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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边疆】西南边疆汉族的形成与历朝治边

 無情360 2017-09-18

The Formation of the Han Nationality in the Southwest Frontier and Ancient frontier governance

【作者简介】方铁,男,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研究民族史、边疆史和边疆历史地理。发表论文130余篇,多篇被《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主要著作有《西南通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中国西南边疆开发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边疆民族史探究》(中国书籍出版社2013年)、《边疆民族史新探》(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主编《西南边疆民族研究》等多种文集。著作获国家图书奖二项,中国高校社科优秀成果奖二项,省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二项,三等奖三项。论文获省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二项。


摘要】西南边疆汉族的形成经历了复杂的过程。元代以前,迁入西南边疆的移民逐渐被原有民族融合,并形成新的本地民族。元代后外来移民大量进入,融合原有民族人口形成西南边疆汉族群体,其作用和地位明显增强。对于西南边疆的外来移民和西南边疆汉族及其演变发展的情形,历朝都十分重视并有程度不同的认识,并以此为制定治策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西南边疆;汉族;历朝治边

 

    秦汉时内陆汉族移民迁入西南边疆,以后经历了与当地民族的长期融合后,至明清时期汉族成为西南边疆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群体。西南边疆汉族与当地民族的关系,在2000余年间经历了持续的演变,西南边疆汉族也形成不同于内陆汉族的一些特点。历代王朝对西南边疆汉族经历了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不同时期看法亦有变化,西南边疆汉族的形成及其演变,对历朝治理西南边疆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西南边疆原有民族与迁入汉族人口的融合,经历了上千年的演变过程。西南边疆所以出现汉族移民与原有民族的渐进性融合,主要是两者在较大的范围内长期杂居,并互相影响乃至联姻的结果。

    西南边疆存在少数民族自称祖先为汉人的现象,反映了内陆汉族人口迁入西南边疆后,被原有民族逐渐接受并相互融合的事实。隋朝统一全国后,益州总管梁睿上疏北周朝廷建议经营宁州(治今云南曲靖),称宁州户口殷众、富饶金宝,滇池、洱海有骏马和明珠,益宁两州产盐井和犀角。又说“其地沃壤,多是汉人,既饶宝物,又出名马。”所言今云贵地区“多是汉人”,指的是坝子多为汉人后裔居住,并将居住地区经营为富饶之地。《新唐书》说云南今曲靖以西至禄丰一带,居住称为“西爨白蛮”的本地民族。西爨白蛮自称是山西夏县安邑人氏,七世祖出任晋朝的南宁州(治今云南陆良)太守,时值内陆纷乱,“遂王蛮中。”梁元帝时,西爨白蛮中的大姓爨瓚割据今云贵地区。四川商人王佐等奉北宋之命赴大理国联系买马。王佐等至大理国,王廷遣“头囊儿”来驿馆相伴。“头囊儿”为南诏从今四川所掠汉人的后代,至大理国时仍有子孙居尊位食世禄,“多聪悟挺秀,往往能通汉语。”王士性说居今云南保山一带自四川迁来的“诸葛遗民”,明代繁衍甚多,虽地处边陲,仍保留“红颜白皙”的外貌,言语、服食均与成都相同,“其匠作工巧,中土所无有。”

    古人还注意到在西南边疆地区,当地夷人与外来汉人因广泛杂居,彼此的文化和习尚相互浸润的情形。魏人邢峦说:今川东南一带居民虽多居山地,但亦有“豪右”,其“文学笺启往往可观,冠带风流亦为不少。”所说之“豪右”,指的便是迁入边疆的内陆移民大姓。清人王崧如此形容西南边疆民族融合的情形:云南诸族滋育蕃息,其大者聚为城邑,小者分为部落,久之邻境百姓迁入边疆,“蚁附蜂攒,杂厕其中,华夷互薫染,渐相仿效。”

    综观有关记载,西南边疆汉族大致有如下特点:一是由内陆迁入西南边疆的过程延续很长,其迁徙过程虽有高潮和低潮,但向西南边疆的迁徙活动从未间断,而且在西南边疆的影响呈逐渐加强的趋势。二是在历代迁入的外地移民中,汉族以数量最多、影响最大居于首位,汉族移民与原有民族的关系,基本上主导了西南边疆的民族关系。三是汉族移民与原有民族的融合,其融合方向以元代为界大致分为两个时期,汉至宋代汉族移民主要被原有民族融合,呈现以“夷化”为主的演变过程;明清时汉族移民的数量大量增加,在重要聚集地形成地方性汉族群体,并将居住区域的原有民族人口融合于己,一部分汉族移民还向原有民族的主要聚集地扩散。四是汉族移民迁居的途径、方式和分布状况等均有规律可寻,其类型与原有民族明显不同。五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汉族移民与原有民族形成了杂居相安、共存共生的关系,民族关系的基本特点是和谐共处多于矛盾纷争。六是西南边疆汉族历来受中原王朝重视,在历朝对西南边疆的治理中占有重要地位。

