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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雪垠先生漫谈近体诗的产生演进

 杏坛归客 2017-09-12

                                                                                                                                        对于律诗这种兴起于盛唐的诗歌形式,我们应该如何给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呢?明朝曾有人说过,由于人事日繁,语言也由简单变向复杂,于是在诗歌方面,由四言变为五言,五言又变为七言,这一说法,到现代尚受到重视,曾被日本学者盐谷温博士所采用,加以宣传。我在青年时代也相信这一说法,但是随着读书渐多,又学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我开始对这种简单的社会生活决定论的说法产生了怀疑,认为这种说法解决不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当四言体尚在黄河流域流行的时候,在江汉流域已经崛起了楚辞文学,基本上以七字句为主调。为什么在诗歌领域不直接以七言骚体代替四言?第二,七古比七律更为活泼,表现力更强,五古的表现力也强,何以在七古和五古流行的唐代又产生了五、七言律体?而且伟大的诗人杜甫很擅长五古诗体,曾经写出《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北征》、《羌村三首》、“三吏”、“三别”、前后《出塞》等不朽的五古诗篇,为什么在他的手里又发展了七律的诗体,使七律的美学特性达到了辉煌水平?他曾不无自负地说:“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这两句诗主要是指他在律体诗方面的创作苦心和下的苦功。

 

要解析近体诗产生的根本原因,应从中国诗歌形式的美学要求和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两方面进行思考。


中国文字(指汉字)是单音字,过去许多人认为他是落后的文字。近来,许多进行了比较和研究的语言学家认为:汉字比西洋的拼音文字不但不落后,而且有许多独具的优点。他的单字和词,既精炼,又准确,又涵义丰富。

 

我国的古典诗建筑在单音字和词上,很自然的产生了字数整齐的叶韵偶句,自然地产生了对仗之美。自然地由运用平仄变化和双声叠韵而产生音调音韵之美,对仗逐渐发展为律诗的美学基础之一。单就对仗的美学现象说,在上古的《诗经》和《楚辞》中就频频出现。自然地运用平仄协调与双声叠韵之美,也开始于《诗经》。《诗经》和《楚辞》中出现的对仗句,可称自然对仗。自然对仗与律诗讲究的对仗不同,但前者是后者的萌芽、起源。“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是《诗经》中自然对仗的一例。“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这是《离骚》中自然对仗的一例。明白了汉语和汉字的特点,汉语单字(或词)具有平仄和讲究的对仗,就可以理解律诗在我国文学发展史上出现的自然规律。

 

这种为中国古典诗特有的美学现象,经过六朝和隋,到唐初有了更大发展,这就为近体诗(开始时称为今体诗)的出现做好了历史准备。可以说,五、七言律诗是根据中国语言文学的特点,在古典诗词形式方面出现的美学追求,最后达到的一种结果。这一历史运动,是在长时期中由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自觉到自觉,逐步地发展为一个飞跃。一般地说,这一历史运动的最后阶段,是经过初唐时期的杜审言、沈佺期、宋之问到进入盛唐时期的王维、孟浩然等,向近体诗的格律化步步前进,成为风气。在盛唐诗人中,如王湾的五律《次北固山下》,李白的五律《秋登宣城谢脁北楼》,又如崔颢的七律《黄鹤楼》,李白的七律《登金陵凤凰台》,都是近体诗进入完全成熟时期的千古名作,标志着一次历史飞跃的完成。至于绝句方面不用说了,在这次历史飞越中贡献最大的莫过杜甫。他写的近体诗不仅在当时数量最多,而且艺术的锤炼最精,所包含的思想感情最深,对后世的影响最大。


 

文学史上所谓初唐,是近体诗产生的前夜,也是摆脱不健康的齐梁柔靡文风和诗风而向刚健的“唐音”转变的过渡阶段,而四六句的骈体文也有了新的发展。王勃的骈体文就比较刚健,例如他的对仗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不惟格调刚健,而且对仗有惊人之美。骈体文与近体诗,在发展上互为影响。

 

以上是从我国古典诗体的本身(汉语文字的)因素略谈向近体诗演变的内在规律。另外,我也要简略地谈一谈产生近体诗的社会(也是政治的)原因。

 

以汉字为统一文字的中国,幅员辽阔,方音复杂,必须有统一规定的音韵,才能有全国遵守的近体诗格律。隋、唐是中国第二次大一统后出现的朝代。这一次的大一统不是秦汉大一统的还原,而是向更高一级的发展。在北方的许多较重要的少数民族,从四世纪开始,分别在黄河流域相继建立政权,经过十六国纷争,前后一百三十五年,在经济生产和文化生活上逐渐发展,也逐渐汉化,到隋朝已统一到中国的民族混合的大家庭中。在长江中下游,即所谓江南地区,经过东晋和宋、齐、梁、陈,经济和文化也有了较大的发展。隋、唐两朝,是在这样新的社会基础上完成了中国第二次大一统的伟大事业。

