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27日 上海市解放,改为中央直辖市。 1949年5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 1949年10月1日: 北平改为北京市,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 其他直辖市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上海、广州、南京、西安、武汉。 11月1日 设立天津中央直辖市。 1950年11月 旅大行署区改为旅大直辖市。 12月 南京降为省辖市。 1952年8月 恢复四川省,重庆仍为直辖市。 1953年7月 设立哈尔滨直辖市。 9月 设立长春直辖市。 1954年6月 哈尔滨、长春、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武汉、广州、西安、重庆降为省辖市。 1958年2月 天津降为省辖市,河北省省会由保定迁天津。 1967年1月 天津恢复直辖市,河北省省会迁石家庄。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决定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重庆直辖市设立后,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其管辖的行政区域的建置和划分作相应的调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正式挂牌成立,并成为中国继北京、上海、天津之后的第四个直辖市。 重庆,因境内嘉陵江古称渝水,故简称渝。位于四川盆地东部,地处丘陵地带,多山多雾,故有“山城”、“雾都”的别称。1954年07月,重庆市并入四川省,改为省辖市。至1997年重庆重新直辖之前,重庆为副省级城市(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计划单列市、并同时也是中国第一个城市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城市。1997年03月14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为中国第四个中央直辖市,也是中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市位于长江上游,包含渝中区等多个各具特色的市区,为一个组团式的城市。重庆的总面积和总人口列中国四个直辖市之最,同时也是世界上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直辖市。 四个直辖市各自的“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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