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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少宋:因字辨音,以音識義——從《潮州歌册選集》談潮州歌册整理問題

 沽美酒 2017-09-27


作者簡介

肖少宋,廣東陸豐人。中山大學文學博士,華南師范大學博士后,現任華南師范大學文學院講師。主要研究方向爲古典文獻學、說唱文學。發表文章《話本小説與潮州歌册——簡論説唱文學對話本小説的因革》《北圖版〈稀見舊版曲藝曲本叢刊·潮州歌册卷〉三題》等。


因字辨音,以音識義

——從《潮州歌册選集》談潮州歌册整理問題


摘 要:當前潮州歌册的整理尚處在起步階段,成果不多。以薛汕的《潮州歌册選集》爲代表的整理本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不少值得探討的問題,對其得失的分析,可爲以後歌册及其他俗文學的整理工作提供經驗借鑒。潮州歌册的整理應該做到:保留歌册的地方性語言特色,避免不明字義而造成的臆改,加强方言詞注釋的明晰性。“因字辨音,以音識義”是解决潮州歌册整理存在問題的重要方法,以此法方能達到既保存説唱地方特色,又减少閲讀阻礙的目的。


關鍵詞:薛汕 潮州歌册 説唱文學 俗文學


時當20年紀80年代,潮州歌册研究有較大的進展,如譚正璧、譚尋的《木魚歌潮州歌叙録》(書目文獻出版社,1982)出版,有關研究論文也續有發表,但在歌册整理方面尚未有人涉及。有鑒於此,薛汕决定選擇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加以整理,這就是《潮州歌册選集》的由来。從此書的序言可知,薛汕在1983年開始校訂、整理工作,到1984年7月左右完成,但直至1992年10月纔由汕頭市群衆藝術館編印出版。在此期間,有《雙玉魚》《雙鸚鵡》《雙白燕》《曹翠娥》等四種歌册整理出版[1]。之後,則有2004年陳競飛校訂的《方耀傳奇》(即《方大人歌》)出版(中國文史出版社,2004)。它們對於擴大潮州歌册的影響,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从文獻整理規範的角度来看,這些整理本皆存在不少問題。如《雙玉魚》等因將潮州歌册當作彈詞來整理,且爲照顧讀者的閲讀方便,删去大量潮汕方言詞,臆改現象也較为嚴重;《方耀傳奇》則是所據底本較差,校對不精,魯魚亥豕,隨處可見。它們主要目標不是保存舊貌,而是作为通俗讀物而被翻印的,兹暫置不論。薛汕的整理本是潮州歌册整理的第一次嘗試,所以本文主要據《潮州歌册選集》來探討歌册整理容易出現的問題。


潮州歌册選集


薛汕(1916~1999),廣東潮州人,是著名的俗文學研究專家。著有《書曲散記》《陳三五娘之箋》[2]等,整理過《三春夢》《再生緣》《花箋記》《二荷花史》等[3]俗文學作品。薛汕還創作改編過潮州歌謡、説唱等作品,對潮州方言及風土人情等皆較爲熟悉,因此他在整理歌册上有諸多優勢。


《潮州歌册選集》共選了代表不同内容、形式和風格的作品九種,分别是:歷史帝王題材《宋帝昺走國》,民主革命題材《吴忠恕》和《新中華革軍緣起》,審理公案題材《海門案》和《水蛙記》,民間喜劇題材《滴水記》和《馮長春》,神話童話題材《昇仙圖》。書末還附有潮州語言注釋表,收録潮汕方言詞兩百餘例,附以簡釋,以筆畫爲序,方便讀者查閲。


