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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住建部督查组在行动!

 乐山136 2017-09-12


“项目现场塔式起重机与在建大楼相互干涉,严重违反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建议马上整改。”这是在2017年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以下简称“督查行动”)中,第一督查小组在山西省阳泉市一处工地进行督查时的一幕。


“督查行动实质上是政府对建筑市场发挥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和形式之一。”督查组专家说,要真正做到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包括督查在内的各项社会管理尤为重要。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这次督查行动,共有10个督查组,分3批,随机督查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在建工程。



安全专家检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50米塔吊,37度,晒半小时


在阳泉市抽检时,当时的气温已经高达37摄氏度,在阳光下站了不到5分钟,汗水便浸湿了衣衫。面对酷暑,督查组的专家们似乎浑然不觉,依然一丝不苟地检查、询问、测量、拍摄、记录……一位检查起重机械安全情况的专家,没有丝毫迟疑,熟门熟路地爬上塔吊,登上高约50米的顶部,这一待就是半个多小时。


人们仰头望着,试图看明白这位专家在干什么,却看不清他的人影,只能听到偶尔传来询问和回答的声音,真的是“空天不见人,但闻人语响”。再次看到这位专家时,他已汗流浃背,须发如洗。



安全专家检查模板支架


“立即停工整改!”


在督查衡水市一项目时,负责检查项目现场模板支架安全使用及防护情况的专家发现,由于搭建时操作不合规范,正在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十分脆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闭上眼睛,就仿佛看到了整个脚手架在眼前坍塌。”他果断对该项目发出建议:“立即停工整改!”


没有丝毫商量余地,督查组责令地方立即落实执行。




实体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


专家们表示,监管部门必须注重实体质量安全的监管和行为的监管相结合,特别是要强化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部位、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现场抓得真,“场外”抓得也很实。每个项目现场检查结束后,专家还要继续检查相关工程资料。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及时告知当地主管部门采取措施,督促隐患项目有关单位认真整改。



专家对现场扣件式支撑结构构造尺寸现场抽检


此次督查的重点是……


第一督查小组组长说,这次督查行动将质量安全监督情况列入督查的重要内容,重点是对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情况、核查人员、经费保障及监督工作的开展等情况进行摸底。


“强化政府监管的目的就是要守住工程质量安全的底线。”专家说,“但很显然,单靠政府监管是远远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属地主管部门、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等各方都要自律、努力。”





政府监管只能强化,不能弱化


从第一督查小组督查结果看,山西省和河北省两个地区的工程质量安全情况整体可控,没有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但这并不代表督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一点问题。”专家说:“无论发现问题与否,无论问题大小,心里的警钟必须长鸣!必须防患于未然!这也需要各方协同。”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遭遇重重困难与挑战。如,权力有限,监督难以真正落实;追责无限,使得监管部门人丁冷落;经费无法足额保障,导致交通工具或交通出行保障不足、监督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有待加强、专业工程质量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成为监管部门的工作难以开展和提升的瓶颈。


无论存在多少困难,政府监管都只能强化,不能弱化,也不能虚化。第一督查小组组长表示,只有各方尤其是属地政府真正重视,政府监管才能真抓,抓实,才能做到既抓好大处又抓好细处,工程质量与安全才会有质的提升。 



“这太危险了!太危险了!”住房城乡建设部2017年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以下简称“督查行动”)第一督查小组在山西省阳泉市一项目现场督查时,专家发现起重机械上多个螺栓已经松动后,严肃地说:“千万不能认为一两颗螺栓松动不是什么大问题,由此引发的惨剧太多了!”


专家检查塔吊标准节联接螺栓


“两处”细节决定成败


总结近10天的督查,第一督查小组认为,各个受检项目对细节的重视仍然存在很大提升空间。专家说,细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纸上”的细节,就是制度、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细节;二是“场上”的细节,就是项目实施中对制度、规章、规范在细节上的落实。



“只求过得去”往往害死人


在某工地,督查组发现钢筋等工程原材料没有分类堆放,钢筋加工区材料标识牌没有填写进场时间和数量,要求立即纠正。工地负责人虽然马上叫人来改正,但他“小题大做”的“嘀咕”,还是没能逃过专家的眼睛。


督查组质量专家说:“这些问题看似不存在严重隐患,也比较容易整改,但为何不从一开始就按规范去做呢?说到底还是不重视,还是觉得这是小事、细节,不影响大局。这种想法很危险。”他认为,有这种想法的人,在项目现场往往会“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这对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的提升,十分有害。



认真核查受检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


资料员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在督查组对抽检项目进行检查时,循例需要相关单位配合提供检查所需的材料。有的项目按要求配备了“懂行”的专职资料员,能够迅速、准确地找出专家所需材料,很好地配合完成检查工作;但有的项目就没有配备专职资料员,导致专家只能看着一群临时“资料员”手忙脚乱、茫然无措地应付督查工作。专家对此表示:忽视资料员的重要性,也是不注重细节的表现。事实上,资料员的工作“细”,但并不“小”。


只有每个人都把自己手上的工作当成是整个工序中最重要的一环,才会精益求精,才会“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才能有效带动整个项目、所有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平整体提升。“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提倡发扬‘螺丝钉’精神的原因。”专家说。



要加大在资质等方面的惩罚力度


督查发现,对于个人责任意识的重视程度也已与日俱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从业人员责任以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强调要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其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等。这就是在强调工程项目的每个参与人员都要对项目建设的质量与安全负责,且不仅是一时之责。


专家说,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要加大在资质、资格和人员从业限制等方面的惩罚力度。



抽检不放过任何细节


突出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除了强调提升个人责任意识的重要性,督查组还反复强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需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的责任,并突出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作为工程决策、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策划人和组织者,建设单位才是工程质量安全的实际决定人,它们可以通过组织协调其他设计、施工、勘察等各方主体落实责任意识,以督促每个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出发点,抓住关键环节的关键人,开展具体工作,切实保障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的提升。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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