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1.将信用评价信息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全省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提供共享服务,并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和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实现信用报告信息共享。 2.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身份认证系统,为CA 用户在不同平台间互认提供服务,实现一处认证、处处认可。 3.加快推动建设全省远程评标辅助系统,推进全省范围内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统一评标方法、技术标准。 福建: 1.推动交易平台与全省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对接,采用电子证照代替纸质证照,推进全程无纸化招标投标。 2.实行在线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项目审批审核、财政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合同管理等环节联动机制,实现预警纠错、事中事后监督、投诉举报处理实时在线运行。 3.推动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展,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交易平台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实现第三方交易平台与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的对接。 2 湖北: 1.建成省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在云端搭建门户网站群,部署规则统一的交易平台软件,供有需求的市、县无偿使用。 2.建成省级综合监督平台,并与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对接。 3.实现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与各市州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对接,推进大型央企等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与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对接。 湖南: 1.推进省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与“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审批平台”、“信用湖南”互联互通,建立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系统,构建大数据中心,从项目审批、招标投标、项目建设三方面构建投资项目全流程监管平台。 2.推进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与本省有关行业交易平台,以及各市州和各类市场主体建设运营交易平台的对接。 3.开放省性综合评标专家库数据接口,通过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向全省各交易平台提供专家抽取服务。 甘肃: 1.加快推进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与各市州交易平台以及各类市场主体建设运营交易平台的对接,实现交易信息共享和实时动态交易数据统计分析。 2.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解决各市州评标专家少,专业分类不齐全的问题。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抽取使用评标专3家,在整合省内评标专家资源的同时,同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和国务院行业部门评标专家库互联共享。 3.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进交通、水利等行业招标投标交易电子化工作,加快实现交易平台覆盖全行业,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广州: 1.建成市场主体信用平台,构建跨行业、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体系,实现信用资源的互联互通。 2.实现行政监督监察在线运行,做到数据实时互联,招标投标关键环节视频音频实时传送。 3.深化交易大数据综合应用,通过对项目立项资金、中标价格、结算价格的变化进行分析研究,建立模型并发掘项目类型关联性,为政府资金和项目全过程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宜宾: 1.升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高招标投标便捷性、安全性,实现交易全流程实时在线监督和结果及时反馈。 2.实现在线标后管理,对合同签订、履约、变更全过程进行跟踪。 深圳: 1.深化BIM 等技术应用,推进电子招标投标与相关技术融合创新发展。 2.建立建筑市场决策分析系统和工程造价指数分析系统,强化大数据应用。 4 昆明: 1.实现市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与昆明市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和政府服务大厅的对接和数据共享,推进电子化在线行政监督。 2.总结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做法和经验,探索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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