薛汕在序中提出五點整理原則[4],概而言之,一是爲“方便讀者,不至以音韻而害義”,而有意弱化長篇叙述詩體説唱的文體特徵,“以内容爲第一義,即使因分段在排列上拆偶句、拆了韻,單句缺脚韻,也在所不惜”,“一改過去以韻文朗誦會意爲主,代之以閲讀欣賞爲主”;二是以故事爲中心,删除含有强烈教化色彩的文字,“意在勸善,形象惡劣,也不容存在”,“勸善、宿命的論斷以及類似的詞句,係作者的意圖,與故事無關,删去了”。顯然,其目標是適合普通的讀者,所以有意削弱潮州歌册的地域性、方言特征,除去舊時代的印痕。這些做法與時代風氣及出版條件的限制有關。從潮州歌册普及的角度來説,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薛汕的方式,其實並非純粹的整理,而是介於整理與改編之間。今天的工作,目的是保存文化遺産,應强調保存歌册之“真”,所以,下面我們將以《潮州歌册選集》为例,從三個方面探討這類文獻整理時應注意的問題。


保留潮州歌册的地域性語言特色


潮州歌册是以潮汕方言誦唱的説唱藝術,具有濃鬱的地域色彩,而語言即是其重要的體現。潮州歌册保留了大量的方言字、俗體字、借音字,如何處理這類文字,是首先要解决的問題。


潮州歌册书影


薛汕整理方言俗文學作品,常以通用字代替方言字,如木魚書的“冇”用“無”代替,“梅”用“莫”代替,其目的是讓這種方言性、區域性較强的作品,能在全國通行,讓更多的讀者接受,但代價是削弱了方言作品的地域性語言特色,容易讓讀者對作品的認識産生錯覺。施蟄存就對這種整理方式持否定意見,主張保存原來的方言和俗字,另外用加注釋的方式来解决字詞的識讀問題[5]。


薛汕衹是部分地保留原文並加注釋,末附“潮州語言注釋”表,但直接的改動仍然很多。薛汕把表示“怎麽樣”的“做年”“再年”,改作“怎呢”;把表示“相同”的“雷陳”,改作“雷同”,以爲可使不懂潮汕方言者亦能見字識義,這兩例確能達此效果。但將表示“遊逛”的“得桃”,改作“踢達”,把表示“自己”的“繆己”“交己”,改作“個己”,就不一定能達到“見字識義”的目的了。


潮州歌册中有些字與現代漢語的用法、字義不同,薛汕也以通用字代替。但此類字有些並非歌册所獨用,如“抄鬧”用“吵鬧”代替,其實“抄”可通“吵”,古詩文中常用,如湯顯祖《牡丹亭·寫真》:“這兩度春遊忒分曉,是禁不住的燕抄鶯鬧。”[6]再如表示“相同、一樣”意思的“仝”,用“同”取代,按:“仝”是“同”的古字,歌册常用“仝”而較少用“同”。另外,尚有“欲”“以”用“要”“已”替代,則是用現代的口語取代尚存古義的方言用法,已经經近於改寫了。


此外,一些常用借音字也多被更换,如下各例:


“不覺就是初五日,馮家夫婦有張遞”[7],“覺”原作“各”,兩者潮語皆讀[gag4][8],歌册多用“不各”,而較少用“不覺”。


“前來調治此病症,服藥輕松心免青”,“松”原作“双”,“双”潮語讀[sang1],“松”潮語俗讀也作[sang1],歌册中多作“輕双”“放双”,意同“輕鬆”“放鬆”。


“我今理該回家中,冤家今又不在旁”,“該”原作“皆”,兩者潮語皆讀[gai1],歌册中表“應該”之意時,多用“皆”,而絶少用“該”。


“事若落短無情理,我難相佔對你提”,“提”原作“持”,兩者潮語皆讀[ti1],歌册中表“説起、談起”之意時,皆用“持”,而很少用“提”。


“我兄有書來到邊,説母有病可惊疑”,“惊”原作“京”,“京”爲“惊(驚)”的省筆字,兩者潮語皆讀[gian1],刻本歌册皆用“京”,而極少用“驚”。彈詞也用此省筆字,鄭振鐸、陳寅恪曾論及[9]。


