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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太祖

 拥抱寂寞与狐独 2017-09-13

 《平吴大诰》及即皇帝位

起草《平吴大诰》的阮廌

战事完结后,阮廌起草了《平吴大诰》,宣示黎氏成为大越国的新统治者。该诰文称,“因胡之烦苛,致使人心之怨叛,狂明伺隙,因以毒我民,恶党怀奸,竟以卖我国”的国家乱亡时代已经过去,黎王朝“一戎大定,迄成无竞之功,四海永清”。该文发表的时间,《大越史记全书》将之记在明宣德二年农历十二月十七日(若按西历计算,则是1428年1月3日)黎利军与明军达成和议之后。

黎利即位前,先要除掉陈皓。陈皓是在1426年(明宣德元年)被黎利拥立的傀儡君主。据《大越史记全书》所说,陈皓原叫胡翁,是“丐者之子”,“假称陈氏之后”。黎利拥立陈皓的原因,是由于黎利在起义时鉴于“人心思陈,故立之以从人望”,并且“欲籍辞以应明人”。黎利驱逐明军后,便先杀陈皓,然后登基称帝。关于陈皓的死因,一说是遁逃时被朝廷所获,便饮毒药而死;一说是他“潜驾海船而卒”;一说是潜逃时被黎利令人追杀;一说是黎利曾说“我以百战得天下,而皓居大位”,陈皓在惊惶下潜逃,最终被黎利追杀。

1428年(黎顺天元年,明宣德三年)农历三月十五日(西历3月30日),黎利在东京(河内)即位,改年号顺天,建国号大越,都东京(今河内)。

 国内的施政

教育方面,黎利政府在京城设国子监,在地方各府路设学堂,教授儒学。举办科举,文武官员四品以下者,须经明经科考试,文官考经史,武官考武经。又在各路开明经科试,以招揽人才。而佛道人士,亦须经过自己所属宗教的经典考试,合格的可作僧侣或道士,不合格的勒令还俗。

律令方面,黎利参考唐代刑律,设有笞、杖、徒、流、死五刑:

笞刑:分成五等,自10鞭至50鞭。

杖刑:分成五等,60至100杖。

徒刑:分成三等,有犒丁、象坊兵、屯田兵。

流刑:分成三等,即流至近州、流至远州及流至外州。

死刑:分成三等,即绞刑和斩首、枭首示众、凌迟处死。

若果是功臣、官员、军民、老人等有罪,以及自行投案的,则可依次减刑或酌情减刑。至于游手好闲、围棋赌博、不务正业之徒,黎利以严刑峻法来打击,如赌博则刖手三分,围棋则刖手一分;无故群聚饮酒茶者,杖100,收容此等歹徒者,亦有罪,但量刑时减罪一等。

地区建置方面,黎利将全国分为“海西”、“清化”、“乂安”、“新平”及“顺化”五道,各道设有“总管”及“行遣”,分掌军民簿籍。而在基层的地区建置上,“大社”(百人以上的村社)用三人为社官、“中社”(五十人以上的村社)用二人为社官;“小社”(十人以上的村社)用一人为社官。社官负责管理社内事务。

土地制度方面,黎利设立均田法,缓和贫富不均,鉴于不少“无功之辈”占有过多田土,而曾参予开国战争的兵士则无地可耕,于是制定均田法,将公有田地分给上自大臣,下至老弱孤寡之人,以放缓贫富悬殊的现象,让各阶层的人都有田可耕。

军事方面,当抗明战争结束后,黎利决定裁军,从原本占领东都时的25万人,减至10万人作防卫,其余归农。又将全军分为五番,只留下一番执勤,其余四番归农,轮流执行。而黎利统治期间,越南仍有起义发生,如1430年(黎顺天三年)农历十一月,太原省石林州爆发了闭克绍、农得泰起义,黎利亲自率兵镇压,至次年农历二月讨平。

黎利生性猜忌,即位后就杀戮功臣,功臣陈元扞、范文巧等都因谗言中伤而获诛。

对外关系

对明朝的关系:黎利驱逐明军后,便遣使入明,争取得到明朝册封为安南国王,要求明朝承认黎利篡陈的既成事实。起初,朝廷不允,要求黎利在国内访寻陈朝宗室子孙为王,经过数次使者往还后,1431年(黎顺天四年)农历正月,黎利的使者向明廷陈述已“大集国人,遍求陈氏子孙,的无见存”,明廷便只得尊重黎利握有政权的事实,命他“权署安南国事”,又封为“安南国王”,规定黎利每隔三年向明朝贡一次,每次朝贡必铸金人两尊,称之为“代身金人”。

※陈仲金认为,两尊“代身金人”可能是为支棱之役中被杀的柳升与梁铭两位明将抵命。至于黎利的求封,陈仲金作出如下的解释:“因为我国与中国相较,大小悬殊,且孤身只影独处南方,全无羽翼屏障,这样一味敌对抗拒,不肯低下一点,则永无宁日。虽表面上屈居中国之下,但其实内里仍然保持自主,中国人并不干涉我国内政。这也是一种机智巧妙的外交,可使国家获得安定。”

对其他中南半岛民族的关系:

占人:早在黎利称帝之前,1427年(明宣德二年)农历七月,占人到来进贡方物(土产),黎王朝政府与占人开始有了接触。

哀牢:在抗明战争期间,黎利曾与哀牢交好。但在1421年(明永乐十九年)农历十一月,黎利与明军交战时,遭到哀牢的突袭。其后,黎利的一名极为爱重的侄儿黎石,亦遭哀牢军击毙。到后黎朝已有了统治基础后,1432年(黎顺天五年)黎利便攻打哀牢。

忙礼州、复礼州:黎利于1432年(黎顺天五年)农历正月,攻打忙礼州;当年的农历十一月又征复礼州。

 黎利曾使用的称衔

黎利一生中,曾拥有过多个称衔:

平定王:从1418年(明永乐十六年)到1427年(明宣德二年)的“抗明十年”期间使用。

皇帝:1428年(黎顺天元年)农历三月十五日(西历3月30日),黎利即位,建国号“大越”时内部使用。

顺天承运睿文英武大王:1428年(黎顺天元年)农历三月开始,黎利“凡有大赦诏令”时,便使用这个称衔。

蓝山洞主:1428年(黎顺天元年)农历三月黎利开始使用的号。后来黎利下令编修《蓝山实录》时,使用了“蓝山洞主”的名义作序。

安南国王:1431年(黎顺天四年)农历正月,明朝命黎利“权署安南国事”,封为“安南国王”。

鉴于对明关系上的“藩属”身份,黎利规定,后黎朝的中央文武官员及地方长官所使用的上下行文书,对于君主的称谓是:某人有事至国王与太子,用“启”字不得用“奏”字,并称呼曰“国王殿下”、曰“太子殿下”。若国王有宣告号令,即用“国王旨挥”,不得用“敕”字。(在《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全书·黎太祖纪》里,史官把黎利在位时期大部份下达的命令,都写成“旨挥”。)

 去世

1433年(黎顺天六年)农历八月二十二日(西历9月5日),黎利“崩于正寝”。年49岁。次子黎元龙继位,是为黎太宗。十一月二十二日(西历1434年1月2日),归葬蓝山永陵,庙号太祖,上尊号曰统天启运圣德神功睿文英武宽明勇智弘义至明大孝高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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