    汉族移民的来源较为复杂,大致由以下部分组成:其一是官方组织的各类移民,其中遣驻西南边疆的军将占较大比例,因镇守时间甚长,不少军人落籍当地,因此可视为军事性质的移民。通常郡县既置,中原王朝即派军队驻守。如唐朝设姚州都督府,“每岁差兵募五百人往姚州镇守。”明朝实行卫所制度,并规定守边军队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卫所所辖军户通常携带家眷,据研究驻守云南的军人及家眷不少于六七十万人,驻守贵州、广西的军人及家眷为数也不少。卫所驻地对汉族移民有很大的吸引力,由此成为他们聚集与活动的重要地点。《广志绎·西南诸省》说:明初在西南边疆所设仅有卫所,后虽逐渐改流并置郡邑,但治所皆建于卫所之中,通常以卫所为主,郡邑为客;地方缙绅拜表、祝圣皆在卫所。官府对地方的管理大致是卫所治军,郡邑治民。在卫所驻地,举目所见皆为汉人。另外还有一些移民是官府组织到边疆屯种的百姓。据《华阳国志·南中志》:西汉置益州郡(治今云南晋宁),“汉乃募徙死罪及奸豪实之。”

    其二是因谋生或避祸等原因自发迁入西南边疆的百姓,此类迁徙历代均有。《通典·板楯蛮》说:刘宋时赋役严苛,贫者不堪多逃亡入蛮地。蛮夷既无徭役,强者又不须供官税,遂致逃亡入蛮地者结党连群,动辄有数百千人,若州郡官府力弱,逃亡者便聚为盗贼,其种类甚多,户口情形不可得知。唐朝官吏张柬之上书称姚州都督府暗藏诸多危机,其中之一便是剑南逋逃及中原亡命之徒,有2000余户分散在姚州,“专以掠夺为业。”至于姚州都督府所辖的57处羁縻州,“巨猾游客,不可胜数。”就数量多寡而言,自发迁徙入西南边疆的内陆人口,以清代迁入寻觅谋生机会的流民居多。其三是参加征讨战争的军士,战败被俘亦落籍西南边疆,南诏三次打败唐朝军队的征讨,唐军被俘落籍云南者不少于10万人。其四是因经商、仕宦等原因进入西南边疆,以后亦有部分人落籍当地。《广志绎·西南诸省》说:清代云南等省地旷人稀,“非江右商贾侨居之则不成其地。”反映了内陆商贾在西南边疆经商及定居的情形。

     就汉族移民与治边关系而言,历朝关注的一个重点是“奸豪”与镇将官吏。

    汉晋时期迁入西南边疆的移民,其中的“奸豪”多有来头。据孙盛《蜀世谱》:“初,秦徙吕不韦子弟宗族于蜀汉。汉武帝时,开西南夷,置郡县,徙吕氏以充之,因曰不韦县。” 三国时叛据益州郡反抗蜀汉的南中大姓雍闿,其祖先是被汉高祖封为汁防(在今四川什邡县)侯的雍齿,元鼎五年(前112)雍齿的后裔坐酎金免爵,其家族遂被募徙至益州郡(治今云南晋宁以东),类似的情况还不少。李恢、朱褒、爨习、孟琰和孟获等有名的南中大姓,也都是内陆移民的后裔。南中大姓主要来自汉族移民,还可从考古材料得到证实。今滇东北、滇中、滇西和黔西等地的坝子分布有不少墓葬。这些因地表有高大的封土堆被称为“梁堆”的古墓,是汉代以来南中大姓的墓葬。