“各”“皆”“双”“持”“京”皆爲歌册常用的借音字,爲潮州歌册用字特點。薛汕直接用本字代替借字,不作説明,是因其以普通讀者爲對象,不必深究。如果我們現在的整理工作,還沿用此做法,就不太妥當了。


再有,歌册中的方言字多以常用字取代,如以下各例:


“一直起身就起行,欲共表姐説知情”,“姐”原作“𡛰”,“𡛰”爲潮語方言字,《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字海》等及潮語字典皆不收録。歌册中“𡛰”,從音、義來看,其本字應爲“姊”,薛汕有時也用“姊”取代“𡛰”。刻本歌册中很少用“姐”或“姊”。


“魚鮮豬肉挈去煮,可來對飲相言談”,“挈”原作“扌克”,“扌克”讀作[kionh4],潮語方言字,意爲“拿起、拾起”,整理者皆改爲“挈”。


“事久亦無結宿來,添在房中哭哀哀”,“添”原作“店”,“店”讀作[diam3],意爲“躲藏”,明本潮州戲文也有用例,如《金花女》第五齣:“(旦)阿嫂,許處夭二個羊子,店在處食水在許。”[10]整理本易“店”爲“添”,或“藏”,用“藏”其義尚明,“添”就不好理解了。


“配合藥方有安排,開好説乞林老知”,“説”原作“呾”,“呾”讀作[dan3],潮語方言字,意爲“説”,整理本中“呾”與“説”並用,前後不統一。


“暗想新郎生粗陋,娶有妻子如筆描”,“娶”原作“𡥘”,“𡥘”讀作[cua7],意同“娶”,潮州戲文也有用例,《金花女》第六齣:“(婆)……今旦又共劉家來,算來總是人個前緣”,“𡥘𡚸”即“娶妻”之意。


最後,整理者還用後起字代替古語詞,如人稱代詞方面,用“你”取代“爾”,“爾”用作人稱代詞較早,而“你”是南北朝後期的用法。潮汕地區的明代戲文、潮州歌册皆用“爾”(複數有時用“恁”),而不用“你”。再如用“她”取代“他”,“她”是20世紀初受西方語文的影響,爲在書面上區分第三人稱代詞的性别而採用的詞,但在此之前多以“他”(潮州歌册也多用“他”,有時用“伊”)兼指男女性的第三人稱。


大量地運用借音字、方言字、古語詞、俗體字是潮州歌册的語言特點,如果直接將其皆改爲通用字,讀者對歌册的認識必然會大打折扣,部分研究價值也會流失,因此,施蟄存所提出的保留方言俗字,用注釋説明其意義的方法,對歌册的整理更爲適合。


避免因不明字義而造成臆改


潮汕方言中存在諸多“有音無字”的現象,潮州歌册常用借字的形式表達,如果不懂潮語,僅靠字面意義很難理解其正確含義,整理者易因意義未明而造成臆改。此外,潮汕方言保留着不少南北朝以前的古語詞,這些語詞在北方地區已經不用或很少用,這也容易造成整理者的臆改。下面以《海門案》爲例作分析。


海門案全歌


1.忽忽
匆匆要去尋阿湯,與他説明此話門。一路起身匆匆去,不覺來到許路旁。
“匆匆”,刻本皆作“忽忽”,爲歌册常用詞。忽忽,描叙急速匆忙的樣子,如《楚辭·離騷》:“欲少留此靈瑣兮,日忽忽兮其將暮。”[11]潮汕方言形容做事情匆匆忙忙,也常用“凶凶忽忽”[hiong2hiong2hug4hug4],“凶凶”在潮語中也有“急忙、迅速”之意,歌册有“凶凶説完出門閭,按下肖家話不持”,薛汕將“凶凶”改爲“滔滔”,皆不妥。


