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持续合规要求 香港私人有限公司必须: ·维护本地注册地址(不允许POBox) ·维护当地居民公司秘书(个人或法人团体) ·保持至少一名自然人(当地或外国人,18岁以上)的导演, ·维持至少一名股东(个人或法人团体;当地或外国人; 18岁以上) ·除非根据“公司条例”(即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没有相关会计交易的公司),否则根据“公司条例”被视为“休眠”的公司,维持委任核数师。 ·通知公司注册处对公司注册资料的变更,包括注册地址,股东详情,董事,公司秘书,股本变动情况等,情况如下: ·更改登记办公室地址的通知 - 变更之日起15日内 ·秘书及董事变更通知(任用/停止) - 自任用或停止执行之日起十五日内 ·秘书及董事详情的变更通知 - 自资料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 - 在特别决议通过后15日内提交法定表格NNC2以更改公司名称 ·通过决议通过后15日内通过特别决议或某些其他决议 ·通知公司的法定图书由公司注册办公室搬迁后15日内更改。 ·任何分配或发行新股的通知 - 在配发或发行后一个月内 ·根据您的证书是否有效一年或三年,每年至少一个月或每三年一次续期商业登记。 商业登记证必须随时显示在公司的主要营业地点。 ·自注册成立之日起18个月内召开股东周年大会(AGM) 随后的股东周年大会每个日历年度必须举行,每次股东周年大会之间的间隔不得超过15个月。 董事必须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FRS)框架列报公司的财务账目(即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董事会报告必须与年度账目一并编制。 ·符合香港公司注册处及税务局提交截止日期及规定的年度帐目。 有关这方面的更多细节将在本文后面提供。 ·随时维护以下记录和文件:公司注册证,商业登记证,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会议纪要,更新财务记录,公司章程,股票,登记册(包括会员登记,董事登记和分享)寄存器)。 根据需要维护必要的营业执照。 ·保持准确而详细的会计记录,使企业的应评税利润得到确定。 所有记录必须在交易日期保留七年。 否则会受到惩罚。 如果会计记录在香港以外地区,回报必须存放在香港。 自2005年1月1日起,香港制定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模式的财务报告准则(FRS)框架。 公司的业务记录必须包括: ·记录收据和收入的账簿,或收入和支出 ·验证帐目簿中条目所需的基本文件; 如凭证,银行对账单,发票,收据等相关文件 ·业务资产和负债的记录 ·业务收到和支出的所有资金的每日记录,以及收据或付款的支持细节 年度申报要求和截止日期 香港本地及外国公司(注册分公司或注册分行)均须经税务局(“税务局”)及公司注册处按年度申报。 香港私人有限公司的年度申报要求如下: 公司注册处提交年度回报 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须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由董事,公司秘书,经理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年报。 但是,根据“公司条例”,被视为休眠公司(即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没有相关会计交易的公司)的私营公司可免除提交年度回报。 年度回报是指明确的格式,包含公司的详细资料,如注册办事处,股东,董事,秘书等地址。无需向公司提交公司财务账目注册商 年度回报必须在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42周内,每个日历年度(除其注册成立年度除外)提交一次。 即使最后一个回报中包含的信息没有变化,您仍然需要在到期日之前提交年度回报。 延期申请吸引了较高的注册费,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将被起诉和罚款。 向税务局提交年度报税表 根据香港公司法,在香港成立的每家公司必须每年向香港税务局(“税务局”)提交报税表(也称为香港利得税报税表)及其经审计的账目“)。 税务局每年四月一号向公司发放纳税申报通知书。 对于新成立的公司,通知通常在注册日期的第18个月发送。 公司必须在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报税单。 如果需要,公司可以要求扩展。 如果您未能在到期日之前提交报税表,您可能会遭受罚款甚至起诉。 提交报税单时,还必须附上以下证明文件: 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核数师报告及损益表与基期相关 表示如何达到应评税利润(或调整后的损失)金额的税务计算 在最后的说明 公司董事有责任确保符合初始和持续的合规要求。 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罚款甚至起诉。 参与专业公司的服务是谨慎的,以确保持续遵守“香港公司条例”的法定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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