    被朝廷遣发的“奸豪”迁入西南边疆,带来众多的族人、家丁和佃户。这些族人、家丁和佃户泛称“部曲”,具有家奴与农奴的双重身份,平时为大姓守家护院,亦参加耕种等生产活动,遇有争斗则冲杀在前。“奸豪”迁入不久便成为雄据一方的豪强,或称“大姓”。《华阳国志·南中志》说:滇池地区平敞广大,多有稻田,有“盐池田渔之饶,金银畜产之富”。因此“俗奢豪,难抚御,惟文齐、王阜、景毅、李颙及南郡董和为之防检,后遂为善。”所言“俗奢豪,难抚御”,当指迁居其地的“奸豪” 或大姓,势力颇大官府难以抚御,以后“奸豪”与当地官吏具连勾结,相互关系趋于平和,即作者常璩所说“后遂为善”。当地官吏亦凭借大姓的支持而雄起,在权势与敛财方面长袖善舞,《后汉书·西南夷传》因此说滇池地区“人俗豪忲,居官者皆富及累世”。诸葛亮平定南中夷汉的反叛后,以大姓为凭借力量予以扶持,将夷人丁壮分给大姓充当部曲,又“劝令”大姓以金帛聘请“恶夷”为部曲,得多者获官府奖励可世袭官职,“于是夷人贪货物,以渐服属于汉,成夷汉部曲,”取得了增强大姓势力与削弱山地民族的双重效果。诸葛亮施行的这一政策,对巩固蜀汉在南中的统治颇有成效,但认可大姓在政治、经济方面的特权,对大姓势力的膨胀起到鼓励和推动的作用。

    对迁居西南边疆的“奸豪”或大姓,当地官府视为制约原有民族的重要力量,同时也畏其权势,因此多采取迁就甚至纵容的态度。“奸豪”或大姓违法,官府多从轻发落以求相安。据《三国志·李恢传》:刘璋治蜀时建伶令爨习犯法,姻亲李恢当连坐免官,因爨习是“方土大姓”,太守董和遂“寝而未许”。进一步来说,驻守西南边疆的镇将官吏,与“奸豪”或大姓存在共生共荣的关系。在元明清诸朝强化对西南边疆的统治之前,西南边疆有一个较普遍的现象,即中原王朝任命的镇将官吏日久易与地方豪强结合,形成盘根错节的地方势力。出现这样的情形,既有中原王朝对西南边疆的统治鞭长莫及,以及镇将官吏未能及时调迁等方面的原因,也与朝廷授予驻守边疆的镇将官吏,遇事有灵活处置甚至免却报告之权等有关。

    由于对西南边疆的控制鞭长莫及,也因所任命官吏多不愿赴远地就任,唐等王朝乃实行就地选官任用的制度。朝廷就地选官降低了选拔标准,且以当地籍人士为首选。唐朝在今贵州、广西和越南北部普遍实行这一制度。据《资治通鉴》:“大略唐之选法,取人以身、言、书、判,记资量劳而拟官,……其黔中、岭南、闽中州县官,不由吏部,委都督选择土人补授。”高宗敕:“桂、广、交、黔等都督府,比来注拟土人,简择未精,自今每四年遣五品已上清正官充使,仍令御史同往注拟。”时人称其法为“南选”。唐朝的“南选”之法为宋朝继承。据《宋史·选举四》:“岭表初平,上以其民久困苛政,思惠养之。令吏部铨自襄、荆以南州县,选见任年未五十者,移为岭南诸州通判,得携族之官。”唐宋两朝的“南选”之法弊端不少,王夫之说:唐初桂、广等府选官听任都督,朝廷不问,“治之大累也。”边徼之稍习文法者,居其土知其利多贪为官;中原优秀士人,则鄙夷之而不屑为,其法大弊。王夫之的看法颇有道理。“南选”不仅易造成地方官吏的腐败与假公济私,也促使地方官吏、镇将与地方豪强勾连结合,进而形成雄霸一方的势力。另一方面,镇将官吏与地方豪强易于结合,又为西南边疆的本地民族融合外来人口创造了有利条件。明清以前,云南等地由原有民族融合汉族移民形成的白蛮发展很快,与地方官吏和镇将易与大姓结合有关;上述两者的顺利结合,实际上是这一时期汉族移民落籍并融入土著社会的一种有效途径。

    宋代关于广西等地“奸豪”大姓与镇将官吏结合的记载渐稀,元代以后则极少见于史载。究其原因,主要是历朝加强了对西南边疆的管理,此前有利于“奸豪”大姓与镇将官吏结合的社会土壤逐渐丧失,“奸豪”大姓与镇将官吏结合这一现象乃淡出历史舞台。因受官府压制和打击,“奸豪”或大姓亦趋衰落,不再成为威胁王朝统治的反侧势力。元明清三代,落籍既久的百姓与寓居流徙的商贾平民成为西南边疆汉族的主体。明《广志绎·西南诸省》说:云南虽为诸夷杂处之地,但历数各府,“其为中华人惟各卫所戍夫耳。”康熙时云贵总督蔡毓荣说云南最称难治,治云南须先治土人,“土人安而滇人不足治矣。”乾隆二十三年(1758),云贵总督爱必达等在奏请云南推行保甲制度时说:云南土著素少,而流寓人口最多,“江西、湖广、陕西、四川等省汉民,散在各郡各县者实繁有徒,”凡置有产业、娶有家室及虽无产业家室而在地方经营贸易者,自应编入保甲;至于其余往来商贾及走厂之人,踪迹无常,则设客长不时查察。爱必达等奏请将云南汉人纳入保甲制度,仅言及落籍和流寓各地的百姓。所说云南地区的状况,大致能代表清代西南边疆诸省的情形。

