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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少女被从下体中掏肠缠脖残杀,扒一扒甘肃掏肠恶魔凶杀案!

 昵称UZWbF 2017-09-28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这个案件,堪称是中国第一残忍的凶杀案:甘肃掏肠恶魔杀人案!友情提示:心理素质不好的朋友,在看这篇的文章的时候,请不要阅读的太详细了。大概知道的事件就好,以免心理不适。

事件发生在2004年,距离现在也有十几年了,甘肃张掖市19岁的少女琳子被人残忍地从下身拽出小肠,缠在脖子上身亡。这样杀人的方式在全世界也是闻所未闻,所谓开膛手杰克也远远不如这个恶魔残忍。一时间,该案引起当地极大恐慌。

没想到仅仅一个月后,17 岁的少女小花被掏肠恶魔跟踪,黑暗中,被人用手和绳子勒晕。和死去的琳子一样,小花的小肠也被恶魔从下身疯狂拽出。还好小花的呼救声被其他人听到,掏肠恶魔被赶来的路人吓走,没有来得及将小花彻底杀死。不过小花虽经及时抢救挽回了性命,身心却遭受到极大摧残。

案件详情

19岁的琳子是一位有口皆碑的好姑娘,由于家庭困难,她来到甘州区一家店里打工,租住在某民房内。2004年8月17日晚,几个老人在琳子租住的房子附近发现一名严重受伤死亡的年轻女子。

老人们惊恐地发现,受害者全身都是血,更可怕的是脖子上还缠着什么东西,似乎是一根绳索。在老人仔细查看以后,发现缠着这个少女脖子的,居然是她的肠子。受害者被歹徒从下身残忍地将小肠全部拽出,缠在脖子上。

报案后,警方立即赶到现场。经过仔细查证,死者就是阻住在附近的琳子。法医认为琳子是被掐死后,凶手伸手从她的肛门进去,在腹腔拉出了肠子,然后缠在她的脖子上。但琳子姑娘既没有被抢劫,也没有被强奸,凶手作案的动机很可疑。

正常来说,犯下如此大案的凶手肯定会隐藏一段时间,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掏肠恶魔居然还在顶风作案。

时年17岁的小花,为 了帮助父母减轻负担和供姐姐、弟弟上学,不得不辍学外出打工,也是个苦孩子。2004年9月初,小花跟随同村人明某到其开设在甘州区东街的一家牛肉面馆打工。

9月20日凌晨0时30分许,小花到面馆外如厕。没想到在黑暗中,小花突然被人用手臂和绳子勒住。这时小花赶紧求饶说:“叔叔,我是人,不是鬼。”但是罪犯仍然没有停手,直到小花感到下身一阵巨疼,顿时惨叫一声,随后昏迷了。

面馆女老板明某听到“哇”的一声惨叫,赶紧跑出面馆到厕所寻找小花,但没有看见小花踪影。明某急得大声呼喊小花的名字,惊醒的邻居们也纷纷跑出来和明某一起寻找。黑暗中,在面馆背后的一个楼道 里,人们发现了已经奄奄一息的小花,明某赶紧上前搀扶,突然觉得小花的下身有“滑滑”的感觉,低头一看,竟然是一堆肠子。

9月24日,虽然案发已经过去4天时间了,但身受重创的小花脸部依然肿胀,两只眼睛里充满了黑红的血丝,脖子上被人勒掐的伤痕依然清晰可见,即使吸着氧气、输着液体,但难忍病痛折磨的孱弱身体仍不时地抽搐颤抖。

医生说,小花被送来的当天晚上,医院就对其进行了急救手术,当时,经过检查发现,小花整个小肠断裂坏死多达2米多,剩余的已经不到1米。虽然医院经过全力抢救,小花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作为人体最主要的消化、吸收营养功能的小肠,三分之二被截除,人的生存质量是很差的,假如再有其它预料不到的并发症,则小花的病情发展就很难预料了,也就是说,小花仍然处在生死攸关的危险边缘。

定位真凶

警方发现这两起案件作案手段、凶残程度与前一起未遂案件极为相似,推断三个案子系同一凶手所为,遂决定并案侦查。专案组根据50多天的调查结果和9名知情者提供的证据和线索,最后确定住在东湖小区的乔建国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将乔建国家包围,准备抓捕,但有过3次服刑经验的乔也很快发现了警方的部署,他将房门紧锁,负隅顽抗。警方如果强攻可能会所有伤亡,或者会将乔建国击毙,这是警方不愿意看到的。

9月23日,专案组决定诱捕乔建国,以做尿检为由要求乔建国下楼。乔却并不傻,他始终不开门,并扬言:谁想当英雄就上来,临死拉几个垫背的,如果来硬的他就跳楼。这样乔和警方对峙了好几天,最后专案组负责人与乔对话,答应由其母和女友接他去做尿检。

29日下午4时,乔建国终于同意去做尿检,但刚下楼便被埋伏的警察抓获。

经过办案警察的开导以及反复审讯,乔建国的心理防线崩溃,于次日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实。

张掖警方随即公布案件侦破情况,表示掏肠恶魔已经被捕。同时表示,乔建国还供述自己有过三次骚扰妇女的案件,具体如下:

1.2004年7月的一个深夜,酒后的乔建国在甘州区某烤肉店附近转悠,发现一名妇女正在孤身一人打电话,遂迅速上前掐住该妇女的脖子,图谋下手,不料该女子的大声呼救使正好在附近的丈夫听到,在其丈夫跑去救人时,乔建国落荒而逃。

