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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札记 | 冒领补助金,“小题”必须大做

 治墨之剑 2017-09-18

2016年12月,在镇村建办走访时,我无意中听见一名工作人员说起在对南星村一危房改造补助申请对象林某入户核查时,发现林某实已死亡,却由其弟南星村村支委林忠庆帮忙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出于直觉,我觉得这里面“大有文章”,决定顺藤摸瓜,深挖细查。


“林某的补助申请已被终止,也没有造成什么实际影响,况且林忠庆平时工作表现不错,我们会不会有点小题大做了?”镇纪委干部小周在一旁小声嘀咕着。


“申请对象既已死亡,为何还要以其名义申报?如果审核时没被发现,虚报冒领了补助金,性质还不严重吗?”我的连续发问,打消了小周的顾虑。


我们找到了林忠庆,“你大哥已经病故了,为何还以他的名义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谈话直奔主题,“我的两个侄儿想申请石结构危房改造补助金,我哥虽已死亡,但户籍还未注销,就以他的名义申报了。”面对我们的询问,林忠庆不以为然,指着我们带来的补助申请表上的签名说:“这些都是我代签的,既然以我大哥的名义申请,当然要签他的名字。”


林忠庆的“理直气壮”令我们有些哭笑不得,谈话一时陷入僵局,想到他作为村干部,这几年也为村里做了不少工作,我们决定转变谈话思路。再次进入谈话室,我们先跟他聊起了他这几年为村里办的实事,林忠庆似乎打开了话匣子,当他谈到工作中的酸甜苦辣,语气中带着一丝自豪。


“你平时在群众中口碑都挺好的,为群众做了不少实事,但是关键时刻怎么会这么糊涂!”见谈话气氛融洽,小周不失时机地把话题引到了谈话主题上,“你身为党员,而且是村干部,老百姓都瞧着呢,更要带头依规依纪办事,你有没有想过以你死去大哥的名义冒领补助金,群众会怎么看你?”


林忠庆面露惭愧之色,微微低下了头,低声说道:“其实我一开始也是有点犹豫,但是想到我哥是残疾人,以他的名义申请,补助金会多一些,一时头脑发热……”


经过我们的严肃教育,林忠庆对自己的违纪行为懊悔不已。2017年3月,经镇党委研究,给予林忠庆党内警告处分。


此案办结后,我的心里反而一点都不轻松,林忠庆平时工作积极,表现也不错,受到党纪处分,会不会影响工作呢?我私下找挂村领导了解其工作近况,当我从他们的口中得知林忠庆工作热情不减,照常做事时,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5月的一天,林忠庆到镇政府开会后顺道来到我的办公室,他坦然地对我说,受到党纪处分后,刚开始,他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怕被人笑话。但是后来镇领导和村里的同事们纷纷找他交心谈心,让他解开了心结。“是他们的真诚和信任,让我找回了自信。”林忠庆动情地说,“多亏了组织的及时挽救,才没让我犯下‘大错’,真的应该感谢你们。”林忠庆的话,让我感触良多,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对待违纪问题要抓早抓小,不能养痈遗患。把犯错误的干部拉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使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体现的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真正的关心和最大的爱护,也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红脸出汗”的题中之义。(胡红玲 作者单位:福建省惠安县辋川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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