    元代以前迁入的汉族移民大都聚居在郡县治地。这一时期中原王朝在西南边疆设置郡县选择治所,大都以农业基础较佳,为交通枢纽和常见商品的集散地,同时亦是地方势力据点与文化积累中心的地点为首选,而此类地点大都位于大中型坝子。若将汉晋时原有民族分布的范围形容为湖泊,这一时期汉族移民的分布可喻为广阔湖泊中的若干岛屿,这些岛屿也是历朝所设郡县的治地。随着外来移民逐渐增多,分布范围扩大到郡县治所周围的地区,尤其是有交通线经过的区域。

    《通典》说自滇池以西到洱海一带,居有称为“松外诸蛮”的百数十部落,其中杨、李、赵、董为大姓。松外诸蛮自称祖先是汉人,有城郭、村邑、弓矢和长矛,“言语虽小讹舛,大略与中夏同。有文字,颇解阴阳历数。”种植的作物有稻谷、小麦、粟米和豆类,“种获亦与中夏同,而以十二月为岁首。”蔬菜有葱、韭、蒜与菁,果实有桃、梅、李和柰。“有丝麻、女工蚕织之事,”畜养牛、马、猪、羊、鸡与犬。从所述经济文化的特点来看,松外诸蛮应为汉族移民的后裔,因落籍较早虽受原有民族的一些影响,但汉族移民的基本特征仍未泯灭。值得注意的是松外诸蛮的居住地在滇池、洱海两大坝子之间,这一区域地势较平坦,同时有山岭插布其间,说明唐代汉族移民的分布,已从滇池、洱海等大中坝子扩大到周围地区。松外诸蛮的居住地为连结滇池、洱海的重要道路经过,也是其地有汉民后裔居住的一个原因。

    今云南和川西南是中原王朝较早经营的区域。至于今贵州和广西西部,明清时原有民族聚居的范围仍相当大,汉族移民的分布有与云南不同的一些特点。《明史》说广西以瑶、僮居多,居万岭之中临三江之险,以六十三山为聚居地,其散布于桂林、柳州、庆远、平乐诸郡县者,“所在蔓衍,而田州、泗城之属尤称强悍。”贵州在明代建省,王朝统治从前代经营较多的遵义一带向南逐渐扩展。因此汉族移民除集中在郡县与卫所的治地外,全省还形成“生苗在南,汉人在北,而熟苗居中”的分布格局。万历三十三年(1605),巡抚贵州郭子章在奏疏中说:贵州多有苗仲杂居,明初虽设贵州、新添、平越、威清等十四卫,以保护通往云南的驿路,但一线之外,北连四川东接湖广,南通广西等地,“皆苗仲也。”贵州普遍为苗仲等原有民族聚居,至清代仍有记载。贵州官吏方显说贵州多苗,自黎平府以西,都匀府以东,镇远府以南,广西柳州与庆远府以北,“皆生苗地。”

    由内陆迁入今云贵地区的汉族移民,其来源以元代为界有所不同。元代以前今云贵地区联系内陆,主要是通过汉代以来使用频繁的两条官道,即由今成都经宜宾入云南至曲靖的五尺道,以及自今成都过西昌入云南中部的灵关道。通过这两条道路,今云贵地区与四川盆地建立密切联系,并形成由今四川管辖云贵地区的传统。因此,历朝向今云贵地区派遣军队及官吏,以及遣发移民均以今四川盆地为出发地。这一时期外来移民除聚居在郡县治地外,还有一些人口散居在五尺道、灵关道与滇池至洱海一带道路的沿线。迄今发现两汉时期汉式墓葬的地点,主要在云南的昭通、曲靖、大理、昆明、保山和嵩明,贵州的威宁、赫章、毕节、清镇、安顺、兴义以及川西南的西昌等地,这些地方大都是汉晋所设郡县的治地,其中一些位于五尺道或灵关道的沿线。