2.𥅽
正將二人門鎖閉,楊媽聽了有張遞。
隨來人,一同返,勿得延遲。書不盡,衷情事,寫好封閉。

“閉”刻本作“𥅽”。《廣韻》録有“(目合)”,“古洽切”,讀作[giab8],意爲“眼細暗”,似爲此字之本字。但潮語讀作[mi1],意爲“眼睛合起”之意,詳情待考。薛汕改爲“閉”,意義雖相近,但讀音有别,“閉”潮語讀作[bi6],爲入聲字,不能入韻。


3.先
先生到只看病情,爾可伸手他看明。
先生又再回言答,此病欲好恐艱難。

“先生”刻本作“李先”。潮汕方言稱“醫生”爲“先生[sing1 sên1]”,且常簡稱作“仙[siang1]”,歌册作“先”,當與“仙”相同,爲借音字,因此“李先”,即爲“李先生”之簡稱,不必改爲“先生”。


4.東司
要去登厠上糞池,一直就去上東厠。
“東厠”刻本原作“東司”。“東司”…原指禪林東序之僧所用之厠所,也稱“東净”,至後世,成爲厠所之通稱,如宋代戲文《張協狀元》第四十五齣:“夫人,生得好時,討來早晨間侍奉我門湯藥,黄昏侍奉我們上東司。”[12]
閩南語地區也多沿用此稱法,嘉靖本《荔鏡記》:“人説管山食山,管海食海,管東司食屎。”[13]作“東厠”反而不好理解了,且“厠”讀作[cê3],與上句“池[di5]”不押韻。


5.兒/子兒
女當保重爾一身,托夫保佑病快輕。
楊媽一言答女兒,你姊病勢十分深。

“女”刻本作“兒”,“女兒”刻本作“子兒”。“兒”“子兒”是父母對子女的通稱,可指兒子或女兒,自古已然,如湯顯祖《牡丹亭·訓女》:“兒啊,爹三分説話你自心模,難道八字梳頭做目呼。”[14]歌册也衹是沿用之,完全没必要改爲“女”。


6.朥朗
此時天色漸晴朗,阿湯就共娘子持。
“晴朗”刻本作“朥朗”。朥,潮汕方言字,讀作[la5],其古字爲“膋”,指動物脂肪[15],如《詩經·小雅·信南山》:“執其鸞刀,以啓其毛,取其血膋。”[16]“朥朗”也作“嘮朗”,如《七星會》卷九:“次早天色初嘮朗,南邊炮響如雷仝。”由此可見,“朥”“嘮”應是借音字。翁輝東《潮州方言·釋天》中論及:“㬮,《説文》:‘音難,安,温也。’俗呼微温爲倫(水微燒者稱倫燒)。”由此可知,“朥”“嘮”的本字即“㬮”,有剛剛、稍微之意。“朥朗”,或作“嘮朗”,天剛亮時的樣子,與“晴朗”之義完全不同。


7.阮/赧
嫁俺厝邊馬炎兄,從前之事盡知情。
姨爾此言亦是真,俺原聽爾個言語。
伊着包領嫁到此,免俺上門去娶伊。
俺居林姓雖强房,難道就好來拗蠻。

前兩句“俺”刻本作“阮”,後兩句“俺”刻本作“赧”,校者將“阮”“赧”皆統一爲“俺”。潮汕方言第一人稱代詞複數有兩種形式,一種念[uang2],歌册寫作“阮”,表示不包括聽話人在内的意思;一種念[nang2],歌册寫作“赧”,表示包括聽話人在内的意思,兩者有明顯區别,薛汕皆用“俺[nang2]”來代替,實爲不當。


8.鼻空
全然不學古時人,曹氏列女割鼻死。
“割鼻死”刻本作“割鼻空”,“空”潮語讀作[kang1],應是“孔”的借音字,“孔”的潮語白讀即爲[kang1]。“鼻孔”,即鼻子。湘語、贛語、徽語等方言皆以“鼻孔”稱鼻子[17]。整理者可能不明“鼻空”之意,改“空”爲“死[si2]”,與“人[rang1]”不協韻,不妥。

