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两份数据报告中不难得出,低的不是强奸率而是报案率。在网站的咨询中也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受害人虽愤恨犯罪嫌疑人强奸行为,却对报案诸多顾虑。究其本源,一是怕报案后再次受到社会舆论压力,二是怕即使报案仍不能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于是乎,出现了“我妹妹前天晚上被人强奸该怎么办”这样的咨询。前天晚上意味着最佳证据很可能已经灭失,目前尚在咨询律师该怎么办说明尚未报警。 印度著名影星阿米尔·汗曾在其主持、制作了一档电视节目《真相访谈》中采访过一个童年遭受性侵的女孩,阿米尔问女孩为什么愿意说出自己的故事,难道不害怕大家用有色眼光看自己么?女孩开朗的回答,我很多朋友都劝我不要公开,他们甚至认为我尚未结婚,公开后婚姻堪忧,但是我认为知道真相后不能爱我的人,那么他也没有资格娶我,连想的资格都没有。 求救必先自救。很多情况下,施暴者正是认定你不敢声张才无法无天。如果你不甘心黑白颠倒,就别太把社会舆论当回事。无关第三人的瞎哔哔少不了你半根汗毛。但是你的勇气却可以将侵犯你之人送进大牢。 更何况,法律对被害人隐私早有考虑。法律规定强奸妇女,属于个人隐私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开庭时,除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律师、值庭人员、司法警察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场外,不允许其他任何人进入法庭。 人民法院开庭时,对于被害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愿意出庭向被告人发问、陈述作证和发言辩论的,可以通知被害人到庭;对于被害人不愿出庭的,可不通知其到庭。被害人是否愿意出庭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作证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征求被害人的意见,并将被害人的意见告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至于否能将嫌疑人绳之以法则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自身。 为什么?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的犯罪。其中违背妇女意志与发生性行为是强奸罪中最为关键的待证事实。而时间意味着证据的流逝。
生物物证一般从被害人阴道、内裤处提取的精斑或胎儿中提取。最为直接有力却也最容易灭失。有资料显示陕西省西南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间经办的16起涉嫌强奸罪案件中仅8起即50%的案件出具了生物物证鉴定书。 延迟报案是导致生物物证灭失的重要原因。受影视剧影响,一部分受害人遭受侵害后第一时间选择的不是固定证据而是洗澡。水母在此建议,如果你当下确实非洗不可,那么至少将衣物、内裤等保留。屈辱不会因为你保留衣物而增加,但是维权却会因为你保留衣物事半功倍。 那么没有生物物证嫌疑人就逍遥法外了? 当然不是。生物物证系证明双方发生性关系的证据,但并非唯一证据。如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其他证据能证明犯罪事情的前提下,即便无生物证据,亦可定罪量刑。 而另一个极为容易灭世的证据则是案发现场。案发现场往往留有对方的对抗痕迹、精斑、毛发、指纹、脚印等证据。但是由于被害人报案不及时或其他原因,极易灭失。 缺少这些重要证据会让原本简单的强奸事实证明增加不少难度。但是这也绝不意味着对嫌疑人毫无办法。强奸犯罪中,被害人陈述、嫌疑人(被告)供述是另外两个重要的证据。除早有预谋的犯罪外,一般的犯罪嫌疑人在事后往往心理上充满恐惧感,经公安机关多次调查取证,供述往往会露出蛛丝马迹。 所以,如不幸遭受强奸,请第一时间及时报警。当然,你可以同时咨询律师。双管齐下,给侵犯你的人好看! 本文最后,和各位分享文本开头的一段话。同样出自于阿米尔·汗曾《真相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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