    元朝建云南行省并将省治设今昆明,随后开通由今昆明经贵州入湖南的湖广道等驿路。出自保护云南至湖南驿路的安全等原因,明朝中期建贵州省。上述举措改变了西南边疆的地缘政治格局,今云贵地区始与长江中游及中原建立紧密联系,长江中游诸省的移民大量进入今云贵地区,使当地移民以四川人为主的局面明显改观。外来人口居住之地,也从郡县治地扩展到中小坝子及其周围地区。位于贵州通湖广道路的沿线及其两侧的今贵阳、曲靖、昆明、昭通和玉溪等地,乃发展为人烟密集经济繁荣的地区。乾隆二十三年(1758),云贵总督爱必达等在奏疏中历数外来移民,说“凡江西、湖广、陕西、四川等省汉民,散在各郡各县者实繁有徒。”所言将江西、湖广列于陕西、四川之前,表明云南省来自江西、湖广的移民甚多,反映出移民的来源发生了变化。

    若论历代迁入西南边疆汉族移民的数量,以明清两代居多,但明代、清代迁入移民的类型和影响却有不同。明代进入西南边疆的外地移民,虽有军户、百姓及商贾等类别,但军户占总人口数的七八成以上。朝廷在各地所设卫所,主要位于农业地区和形胜险要之处,因此卫所大都驻扎在城镇、农业地区和交通沿线。明代西南边疆社会的变化,主要是云南等省的腹地逐渐内陆化,而与边疆及僻地发展水平的差距有所扩大。因此,明人王士性说云南(治今昆明)、临安(治今建水)大理、鹤庆、楚雄五府为颇富饶地区,云南的其余区域则为瘐壤多警之地。贵州省因“夷多汉少”,迁入的军户等移民长期被少数民族聚居地包围,逐渐形成相对隔绝的“屯堡”。平坝、安顺、镇宁、普定、长顺等地的屯堡较多,据说屯堡人口现有30余万人。

    清代大体无官方组织的移民,进入西南边疆的内陆人口,主要是因生计困难而自发迁徙的流民。因担忧变乱朝廷曾颁文禁止流动,但实际上是默许,云南等省官府则以提供启动金、耕牛及将新垦土地定为私田等优惠条件,吸引外地流民前来垦荒。清代流民位于社会底层,既无组织亦乏谋生之术,选择定居地点与谋生途径均受限制。云南民谚:“穷走夷方急走厂。”指外来流民进入云南,多选择入厂矿当矿工,或赴边疆僻地垦荒这两条路。流民认为只要能果腹,垦荒、烧炭和挖煤等均无不可,日久便落籍谋生之地。由于平坦地带人口稠密难以插足,外地流民大量赴山区及边疆僻地。明代中期玉米、洋芋和红薯等耐瘠薄作物的传入,为上山或赴边疆僻地解决口粮问题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清代在西南边疆的山地和边疆僻地形成规模性的开发,并构成延续至近代人口分布的基本格局。

    明了坝子、山地的自然环境与其开发过程的差别,对深入了解西南边疆汉族的特点与变化有重要意义。

    由云南高原与贵州高原组成的云贵高原及其延伸部分川西南和桂西北,是一个具有大致相同的地质构造与地貌特征的地理单元。该地理单元的主体部分是海拔1100~2000米的云贵高原,地势具有西北高东南低的特点。因金沙江、元江、南盘江、北盘江、乌江、沅江及柳江的冲击切割作用,云贵高原的地形较为破碎,呈现出多山地和高原、山地在地表面积占很大比例的特点。云南省的山地与高原占总面积的94%,6%的土地为大小不一的坝子(盆地)。贵州省的山地和高原约占其面积的87%,坝子仅占3%,其余地区为丘陵。广西的山地占总面积的60.24%,山地在桂西北占地表面积的比例亦大。云南有湖泊30余个,其中滇池、洱海、抚仙湖的面积较大。贵州仅有威宁草海,川西南在西昌附近有邛海,桂西北无较大的湖泊。较大湖泊周围很早便有人类居住,以后逐渐发展为人群聚居的农业地区。

    西南边疆山地的普遍特点是高差悬殊大、坡度陡峭及土层较薄,因此种植作物的适宜性与宜耕性均差。同时土地生态系统脆弱,开发不当易引起水土流失和资源破坏。位于南方亚热带及热带气候范围的大面积山地,生物资源丰富,山地间分布众多草甸,尤以滇东北、贵州的部分地区较为集中,适宜发展畜牧业生产。与山地形成对照的是,呈插花式分布的坝子适宜发展农业,面积较大的坝子地势平坦,地表多有河流或湖泊,土层较厚肥力甚高。云南知名的大坝子有昆明、陆良、昭鲁、曲靖、祥云和蒙自,贵州的大坝子主要是贵阳、安顺、遵义与都匀,邛海是川西南最大的坝子。这些面积较大坝子大都是开发较早的地区,为历代经营者所重视。