 

9.厝
待人回返去之後,拍上處頂無延停。
楊氏還伊回家中,寄伊處邊個婦人。

“處”刻本皆爲“厝”。校者認爲“厝”指停棺之地,即把棺材停放待葬,或淺埋以待葬,意義不符,故改爲“處”。此做法没有注意到詞語内涵的變遷,在潮語中“厝[cu3]”常表示“家、屋”之意,如“厝頂”指房屋的頂部,“厝邊”指鄰居、街坊。校者改作“處頂”“處邊”,反而讓讀者不明所指了。


10.只
勿得嫌東共嫌西,是爾有福到這來。
有心打探這樁事,按下暫且不表言。

“這”刻本皆用“只”。“只”,爲潮語常用近指代詞,讀作[tsi2]。歌册不用“這”,僅用“只”。“只”用作近指代詞,先秦已出現,變文等有大量用例,如《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積善之家有餘慶,皇天只没殺無辜。”詩歌中也有用例,如朱熹《寄藉溪胡丈及劉恭父》詩:“浮雲一任閑舒卷,萬古青山只麼青。”可見,歌册用“只”是古漢語的留存,現在潮語仍然使用,改用“這”反而掩蓋了歌册的語言特色。


加强方言詞注釋的明晰性


潮州歌册中存在着大量的方言詞,加上使用借音字、方言字、省筆字等的影響,這就給注釋帶來很大的挑戰,要明確清晰地理解方言詞的意義,難度很大。薛汕將一些方言詞直接以通用詞語替代,但有些因受句式,或韻律的限制無法替换的,就加上簡要的注釋,如釋“肛”爲“屁股”,釋“沙”爲“蜻蜓”,釋“邢”爲“燃燒”,釋“尾來”爲“後來”等,都是很明晰的,如果没有薛汕的注釋,讀者多難明其義。但薛注也存在解釋不明確,或者應注而未注的情况,由此可見潮州歌册注釋之難。下面列舉數例,以見一斑。


1.平加
况女年紀平加歲,暗静來共員外持。(《宋帝昺走國》卷三,上P.33[18])
今晚來决一雌雄,你我平平難相容。(《宋帝昺走國》卷七,上P.68)
“平加[bên3 gê1]”、“平平[bên3 bên3]”皆注爲“同樣”,兩詞相互比較,可知“平加”缺解了“加”字,事實上,“平加”應爲“同樣多,一樣多”之意。


2.青定白定
青定白定看見鬼,會黨要來打城池。(《吴忠恕》卷二,上P.117)
“青定白定”注爲“這一樣那一樣”,其義不明。“青定白定[cen1 dian7 beh8 dian7]”,意爲“突然間,無緣無故地,出乎意料地”,爲潮語慣用語。


3.風到融  四散風
四處之人風到融,傳到王姓外沙鄉。(《吴忠恕》卷二,上P.118)
白食白説四散風,文忠何嘗會破病。(《滴水記》卷四,下P.70)
“風到融”釋爲“風傳遍”,“四散風”注爲“亂説一氣”,皆誤。其因應是不明“風”在此處之意義。“風”,潮語讀作[bong4],意指吹牛,誇張。“融”,潮語讀作[iên5],原指固體受熱變軟或變爲流體,此處借用爲過度誇張而與事實不符,因此,“風到融[bong4 gao3 iên5]”是形容吹牛吹得天花亂墜的情形。“四散”讀[si3 suan3],意爲“胡亂”,“四散風[si3 suan3 bong4]”意爲“不着邊際地吹牛”。

 

