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临沂交运国能新兴天然气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临沂交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长途客运总站加气站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项工程,按照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
装修工程为贰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壹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存放期限至保修期满。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临沂交运国能新兴天然气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临沂交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琅琊王路以东双岭路以南地址:沂河路与蒙山大道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0539---7065355
传真:传真:0539---706535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临沂市工商银行兰山支行
账号:账号:1610020109022123165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76017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工程名称:长途客运总站加气站工程
工程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琅琊王路以东,双岭路以南
建设单位:临沂交运国能新兴天然气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临沂交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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