    大中坝子的稻作农业起步较早发展亦速,因有交通线所经而成为大宗商品的集散地,通常也是地方势力的据点和文化积累传承的中心。历代所置郡县的治所大都位于坝子,昆明坝、大理坝和贵阳坝分别是云南高原与贵州高原较大的坝子,又分别位于云南高原与贵州高原的腹心地带,前两个坝子先后发展为云南地区的政治中心,贵阳坝则成为贵州省会的所在地,均绝非偶然。

    山地虽拥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但森林茂密难入,常有猛兽、毒蛇出没。山地气候变幻无常,也使人易患各种疾病。除了复杂多变的自然环境不适宜居住外,山地可耕的土地也很少。另外,山地交通不便且落后封闭,山地民族社会发展的速度缓慢。因此,山岭地区人口稀少,与坝子的社会发展水平差距甚大。《华阳国志·南中志》说汉晋时滇池坝子平敞宽广,随处可见精心耕种的稻田、长松、鹦鹉和孔雀,且有盐池田渔之饶,金银畜产之富。而同一时期的今贵州西部,山地因险峻被称为“牛叩头”或“马搏颊坂”,“土地无稻田蚕桑,多虵蛭虎狼。俗妖巫,惑禁忌,多神祠。”《后汉书》也说今贵州西部“地多雨潦,俗好巫鬼禁忌,寡畜生,又无蚕桑,故其郡最贫”。汉晋以后很长的时期,关于坝子与山地发展水平悬殊的记载仍不少。元初李京说:云南坝子多水田,“山水明秀,亚于江南,麻麦蔬果颇同中国(方按:指内陆)。”宋人周去非则称广西瑶人耕山为生,以粟、豆、芋魁充粮。其稻田无几,年丰尚可安居,“一或饥馑,则四出扰攘。”

    在自然条件、发展水平方面,坝子与山地虽有很大的差距,但相互间又存在必然的联系,尤其体现在共生互补的关系方面。汉晋时南中大姓的上层“耆老”,与居住山区的“昆”、“叟”等原有民族的首领结为“遑耶”。耆老犯法多往夷人处藏匿,官府法办夷人耆老或为之报仇,耆老与夷人交情至厚者称为“百世遑耶”,“恩若骨肉”。“遑耶”的关系并不限于大姓与夷人上层,坝子百姓亦喜与山地夷人择对结谊,此类情形历代皆有。“遑耶”关系或相互结谊的实质,是双方在经济上建立共生互补的关系,并由此发展为互助的社会关系甚至政治结盟的关系。

    坝子在西南边疆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古代社会的前期最为突出。宋元及其后的一段时期,山地民族先后崛起并获得较快发展,坝子与山地居民之间的交往增多,两者相互依存、资源互补的关系不断加强。随着内陆流民大量移居山地,清代坝子与山地的联系趋于紧密,西南边疆整体性的特征亦渐明显,也使汉族与山地民族的关系发生了变化。

    由此可见,西南边疆普遍存在坝子与山地相对的一种二元性结构,在自然条件、发展水平和文化面貌等方面虽然有很大差异,但也存在联系与互补的关系。这种二元性结构使汉族移民与山地民族存在明显的差别,时代愈早差别愈明显,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二元性结构中的共生互补关系逐渐强化,具体表现在汉族移民与山地民族的联系及相互影响的加强等方面。 

    元代以前,迁入西南边疆的汉族移民经历了“夷化”的过程。受坝子与山岭地区复杂关系的影响,逐渐“夷化”的汉族移民与坝子的原有民族(如云南的僰人、今贵州、广西地区的僚或俚僚)交往甚多,亦深受其文化的影响。蜀汉时南中大姓雍闓率众叛蜀。举事前雍闓借巫鬼教的名义说:益州太守张裔状如瓠壶,“外虽泽而内实粗,”令缚之送吴。雍闓将张裔喻为外泽内粗的葫芦,并借巫鬼教之名使众夷缚送至吴,可见雍闓不仅熟悉坝区僰人的习俗,在僰人中还享有与巫鬼教领袖“鬼主”类似的权威。另一方面,聚居坝子的汉族移民与山地民族的接触还不多,甚至相互防范。章武三年(223)刘备率军攻吴失败,随后病死于白帝城。南中的大姓和夷帅纷纷倒戈反蜀,益州郡大姓雍闓与越巂郡叟帅高定元联手起事。建兴三年(225)诸葛亮出兵征讨,并率西路军进攻活动在今西昌一带的叟帅高定元。雍闓在危机时刻率众赴援,在内讧中被高定元的部曲所杀。雍闓被杀的经过因记载阙失不可得知,但也说明南中大姓与叟帅相互戒备,甚至轻易反目为仇。可见在发展程度与文化背景等方面,汉族移民与山地民族的差别十分明显。诸葛亮平定南中后对大姓和山地民族采取不同的治策,便有上述方面的原因。