4.猴糟
試看我刀利不利,七頭八彩來猴糟。(《吴忠恕》卷四,上P.142)
“猴糟”釋爲“囉嗦”,誤。“猴糟”,潮語讀作[gao5 zao1],其意應爲“吵嚷、争吵”。翁輝東《潮州方言·釋言》:“家人吵嚷曰猴糟。”另,七頭八彩也爲潮語常用詞,不作注釋,不妥。“七頭八彩[cig4 tao4 boih4 cai2]”,形容人多嘴雜,意同“七嘴八舌”。

 

5.白白歇  白白束
乞人刣死白白歇,無棺收貯卒卒光。(《吴忠恕》卷一,上P.110)
倘若馮家聞知機,豈肯干休白白束。(《海門案》卷三,上P303)
“白白歇”釋爲“没有賠償了事”,“卒卒光”注爲“什麼都没有”,“白白束”注爲“白白了事”,皆不明確。“歇[hiah4]”“束[sog4]”皆爲“結束”之意,“白白歇[bêh8 bêh8 hiah4]”“白白束[bêh8 bêh8 sog4]”意義相同,指没有達到目的而不了了之。另,“卒卒光[zug4 zug4 geng1]”,意爲“完全没有”。

 

6.盡頭龍
你兄之話盡頭龍,愚兄亦免再多言。(《吴忠恕》卷四,上P.141)
“盡頭龍”釋爲“盡頭了”,釋義不明確,“龍[lêng5]”爲“朗[lang6]”借音字之故,“朗”意爲“清晰,明瞭”,“盡頭龍[zing6…tao5…lêng5]”指全部皆已很清楚。

 

7.恬恬坐
當時乞得面方方,當在椅中恬恬坐。(《吴忠恕》卷四,上P.144)
“恬恬坐”釋爲“一直坐着”,釋義不明確。“恬恬[tiam5 tiam5]”,意爲“默默、静静”,“恬恬坐[tiam5 tiam5 zo6]”,指坐着不動,一句話也不説。

 

8.軟汁汁
文斯一身軟汁汁,見人一散大驚惶。(《吴忠恕》卷六,上P.161)
“軟汁汁”釋爲“軟淋淋”,釋義不明確。“軟汁汁[neng2 zab4 zab4]”,是指輕而下垂的樣子,形容身體很柔弱。


吴忠恕全歌

 

9.花娘
就來敢食共敢呾,生雅袂去當花娘。(《海門案》卷二,上P.290)
“花娘”釋爲“時髦女郎”,誤。“花娘[huê1 niê5]”,是指妓女,或淫蕩的女人。翁輝東《潮州方言·釋言》:“俗呼娼妓爲花娘……古韓江上游多設花艇,居其中者,稱疍家姨,亦曰花娘,因此,凡女人招遥過市者,人呼‘花娘花艇’。其艇每張六扇風帆,人呼之爲六帆騷(風騷也)仔。”

 

10.目周
烏烏目周見白金,誰人見銀不動心。(《海門案》卷三,上P.299)
英台入内目匝紅,未卜何日子回還。(《雙狀元英台子》卷一,下P.125)
“目周”“目匝”皆釋作“眼眶”,“目匝[mag8 zab4]”釋作“眼眶”,無誤,但“目周[mag8 ziu1]”應爲“眼睛”之意。

 

11.牽成
大人無非要牽成,交關多少情是真。(《水蛙記》卷一,下P.3)
“牽成”釋爲“接引”,釋義不明確。“牽成[kang1 cian5]”,其義應爲撮合、促成。

 

12.撞撞潮
海清聽見只言章,馬上氣到撞撞潮。(《宋帝昺走國》卷九,上P.89)
阿禄接過銀六個,小子歡喜亂潮跳。(《水蛙記》卷一,下P.7)
“撞撞潮”釋爲“團團轉”,“潮跳”釋爲“蹦跳”,皆不準確,其原因應爲不明“潮”之意。“潮”讀作[diê5],義爲“大聲地叫嚷”,應爲借音字,其本字未詳。“撞[zuang6]”應是“噇[zuang6]”的借音字,原指毫無節制地吃喝,因此,“撞撞潮[zuang6 zuang6 diê5]”應爲“無法控制地大聲叫嚷”之意。“潮跳[diê5 tiou3]”,其意應爲“又叫又跳”。