 

由于大一统国家的历史条件和文化上的要求,全国文字在音韵上必须统一。从隋朝的《切韵》作为统一全国音韵的雏形,到盛唐的《唐韵》出现,完成了统一的韵书。而在《唐韵》成书之前,在诗人(或有志于写诗的人)中必然对全国统一的音韵已经有了共识,否则将没法写近体诗。由此可见,近体诗的格律是建立在大唐帝国全国统一的音韵上,它是适应中国第二次大一统国家出现后的产物。


 

唐朝打破了六朝门阀士族专政,改变为庶民地主参政,创立科举制度,通过考试选拔官吏。一般人考中了进士即可做官,即可逐步成为显宦。这一政治制度的改变,适应着南北大一统国家的社会基础变化,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中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在这新的政治制度中,广大中小地主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在政治上和文化艺术上成为主要力量,也大大的释放了他们的创造力。

 

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凡是社会动乱、战争频繁、政治黑暗的时代,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都必然遭到全面或局部破坏,至少是不能够正常发展。经过隋、唐之际的战乱后,接着出现了“贞观之治”,政治开明,物产丰富,阶级斗争大大缓和,为唐代封建文化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从唐高宗到中宗,虽然国内发生过短暂的局部战争,宫廷中也发生过两三次激烈的政权斗争,甚至武则天改国号为周。但全国形势基本安定,生产没有破坏,户口没有减少,所以接着出现了“开元之治”,可与贞观媲美。从贞观元年到开元末年将近百年,是中国封建文化的大发展时期,一面吸收西域和印度佛教文化,一面又以长安为中心,将中国灿烂的封建文化辐射到邻近各国。以各种艺术形式来说,诗歌、散文、音乐、舞蹈、建筑、雕塑、书法、绘画等等,都有较大发展。近体诗的出现不是孤立现象,它是从初唐到盛唐,笼罩着大唐帝国的文化与艺术的繁荣氛围(或历史条件)中形成的。而且诗在唐朝,上有帝王和宫廷的爱好与提倡,下有人民群众的热爱与重视,加上作为科举考试的科目之一,上下结合成为社会风气,社会风气又成为诗歌发展的推动力量。律诗和绝句,是近体诗的两大支柱。由于皇帝和宫廷的提倡,民间的吟诵和传播,而绝句多用于按拍歌唱,在平仄和押韵上有了规范化的要求,从而也推动了格律诗的发展。

 

有些抱着民族虚无主义的文艺理论“精英”,缺乏对祖国文学史的常识,断言儒家的中庸思想使我国的知识分子失去了创造性。还有人出于偏激,否定律律诗在中国诗史上的重要地位,说律诗是一种文字游戏。为正确地对待律诗的艺术成就,我根据自己对祖国历史和文学史的粗浅常识,对近体诗的产生和历史意义,作如上简单论述。下面我再略谈一点关于所谓格律的问题。



 

律诗是一种很讲究格律的诗。每首诗规定八句,超过八句的称为排律。八句之中,一韵到底;两句成偶,共分四联。每联第二句押韵,韵脚多押平声。为使诗句具有音乐感,句中的平仄配合,既有严格规律,又有变化。律诗既是偶句成联,上下句要讲究对仗。四联之中,除首联和尾联可以不讲对仗外,中间两联(四句)必须对仗。中间四句不讲对仗便不是律诗。写律诗的诗人,他的学问修养、艺术功力、才华高低。以及他的苦心琢磨、炼字炼句、不同凡响,大部分表现在这中间的两联上。

 

律诗有七律和五律之分。七律虽然每句比五律只多了两个字,但音韵的变化,对仗的运用,比五律丰富,表现力较强,音乐性也较强。词的形式比律诗活泼得多,用韵也宽。为什么很多人遇到重大题材,又要用七律这种格律很严的诗体呢?关于这个问题,也只能从律诗所包含的特别诱人的(引人入胜的)美学力量作出解释。一首好诗必须有深刻的思想性和丰富的内容以及美妙的意境,对任何诗歌作品都是一样的,但七律具有独特的美学要求。它要求在很严格律限制中做到平仄和谐,对仗精切,并于对仗中求警策。惯于写律诗的人都明白,一首律诗写成之后,必须要反复推敲。往往时隔数月或数年,重新吟咏,还要推敲和修改。这一创作现象既说明律诗写好不易,也说明创作艰苦中有无穷乐趣。要求严格遵守由盛唐诗人所确立的近体诗格律,达到内容和形式谐和与完美的地步。




注:本文摘自姚雪垠先生的文章《革命英雄主义的千古绝唱——重读七律<长征>》,略作修改,去掉了对毛主席个性特定分析点评的部分,旨在突出讨论近体诗演进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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