时呼救报警!! 另有自称同行乘客透露,男子在猥亵后遭到女子掌掴,男子遂掏出水果刀将女子扎伤。 当天,通州警方于16:43在微博发布情况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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