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推翻诺奖发现,中国第一位博士,他为何晚年销声匿迹?...

 金贝壳bf6un0sx 2017-09-23

文/魏志恺

又是一年开学季,开学大军中除本科生外,博士研究生也是必不可少的一员,他们是未来国家科学研究的中坚力量,在人们心中始终拥有着特殊的地位。博士现在对大家来讲虽已不陌生,但在100多年前却是极少的,1907年中国有了自己的第一位物理学博士,时至今日百十年过去,当时的博士是什么样的?又与现今博士有何不同呢?

神秘的第一人

李复几这个名字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还无人知晓,当时中国物理学界公认的首位物理学博士是李耀邦(1914年获得博士学位)。直到1984年10月10日,前来访问的西德总理科尔将一本波恩大学物理学博士论文复印件送给了北大,他在演讲中提到:波恩大学是首先授予博士学位给一位中国公民的欧洲大学,他姓李名复几。

中国第一位物理学博士李复几(右立)

李复几是谁?他曾经做出了怎样的贡献?为什么销声匿迹了呢?德国波洪大学魏波渡教授曾找到戴念祖先生查询李复几回国后情况,但一直没有结果。1996年戴念祖先生写到:“也许他获得博士学位回国了,只是由于当时的政情与贫困落后,他未曾进入教育界,而真的起法号,入山为僧了;抑或没有回国,也未可知。”

2005年5月10日,“中德世界物理年暨纪念爱因斯坦发表相对论100周年大会上”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会上再次提出“中国在德国取得第一个博士学位的人叫李复几,毕业于南洋公学(今上海交通大学)”,当时参加会议的上海交大校长谢绳武立刻前往交大档案馆查询,从此揭开了中国第一位物理学博士的神秘面纱。

为抗战完成多个重大工程

李复几原名李福基,字泽民,祖籍苏州,1881年12月9日出生于上海。1898年春经选拔进入南洋公学(今上海交通大学)中院学习,在校期间学习用功,成绩较优,第一学期结束,公学创始人盛宣怀和公学校长何嗣焜亲自考察各班学生成绩,李复几得到“自然长厚、不能瑕疵”的佳评,并获得洋银5角的奖励。

1901年7月,李复几、曾宗鉴等六人顺利毕业,成为南洋公学中院首届毕业生。该届学生毕业后,盛宣怀认为,学生必须出洋游历,专门学习,才能窥得西学的精要,用其所长,补我所短。

然而当时出国留学开销之大难以想象,一个人四年的费用就要耗去万两白银,学生自己不可能承担,于是南洋公学出资派遣李复几等4人出国留学。

盛宣怀回复公学代总理沈曾植派遣李复几等人出国留学公文

入学后,李复几师从著名物理学家、大气中氦的发现者凯瑟尔(H. Kayser:1853-1940年)从事光谱学研究。1907年顺利毕业,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

1906年5月18日李复几入学波恩大学学习注册表

1907年夏秋之间回国,短暂的在母校任教后一直从事技术工作,先后在武汉汉阳铁厂、江西汉冶萍公司、津浦铁路济南厂等处任职,之后频繁更换工作。工作期间完成了铁厂炉机修复、汉口重建计划编制、主持修建京汉铁路83座桥梁等工作,为中国抗战做出了巨大贡献。

中年李复几

推翻诺奖获奖者的发现

“这足以证明勒纳关于光弧由大量相互包裹的中控火焰组成、每一个都是一个发射中心、每个中心发射一个线系的假说是不正确的”。——1907年1月李复几在自己的博士论文中推翻了诺贝尔奖获得者勒纳的经典理论。

在此之前李复几做了大量的科学实验。他将钠放入两根碳棒电弧之中,用摄谱仪拍下火焰照片。通过反复实验发现:“加大一倍光圈,第一副线系谱线的图像就和正常光圈时主线系一样大;再加大光圈,第一副线系的图像还可以大于最小光圈时主线系的图像。”于是,李复几获得了自己的结论,即火焰图像大小实际上是与其强度相关的,进而推翻了勒纳的经典理论。

李复几博士论文

勒纳于1905年因阴极射线的研究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是当时德国物理学大权威,后来成为20世纪科学领域的主将。爱因斯坦也曾于1903年提出申请要做他的助手,这样一位物理大师所建立起来的理论却被一个年仅25岁多的中国青年人所推翻,足见我国第一位物理学博士身手不凡,直抵当时科学研究的最前沿。

晚年拮据凄凉

李复几晚年经济拮据,一人的工资要四女三男七个孩子的开销,受困于经济条件不得不隐瞒年龄延迟退休,逝世前依然兼任私立旭川中学的英文教员。而且,李复几晚年正处在战争阶段,社会动荡,原本幸福的家庭在战争中土崩瓦解。

据其子女回忆,他晚年精神状态不佳,沉默寡言,全然失去了才子意气。1947年9月16日,66岁的李复几在四川自贡病逝,死后竟无钱安葬,在同事的帮助下才购得棺木。

在那个国弱民贫的时代,中国第一位物理学博士的临终遭遇令人唏嘘。百十年过去,现今的博士才子们又将承担起怎样的责任?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