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持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在同一客运站当日发出的同一车次只允许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 2.持身份证以外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只能到客运站人工售票窗口实名购票。 3.丢失或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可到汽车客运站就近的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后,凭临时身份证明办理购票。 4.旅客购票或取票时需现场核对票面信息,发现票面信息与有效证件信息存在差异时,需立即将原票交由工作人员处理,保证票面信息与证件信息一致。 5.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明或学生证任一证件进行购票乘车。 6.旅客乘车前应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 特此通告
贵阳客运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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