 

13.色水
莊頭得知擇厚重,色水得知擇時興。(《滴水記》卷二,下P.54)
“色水”釋爲“漂亮”,誤。“色水[sêg4 zui2]”應爲顔色、色澤之意。

 

14.大家官
聽母共爾説千般,第一着敬大家官。(《海門案》卷二,上P.287)
“大家官”釋爲“婆婆、奶奶”,誤。此應爲“大家”“大官”之合稱,“大家[dua7 gê1]”,指婆婆,“大官[dua7 guan1]”,指公公。此稱呼不僅用於潮汕地區,如宋王懋《野客叢書》“吴人稱翁爲官,稱姑爲家”[19],可見吴方言區也常用。

除誤釋之外,歌册中尚有較多的潮語方言詞,薛汕也没有做出解釋,此處不再列舉。


從上面所分析的例子可見,潮州歌册的的注釋,涉及潮語中諸多借音字、方言字、訓讀字,此類字無法從字典、詞典中直接查獲,整理者必須熟練掌握潮汕方言,能夠“因字辨音,以音識義”[20],方能正確解釋詞義,儘量减少出現誤釋、誤斷的情形。如果説“因字辨音”尚可以借助方言辭典獲得解决的話,那麼“以音識義”就非得以注釋者的方言背景爲依託不可,而這正是整理工作的困難所在。


下面我們再舉兩個典型的例子來説明“因字辨音,以音識字”方法的重要性。


《海門案》講楊牡丹嫁到馮家後,因嫌棄丈夫馮阿泉太醜,吵鬧着回娘家,馮家無奈,只能同意。楊牡丹回到娘家後:

 

阿奇巧嫂入門來,楊媽着驚魂飛西,誤叫女兒做不正,被伊計回情可知,慌忙一言問女兒,爲着何故按障年,快快對母說明白,牡丹流淚不肯持。

 

這裏“計”字當然不是“計謀、計策”之意。“計”在潮語讀爲[goi3],此音在潮語中有“驅趕、驅逐”的意思,歌册所用的正是此意。


《沈公爺監潮》(又稱《七星會》)有三個段落描寫兩軍交戰:

 

大巴順刀將伊刣,撥落馬下喪身骸,耶律白見喪二隊,驚得遍身冷汗來,奮勇夾刀見高低,盡力再戰有一時,被他一刀來洗上,分做二畔喪陰司。


一來一往數合回,十三戰得氣昂昂,將撻就下一洗去,片寧一身分二人,登時性命歸陰司。


十三用撻架開,順手一撻洗去,角羅竹身存一畔,倒地而死。

 

這三段描寫都用到“洗”字,如果是“清除、清洗”的意思,是無法解得通的。我們開始以爲是別字,但後來仔細分析,確定應該是借音字。“洗”在潮語在讀作[soi2],此音有“棒打”意思,歌册用的也正是此意。

 

結 語


俗文學的整理,既要考慮讀者接受的方便,又要保持其語言的地方性特征及文體特點,衹有兩者合理協調,纔能獲得較好的效果。俗文學門類繁多,又各具特色,要達此效果,就必須因“曲”制宜,充分考慮曲種自身的特點,總結出行之有效的整理方案。


潮州歌册是一種富有地域色彩的方言説唱文學,語言是其最具特色的部分,歌册的整理本應充分保留此方面特點,但考慮到非本土讀者的接受,也有必要對其方言字詞進行處理,兩者如何協調,整理者必須慎重考慮。《潮州歌册選集》對方言字詞的直接置换,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歌册的地域性特色,容易使讀者産生對歌册的誤識。施蟄存提出的保留原字詞而加以注釋的方法,是行之有效的。而具體到如何注釋上,“因字辨音,以音識義”是重要的辦法。


