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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十大忌讳|

 senllon 2017-09-10
策划十大忌讳
1、个人崇拜论——过分夸大“策划大师、营销专家”的个人作用并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必须破除个人迷信论,树立正确的营销观念。
2、地段唯一论——即使在同一地段,照样可以让高价房与低价房共存,甚至高价房比低价房更热销。因为房地产营销的根本就是附加值的认识过程及形成过程。
3、广告决定论——以广告代理策划,用广告取代营销,这是一个市场通病。在营销策划队伍中,也形成广告决定市场的观念。不改变广告决定论,就不能正营销之风。
4、花色抢市论——房地产营销是一个从前期设计,策划到后期营销推广的有机系统,不是方案销售论,不是靠夸大卖点的客户导入论。策划方案没有固定模式,营销缺管氛围和条件不同,简单仿效都不是出路。
5、营销万能论——房地产不能没有营销,但决不能有营销万能的倾向。物业第一性,营销第二性,没有物业的基础,就不可能有营销的前提。营销较为重要的一 点,就是从前期设计中把握物业的市场前景,我们把它称为“物业胎教”。
6、低价定局论——许多人认为所谓市场营销,其实没有任何诀窍,只要把价格降低,低到能够销售为止。合理调整价格是市场营销所必须把握的部分,但必须理解与把握售价。只有不断地利用现代营销手段去构筑品牌,在品牌基础上确定物业价格,才能使行业向健康方向发展。
7、承诺堆积论——夸大物业特征,向客户进行各色承诺,以营销游击队方式处理与开发商的关系,导致承诺堆积并发生质变。房地产市场营销应该有分析物业卖点,展开卖点的一个过程,不应该是人为地制造卖点。
8、经验决定论——中国房地产营销业有两大缺陷,第一是在没有营销分离时硬要剥离,第二是本质意义上忽略产品本身去营销。这种走捷径和临时通道的方式,不能称为真正的市场营销。
9、风式销售论——所谓“风式销售”就是针对某一物业特色过分渲染。许多购房者曾经为一些“风式销售”动心过,但后期却为之困惑,失去了口碑市场。因此,将“风式营销”变为口碑销售,是房地产第二营销渠道拓宽之关键。所谓第二营销,是以营销策划客户为圆心,根据物业要素以实实在在的品质去赢得客户。
10、炒作致胜论——目前,全国范围内很少有从理论上解析房地产营销的专著出现,大量出版物均以实例分析为主或例子堆积。另外,市场营销与市场信息体系相脱钩。经验型运作习惯使营销忽略市场信息的挖掘与研究,也制约房地产营销水平的提高。因此,在未来的营销策划中,全程策划,整合营销将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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