    南北朝时期,云南的汉族移民融合僰人形成本地民族白蛮。白蛮是南诏、大理国的主体民族。南诏处理与山地民族的关系,主要是军事征服和征用参加对唐的战争。大理国处理与山地民族势力滇东三十七部的关系,则是与之正式结盟;主要是由于山地民族在宋代获得较大发展,大理国对三十七部已不可能进行军事征服。由此表明宋代山地民族的力量明显增强,并对坝区民族的权威提出了挑战。

    元朝在西南边疆推行土官制度,推动了山岭地区的开发与山地民族的发展。如前所述,宋代以后“奸豪”大姓与镇将官吏结合的现象逐渐减少,落籍或流寓各地的百姓地位上升,至明清时成为西南边疆汉族的主体。这一时期民族关系的变化,就汉族而言,一是新的地方汉族群体逐渐形成且力量不断增强,进而在西南边疆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民族;二是坝子中的豪强势力逐渐削弱甚至消失,中原王朝尤其是清朝,对郡县统治下编民进行管理的重点,从以前的豪强势力转向混迹少数民族中的“汉奸”,“汉奸”主要指新近迁入西南边疆流民的某些人口。在少数民族方面的变化,一是受汉族移民和内陆文化的影响逐渐汉化,与汉族的交融更为广泛而深刻;二是因少数民族社会的发展普遍缓慢,一些地方仍然流行落后制度下肆意的抢劫、械斗或掠人为奴,还有一些土司或头目横行不法,阻挠政府管理和开发受己控制的地区,因此与朝廷的施政方略产生了尖锐矛盾,也不符合清代西南边疆坝子与山地的联系加强、以及边疆地区需要整体性发展的潮流。因此,清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并在改流地区推行保甲制度,鼓励移民到边疆和僻地垦种,同时加大打击“汉奸”的力度。

    自秦汉在西南边疆设郡县,历代都有汉人为避罪或觅利进入这一地区。历朝对这一部分汉人的看法大体不佳,多认为他们挑唆朝廷与蛮夷的关系,搅乱了边疆地区的治安。唐朝官吏张柬之呈朝廷以《请罢姚州屯戍表》,称姚州的剑南逋逃、中原亡命之徒“专以掠夺为业”,由内陆潜入姚州都督府辖地的“巨猾游客”多不胜数。明清以前历朝经营西南边疆尚欠深入,对“巨猾游客”的治理未列入日程。明代此类问题十分突出。弘治十二年(1499),云南巡按谢朝宣奏:蛮莫等处为水陆交通交汇之地,缅甸所需器物自此出境,江西与云南大理的逃亡之民多赴之,与违法官吏“漏我虚实,为彼腹心”。万历三十三年(1605),巡抚贵州郭子章在奏疏中称:自征苗以来粮饷欠缺,官兵困苦,军士未能归藉者,“窜入各寨潜为勾引,”往年仅间或出没,今则无日不出劫,往年仅数十成群,今则动辄数百,往年仅劫客商今则劫及官员,抢劫行为甚至迫近省会,“贵州数百里之境顿成盗薮。”所说的情形已十分严重,但明朝因国力衰落,而无法组织治理。

    清代进入少数民族地区的汉人较多,难免鱼龙混杂,经常出现汉人挑拨汉夷关系、甚至煽动夷倮反叛的情形。雍正初年清水江苗众造反,起因是汉人曾文登煽动九股苗,称改流后税收加倍,官府将量田供役,而江深崖险官军难入,苗众受其煽动乃反。清军张广泗部攻入清水江流域,苗人缚曾文登以献。乾隆二十二年(1757),云贵总督臣恒文在奏疏中说:苗人虽顽亦具人性,此前所以滋生事端,“非汉奸潜入煽惑,即系兵役人等籍端骚扰逼勒,苦累所致。”

