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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环保局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20170605

 yxzxyz15 2017-09-2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市环保局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安排部署,从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切实解决应付了事“懒”、碌碌无为“庸”、面对困难“推”、 工作进度“慢”、缺乏深入“浮”等“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现象,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市直环保系统党员干部开拓进取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为开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新局面、促进我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专项治理范围和时间

(一)范围:市环保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二)时间:2017年5月下旬-10月底。

三、重点治理问题

(一)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对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事项不及时研究解决,或者“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三)在职责范围内由于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

(四)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

(五)群众观念淡薄,对生态环境等民生问题不重视,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六)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抓班子带队伍要求不严、管理不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奉行好人主义,不愿触及矛盾,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

1.广泛收集意见。工作专班通过来信来访、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等方式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多渠道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局属单位和各科室的意见建议, 对反映的具体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查核,实行销号管理。

2.深入开展自查。在广泛收集意见的基础上,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列出问题清单。每月26日前填报“2017年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表2)到局人事科。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勇于向自己“开刀”,深入查摆问题,并针对问题制订整改措施。

3.迅速进行整改。各单位要对自查出的问题及群众信访属实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逐条逐项整改到位。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查缺补漏,健全长效机制。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自查自纠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于6月8日前报局人事科,局人事科汇总情况形成上报材料,经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报告报本单位党组织。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工作专班组建检查组,采取查本级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情况、受理群众举报情况,以及是否把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摆在重要位置,是否强化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不想作为、不愿担当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工作专班梳理筛选出内容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以及检查中发现的重点违纪问题线索,由局机关纪委进行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1.强化监督问责。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视情节给予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因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受到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从重从严查处。

2.通报典型案例。市局对查处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形成震慑,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推动市直环保系统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环境。

3.总结推动工作。2017年10月上旬前,各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运用好专项治理成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总结报告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局人事科,局人事科汇总情况形成上报材料,经局领导签字把关后上报市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襄阳市环保局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勤政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按时高效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环保局成立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蔡金海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朱华伟、付睿、何爱群、王祖庆四位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李兵同志担任工作专班负责人,专班人员由李发兴、杨宏、罗鸣、熊文进、李晓华组成。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负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各环节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专项治理有力有效开展。

(三)强化问题导向。要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专项治理始终。在自查自纠环节,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既查基层的问题,又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题。在重点抽查环节,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对领导机关及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要将问题整改和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以突出问题的整改补齐工作短板,以具体问题解决带动整体水平提高。

(四)严肃问责追责。各单位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纪律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责的单位,既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查相关领导责任;既追查主体责任,又追查监督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专项治理有力有效开展。

(五)持续深入推进。各单位要把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持之以恒推进,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到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抓治理,促进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勇于担当、善于作为。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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