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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非法采砂事件一年后 鹰潭这家公司老总被判刑........

 龙库820 2017-09-15

为了非法牟利,疯狂在采区外开采砂硪,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近日,经余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鹰潭市东升砂石有限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一百万元;该公司总经理被告人任某犯非法采矿罪、隐匿会计凭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砂场码头负责人被告人李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截至日前,该案系余江县内犯罪数额最大的非法采砂案。

2015年7月,鹰潭市东升砂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升公司”)以6500余万元的价格拍得信江余江段洞门底采区河砂开采权。按照约定,该采区年控制开采量为5万吨,只能设置1个码头。但由于投资大,采区内开采数量有限制,为了销售更多的砂硪、谋取更大的利润,东升公司非法设置4个码头,并多次要求李某等码头负责人在采区外开采砂硪。

至案发时,东升公司共在采区外开采了15.66万立方米砂硪,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617.5万元。2016年1月22日,该公司非法采砂一事被央视财经频道曝光。

任某为掩盖犯罪事实,又安排东升公司员工将有关的1131份会计凭证藏匿至员工家中。

检察机关认为,东升公司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矿产资源价值,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告人任某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不仅不监督采区内各码头负责人依法开采,反而要求越界开采,具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为逃避查处又隐匿会计凭证,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采矿罪、隐匿会计凭证罪,被告人李某作为码头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采矿罪,遂将该案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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