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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谦:昨天说爱你的人,今天推你下深渊

 龙叔文馆 2017-09-13

树倒猢狲散

墙倒众人推


今天薛之谦又上了热搜。 

微博认证为“前UUJULY品牌主理人”的模特李雨桐称,她是薛之谦的淘宝店合伙人,薛之谦曾向她表白,此后薛称要跟高磊鑫离婚,需要支付1000万补偿,她不惜借钱帮他偿清,而随后薛竟又与高复合,疑似骗财骗色。

娱乐圈真真假假,是非曲直谁说得清?我既不敢说薛之谦是个“渣男”,也不敢说李雨桐是个骗子,一切有待双方澄清。

但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前一天大家嘴里“全世界最好的薛之谦”,顷刻间成了众矢之的,墙倒众人推。

 

“戏精”、“早就烦他了”、“我就知道他不是什么好鸟”、“粉转黑了,天天在热搜蹦跶”……一觉醒来,我才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讨厌薛之谦。

喜欢一个明星也罢,讨厌一个明星也罢,原本没有什么好非议。更何况感情的事,旁人本就难以分辨。

可是,我在意的是,今天把他推下深渊的人,又有多少,曾在昨天口口声声说爱他?

只要这样一想,我就觉得胆颤心寒。


 

我不追星,因为已经过了追星的年纪。

但是我曾经喜欢过一个明星,她几乎是有史以来被黑得最惨的明星了,黑到在那整整四五年时间里,我不敢告诉任何人,我是她的粉丝。

因为只要你喜欢她,别人也会一同骂你。

她的名字,叫李宇春。

在我印象中,没有艺人比她承受了更多谩骂,甚至连捕风捉影的负面八卦都没有,只是毫无来源地憎恨,抨击她的嗓音,辱骂她的中性风格。

当时我有一个同学,就是资深的李宇春黑。

但凡谁一说喜欢李宇春,她就开炮似的,噼里啪啦骂人家脑残。

我以为她是真的讨厌李宇春,但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发现,她曾在自己的歌本上抄过春春的歌词,家里还贴着李宇春的海报。

彼时我已经没有了追星的热情,她也不再是李宇春的资深黑,我问她,当初你不是挺讨厌春春的吗?

她摆摆手道:“其实也没有啦,当初我还给她投过票,不过那几年的舆论,实在太厉害了,大家都黑她,我不黑就显得不合群了!”

说完她哈哈一笑,留我在原地目瞪口呆。

 

我们喜欢的许多东西,又何尝不是这样。

新世相曾经做过一期专题,叫“我曾穿过杰克·琼斯,想想就想死。”

文章里提到了很多耳熟能详的品牌:杰克·琼斯、美特斯邦威、阿依莲、真维斯……对于许多小镇青年来讲,他们曾是时尚的代名词,可是如今,许多人甚至不愿承认,自己曾经对这些品牌有过执念。

人的穿衣品味会逐渐改变,倒也不足为奇,但有些爱,真是来得汹涌彭拜,去得毫无理由。

比如赵雷,一首《成都》红了以后,一时间豆瓣无数粉丝把他从喜爱列表中移除,他烂大街了,他就不是原来的赵雷了。

非但如此,一些粉丝还成为了赵雷黑,因为他开始走穴,他变得商业了。

或许在他们心里,喜欢的人,都应当一贫如洗,穷困潦倒吧!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可事实上,大众的爱和恨,就是无缘无故的啊!

 

王朔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写到一个细节。

主人公马小军跟小伙伴去打群架,他起先不敢动手,怕同伴取笑他,等到小伙伴把人打趴了,他冲上前去,往人家头上拍了几板砖,那力道比谁都狠。

这个细节多有意思。

这种心理,大概就跟那些昨天口口声声说爱你,今天就把你踩在脚底贬成烂泥的心态一模一样吧!

他们比原本就憎恶你的人更可恶,因为他们把你落井,还深怕别人不信似的,急巴巴地再丢一块石头进去,以表示跟你划清立场的决绝。

想一想,还是王菲活得最透彻,早在十几年前,就在演唱会上告诉大家:“假如有一天我不唱歌了,希望大家忘了我。”

或许她早就知道,爱这个鬼东西,原本就最不坚固。

 

真相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我相信,倘若他真是一个骗财骗色的人,一定会自毁前程,并得到应有的谴责。

但在此之前,我们喜欢一个人,就不应当从别人的嘴里来了解他。

最后,以古斯塔夫·勒庞在他的名著《乌合之众》里的这句话作为结束:

“群众没有真正渴求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充耳不闻。凡是能向他们提供幻觉的,都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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