    清廷还认为一些汉人奸商游走于村寨,在交易时欺负夷倮;教诱夷倮或包揽诉讼,导致社会不安甚至变乱。乾隆二十年(1755),云南巡抚郭一裕上奏陈地方情形,称夷倮性愚而直,“汉人中之狡黠者,每每从而欺之,”夷倮俯首帖服不敢计较。又说汉人中有文武劣生,粗读诗书精于变诈,“视夷倮为愚懦可欺,遇事生风,每于村寨之中逞其讹诈之计。”二十二年云南巡抚刘藻的奏疏称:夷倮已多畏法敬官,极为恭顺;但时有地棍或江广游民,在夷寨中放债盘剥,遇事讹诈,“虽历经严行整饬,而此风尚未尽革。”四十七年,云贵总督富纲等上奏:以前属土司管辖的夷倮今大半改隶流官,奉公畏法最为醇谨,但时有被汉奸教诱、争控不休的情形。六十年,贵州松桃苗首石柳邓等起事,主要原因是不堪奸商欺负。松桃汉人奸商抱布换丝,遍游各处苗寨。初期厚取其息,以后以土地或房舍折抵,苗人因衣食被夺,被迫起而反抗。

    鉴于上述情况较为普遍,清朝对潜入夷倮之地的“汉奸” 采取严密防范及从严惩处的治策,颁令严禁汉人进入夷倮村寨,禁止夷倮与汉人贸易,违者从重治罪。雍正五年(1727),云贵总督鄂尔泰奏准严禁“汉奸”,订立条约遍告汉夷,凡苗夷聚居之处,“夷民毋得容留汉民,汉民毋得撞入。”凡擒获有违法行为的“川贩汉奸”,予以奖励或记功。乾隆五十七年(1792),广西的桂林府与柳州府颁文,禁止汉民购买瑶户及其田产,若汉民购买瑶产允许苗瑶出告,官府将田产断还瑶民,不退购金且惩治买产之人。无论瑶产多寡,只许租与洞瑶耕种,不许佃给汉民。

    从有关记载来看,所谓“汉奸”当指涉足夷倮事务的某些汉人,包括商人、流民、流氓与讼棍等。其中有一些人挑拨夷汉关系、欺骗、敲诈夷倮甚至包揽讼事,还有一些人混迹夷倮中籍以谋生。清廷严格防范“汉奸”,虽减少了夷倮受“汉奸”欺诈的情形,但也隔绝了夷倮与汉民的往来,削弱了夷倮经受锤炼及明辨是非的能力。另外,禁止汉民与夷倮交往终非善策,清廷因此在某些方面修改了法规。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廷正式废除禁止汉苗通婚的法令,允许汉苗联姻即为一例。

    综上所述,可做如下总结。

   西南边疆汉族的形成经历了复杂的过程。自秦汉在西南边疆设置郡县,汉族移民便不断迁入这一地区。历代向西南边疆的人口迁徙虽有高潮和低潮,移民的身份及来源亦不尽相同,但迁徙活动具有持续连贯与逐渐增强的特点。历代移民向西南边疆的迁徙,不仅加强了开发边疆的力量,密切了内陆与西南边疆的联系,促进了边疆地区的巩固与发展,在历朝治边的过程中,还深受朝廷重视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外来移民与西南边疆原有民族的融合,以元代为界,其融合倾向大致分为两个时期。在前一时期,外来移民与原有民族在经济文化上的差别较明显。随着时间推移,外来移民亦逐渐融合于原有民族,形成了白蛮等新的本地民族。在这一时期,历朝大都以外来移民为可依靠的力量,较为信任并实行积极扶持的政策。另一方面,外来移民尤其是豪族大姓与镇将官吏易于结合,又为地方势力的崛起甚至割据提供了土壤。

    元代以后,迁入西南边疆移民的数量及影响明显增加,民族融合的倾向,转变为以移民为主融合某些原有民族,并以大中坝子和交通沿线为聚居地形成西南边疆汉族群体。外来移民的大量进入与西南边疆汉族的正式形成,为西南边疆的迅速发展和边疆稳定,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这一时期诸朝在西南边疆的治策,主要是积极扩大编民(以西南边疆汉族为主)的数量及分布的范围,并以之为边疆管理的可靠基点。清朝还顺应坝子与山地的联系加强、边疆地区需要整体性发展的潮流,通过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改土归流、加强其管理与开发、鼓励移民迁居边疆和僻地等措施,进行必要及富有成效的治理。

 

编辑说明:文章来源于原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2年第4期,篇幅原因,注释从略,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

编     辑:李全敏  吴   鹏  贾淑凤

编辑助理:张   宇  郑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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