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布时间 大致会在考后2个月公布,预计12月中旬公布,具体时间小编会在第一时间告知各位小伙伴。 (2)历年合格标准公布时间 历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公布时间 年份 考试时间 合格标准公布时间 2016年 9月24日至25日 2017年1月17日 2015年 9月19日至20日 2016年2月4日 2014年 9月20日至21日 2015年2月15日 2013年 9月14日至15日 2014年1月26日 2012年 9月22日至23日 2012年12月25日 2011年 9月24日至25日 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 9月11日至12日 2011年1月19日 (3)查询方式 网上查询,查询地址为各地人事网或住建厅。 注意事项: 为何查询考试成绩时显示“-1”、“-2”、“-4”? “-1”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 “-2”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4)合格标准发布网站 人事考试网公布。 以下为2011—2016年一建合格标准,供大家参考。 科目 试卷满分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经济 100分 60分 60分 60分 60分 60分 60分 法规 130分 78分 78分 78分 78分 78分 78分 管理 实务 建筑 160分 96分 96分 96分 96分 96分 96分 机电 矿业 公路 公路 水利 港口 民航 通信 市政 88分 注意事项: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2、证书领取 (1)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2)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3、注册管理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3)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无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END—— 小编觉得,这3件事,都不用我过多重复啦,大家应该都很清楚的,只是一些小细节需要大家注意~ 最后,祝大家都能取得好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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