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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经历的司法考试

 刘政人性本恶 2017-09-16

 

2017年的司法考试明天就开始了。我不禁想起当年参加首届国家司法考试的情形,虽已时隔16年,却仍历历在目。

20017月,大学毕业的我进入一家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律师助理。那一年,国家取消了律师资格考试,改为2002年开始实施司法考试。我由此不得不面临巨大的挑战:既不能耽误工作,又要能一次性通过司考。

工作是绝对不敢耽误的。当年,我找工作有两个原则:非广州不去,非律师事务所不去。但在数个月的时间里,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看上我。那时的我,骨瘦如柴,不懂粤语也就算了,连普通话也说不标准,无论是形象还是谈吐与高大上的律师相差甚远。关键时刻,我后来的师傅给了我机会。师傅曾跟我解密招我的原因,他看了我在学校演讲的照片,觉得一个连普通话都说不好的人,却敢登台演说,应该存在可取之处。但那时,师傅为了考验我的决心,骗我说没有工资。机不可失,尽管我当时已背负了数万元的助学贷款,仍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刚刚上班那阵,我每天战战兢兢,外出办事,别人走路,我是跑步前行,有时为了赶在下班前办好事情,就自己掏钱打的士,回去也不报销,师傅暗自觉得我办事效率高。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三个星期,师傅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每月工资1300元。惴惴不安的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但我还是不敢大意,总是担心被别人取代,作助理期间,我几乎没有请过事假。而司考前,师傅放了我15天假,我还是会隔三差五回办公室,我十分害怕我不在的日子,师傅找不到我,会招别的助理而解聘我。随后参加司考的人则幸运多了,他们往往会请假一、二个月,而有些家庭好的还会辞职,专心一意备考。

考试肯定得一次性通过。对于一个立志做律师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早日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早日实习,进而早日拿到律师执业证更重要的事了。对我而言,则显得更为迫切。一方面,2001年律师资格考试被取消,本来就耽误了一年;另一方面,律师助理的工资连个人基本生活都难以维系,更不要说成家立业了。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我别无选择,只能迎难而上。初到广州,租住在杨箕村一间不足6平方米的房间。那时的杨箕村,楼与楼之间几乎只有一个拳头的距离,出租屋整天暗无天日,周围居住着来自全国各地形形色色的人,打工仔、打工妹,失足女、抢劫犯、盗窃犯……环境十分恶劣。有时候,各种吵闹声可以从晚上8点来钟持续到第二天清晨。尽管如此,我倾尽所有,从家具市场买了一个带书架的课桌,放在床头,每天下班后坚持学习到深夜。相比杨箕村环境上的恶劣,工作对我而言,更是备考的拦路虎。刚走出校门,发现学校里学的根本就用不上,法律文书的格式都与教材上的不同。那时,为了掩饰自己的无知,许多知识都不敢过多的请教师傅,自己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查阅大量的资料,翻阅大量的案卷。更糟糕的是,迫于师傅的威严,许多工作安排也不敢过多问师傅,有时候,师傅让写一篇《代理词》,可连我们是代理原告、被告都没说,此情况下,也不敢去问,就通过案卷中师傅留下的字来推断,精力之耗费可想而知。刚走出校门,也没有社会经验,几乎不会人打交道。每天,我还得花大量的时间琢磨如何给法官、客户打电话,如何在师傅高兴时报销差旅费,如何判定某个人对我的工作是满意还是不满意……我就是在这样的境况下,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没有人体会到这其中的艰辛,只有我自己知道,以至于,当得知考试通过时,我在出租屋内嚎啕大哭,久久难以平息。

2002年的司法考试终于在初春开始了,广州那天的天气还有一丝凉意。有意思的是,我在考场偶遇了一名同学、老乡,时隔14年,他在我的极力撮合下,加盟了我当时所在的所,并由此取得律师执业证。

那年的考试,我不仅变得从此不同,还收获了一份弥足珍贵的友谊,找到了一位优秀的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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