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工作行业监测实地监察之“场地安全”参考指引 来源: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整理编辑:时英平】
1、服务点没有安装消防设备,或是灭火器无定期更新,出现封尘、过期的情况 ; 2、服务点二层或以上楼层的窗户无防护栏,阳台门不可上锁,存在可攀爬、坠落的安全隐患; 3、服务点中使用较频繁或面向活跃服务对象的功能室(如青少年或亲子活动室),桌子及置物柜的直角边角无防撞措施,若发生碰撞,造成伤害的可能性较高; 4、服务点的功能室电插座无安装安全盖,若无行为认知的服务对象用手指直接触碰或伸进插孔,可能引发触电事故; 5、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等配有家政室的,其用于美食制作服务或居家训练的刀具、剪刀等具备一定危险性的用具需注意安全存放问题; 6、个别服务点卫生及物资摆放情况存在不足,如活动室使用后无收拾整理,服务物资无统一摆放位置散落在功能室中等。
一、场地卫生及整洁情况 1、服务点地面干净,无明显垃圾碎屑或污渍; 2、服务点办公桌、储物柜等无明显灰尘; 3、服务点窗户玻璃干净,无明显长时间不擦洗的痕迹,窗台无明显灰尘堆积; 4、服务点窗帘定期清洗,无明显污渍感; 5、使用频率较高场室定期消毒,卫生预防工作安排恰当; 6、活动物资放置整齐,服务物资有统一摆放空间,整齐有序;若无特定场地统一放置物资,在各功能室的物资摆放也应有序整齐,不可杂乱无章。 二、场地用电安全 1、电线整齐:服务点电线无明显裸露,避免触碰或拉扯,过长的电线应用专门的夹子/收纳线整齐码好,无火患危险存在等; 2、配有插座安全栓:无电器使用中的插座应插上安全插,尤其是儿童青少年活动室、残障人士活动室等场所,避免服务对象用手直接触碰插孔,引发触电事故; 3、张贴安全用电提醒:需有清晰标识提醒服务对象注意用电安全,部分重要电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需明确使用权限; 4、电箱、总开关等重要设备,需上锁或装有保护盖,服务对象不可轻易触碰。 三、场地消防及逃生设置 1、服务点应具备必要的消防用具,灭火器必备,防毒面具及其他消防用具视情况加持; 2、服务点消防用具无过期并保证能正常使用,并有定期检查记录; 3、服务点设置逃生安全出口; 4、站内贴有清晰的疏散指示标识; 5、在显眼位置,张贴场地逃生指引图,指引图清晰明了,并标明消防用具的位置。 四、天台、阳台、窗户等安全管理 1、天台应统一上锁,工作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服务对象不可前往; 2、阳台护栏应在安全高度,高于成年人腰部以上,未成年人在无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不应在阳台活动; 3、窗户加装防护栏; 4、无加装防护栏的窗户,需做相应的安全措施,避免服务对象攀爬或探身窗外。 五、危险物品妥善放置 1、公共空间不可放置具危险性的用具,如刀、锤子、剪刀及其他具危险性用具; 2、易碎品需摆放至安全区域,儿童青少年不可触碰,避免打碎造成安全事故; 3、厨房需作好场地管理,服务对象未经许可不应进入,厨房用品,如刀具、其他锋利品应放置在安全区域,如有可能,上锁做好保管。 六、特定功能室安装安全防撞角(条) 主要针对未成年人、长者、残障人士使用较多的场室,对具安全隐患的尖角、直角类桌椅、储物柜、转角位等安装防撞角或防撞条。 七、场地的温馨提示 1、对较光滑、易湿地面张贴防滑提醒; 2、张贴私人财物保护的温馨提示; 3、张贴危险区域不可靠近或攀爬的温馨提示; 4、张贴公共区域安全行走,不可追逐的温馨提示; 5、张贴特定场室特定使用的温馨提示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