潮州歌册的整理要達到的目標是,既能最大限度地保持地方説唱文學的特色,又能减少非潮語方言區讀者的閲讀障礙,而具體的做法值得我們深入探討。目前,我們正在以潮汕本土題材的潮州歌册爲對象,根據潮州歌册的特點,探討可行的方法。在標點方面,遵循潮州歌册“首句入韻,四句一轉韻”的特點,以四句爲一組,標以句號,但也兼顧歌册内容,有少量以兩句、六句等爲一組者;爲凸顯歌册詩體的特點,人物對話、獨白不加引號。在校記上,歌册中所引用的古典詩詞皆注其出處;省筆字,如“(殿)”“艮(銀)”“京(驚)”“(蘇)”等,皆改爲原字,並出注;形近誤字、音近誤字,皆更正,並出注;歌册常用的俗字,如“𡥘”“𡛰”及已固定的用法,如“收什”的“什”、“以經”的“以”,皆保留並出注説明。在注釋上,採用簡釋,僅注明字詞義,不做詞源探討及引例證明;一般衹注潮州歌册保留的古字詞、俗字詞,以便讀者解决基本的閲讀阻礙。


衹有隨着潮州歌册整理的深入,我們纔能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整理方案。


注  釋

[1]劉宜章等整理《蓮花夢》(即《雙玉魚》),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8;唐文、寒聲整理《雙鸚鵡》,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9;《錯配姻緣》(即《雙白燕》),收於章禹純主編“中國古代民間文學叢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9;《美郎傳奇》(彈詞《劉成美》與歌册《曹翠娥》),收於李智量主編“野史傳奇叢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0。


[2]《書曲散記》,書目文獻出版社,1985;《陳三五娘之箋》,東方文化館,1997。


[3]《三春夢》,書目文獻出版社,1985;《金鎖鴛鴦珊瑚扇》,群益堂出版社,1987;《花箋記》,文化藝術出版社,1985;《二荷花史》,廣東人民出版社,1958;《再生緣》(秦紀文演出本),中國曲藝出版社,1981。


[4]《潮州歌册選集》,第5~6頁。


[5]施蟄存:《關於潮州唱本的通訊》,載《文藝百話》,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4。


[6]錢南揚校注《湯顯祖戲曲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第287頁。


[7]本文所採用例句,除另注明者外,其他皆引自《潮州歌册選》中的《海門案》。


[8]本文注音皆據張曉山編《新潮汕字典》,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


[9]陳寅恪《論再生緣》引《再生緣》原文:“一曲京(‘京’疑當作‘哀’。鄭氏鈔本作‘驚’,亦可通)絃絃絶,半輪破鏡鏡難圓。”(《寒柳堂集》,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9,第4頁)以歌册爲參照可知,應以鄭振鐸爲是。


[10]楊越、王貴忱:《明本潮州戲文五種》,廣東人民出版社,1985,第779頁。


[11]金開誠等校注《屈原集校注》,中華書局,1996,第80頁。


[12]王季思主編《全元戲曲》(卷九),人民文學出版社,1999,第113頁。


[13]《明本潮州戲文五種》,第779頁。


[14]《湯顯祖戲曲集》,第241頁。

 

[15]李新魁、林倫倫:《潮汕方言詞考釋》,廣東人民出版社,1992,第8頁。

 

[16]高亨:《詩經今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第326頁。

 

[17]許寶華、宫田一郎主編《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第6867頁。

 

[18]“上”“下”,指《潮州歌册選》上、下册,P.33爲句子在所頁碼。下同。

 

[19]〔宋〕王懋:《野客叢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第177頁。


[20]清儒訓詁有“因聲求義”之法,對方言説唱詞義的分析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按:本文爲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文化生態視野下潮州歌册的生成与嬗變研究”(項目編號:11CZW058)的階段性成果。原載《戲曲與俗文學研究》第一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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