2.2004年8月12日,琳子惨死之后仅仅3天时间,8月15日,乔建国再次伸出了自己罪恶的手。当天深夜,乔建国到甘州区某酒厂对面的一小区去讨帐。在楼道中碰到一名妇女,乔建国强行要求该妇女将其带到住处,与该妇女发生关系后逃走。

3.在小花惨遭毒手的前一天夜晚,酗酒后的乔建国在甘州区某医院附近发现一名孤身妇女,遂上前掐住其脖子,正欲下毒手时,突然接连而来的出租车灯光将其吓跑,该妇女幸免于难。

乔建国生长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由于是最小的孩子,自幼受父母和哥哥姐姐们的宠爱,他脾气暴躁、好吃懒做,不爱劳动,学习也不好。当时乔建国恋上一个女孩,但因女孩家中嫌乔家人口多又贫穷,加上乔建国自己人品不好,就拒绝结婚的要求。

由此,乔建国大受打击,开始自暴自弃,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等。打架多了,自然就跟社会上一群不三不四的家伙混在一起,越变越坏。

1989年,他因盗窃,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乔建国在监狱中表现不错,在1994年被减刑一年提前释放。出狱以后,父母劝他好好做人,找份工作过日子。但由于是劳改犯,乔建国好几年找不到工作,只能靠退休的父母养活。

郁闷之下,本来就酗酒的乔建国更是天天喝醉,后来居然还染上了毒瘾。在知道儿子吸毒以后,家人对他深感失望,尤其他的父亲感到儿子已经无可救药,开始对其不理不睬,直到乔建国最后一次被捕的10年时间内,父子两人居然没有说过一句话。

乔建国虽然劣迹斑斑,但身材高大健壮,还是有些男子气的,很多女性对他这样的男人比较有好感。

2004年3月14日,乔在某酒吧喝酒时,认识了一名女子。这两人居然一见投缘,很快确认了恋爱关系并同居,准备结婚。

这个女人也是在社会上闯荡多年的女人,比较有能力。她跟乔建国准备去北京做兰州拉面的生意,已经做了前期筹划,连在北京的店面也看好了。

家人看来,乔建国和未婚妻的感情很好。后来乔建国和警方对峙的时候,就是依靠未婚妻的劝告,才让他出来。

而他的未婚妻直到现在,也不相信乔建国是掏肠恶魔!

犯罪过程

乔建国在向警方交代自己的作案动机时告诉办案人员,他坐过3次牢,在牢狱中受了不该受的苦,出来以后又被别人看不起。

他认为,虽然自己盗窃、吸毒,但本“不该”坐牢,现在他已经被社会“遗弃”了,他的青春也浪费在了牢狱之中,而他被“遗弃”和浪费青春的一切根源,都是3次牢狱生活造成的。

因此,他痛恨社会,所以常常想着以残忍的手段报复社会,报复不愿意跟他打交道的妇女,最后他将报复的目标选择在那些无辜的女性身上。

8月11日,在附近转悠的乔建国碰上了琳子,他见琳子独身一人,遂上前与琳子答话,要求琳子与他谈朋友,并将自己3次坐牢等人生经历告诉了琳子。当时,琳子拒绝了乔建国的无理要求,但乔建国依然强行要求琳子12日与他约会。

按约定的时间没有见到琳子的乔建国大量酗酒后,开始到处寻找琳子,并于当晚10时许,将琳子从宿舍拽出,冒着大雨和泥泞,将琳子拖到距琳子住处500米左右的一片小树林中,将琳子掐死。随后害怕琳子醒过来报案,在没有找到凶器下手的情况下,乔建国竟然对琳子实施了残忍的“掏肠”,直到确认琳子死亡后,乔建国返回家中。

至于差点杀死小花一案,则是报仇时认错了人。

乔建国在甘州区某酒吧酗酒时,曾与该酒吧一女服务生发生过争吵,为此乔建国怀恨在心,一直图谋报复,并多次对该服务生进行跟踪,但都由于受到干扰,始终未能下手。

9月19日深夜,乔建国在酒吧大量酗酒后,在东街某牛肉面馆附近遇上了正好准备出去解手的小花,醉酒状态中的乔建国,看到小花的身影与曾和他吵过架的女服务生特别相像,遂尾随小花。

乔建国行凶时,小花带当地口音的惊叫声使乔建国意识到他认错了人,但他害怕小花报警,遂将其掐晕,从厕所旁边拖到就近的一个楼道口,对小花实施了残忍的掏肠。赶出来寻找小花的面馆老板娘吓跑了乔建国,他趁着夜黑人静,迅速逃离现场,然后回家睡觉。

案件疑点

乔建国是最有可能的凶手,只是这个案子确实有很多疑点,导致法院最后并没有判死刑,而是判了死缓。

1.乔建国拒不承认罪行

其实杀人犯拒绝认罪并不稀奇,大部分杀人犯尤其在被判处死刑时候,都不会认罪。但乔建国的表现很特殊,让人有很大的疑问。

庭审中,乔建国不仅态度傲慢,回答法庭提问时要么避重就轻,要么故意装傻,只承认了3起未遂案件为自己所为,对杀害琳子、残害小花的2起案件当庭翻供,拒不承认。

乔建国显然不应该知道案件的具体情况,但他直截了当的让法庭拿出有他自己指纹和身上粘有受害人血迹的证据。如果能拿出其中一件,他就承认这2起案件是他干的,同时他还要求能证明他犯罪的所有证人都出庭作证,以证明部分证人有问题。

显然,乔建国很清楚地知道警方没有相关证据。

在二审时,乔建国更是声称,他之前所做的供述,是警察对其引诱、提示、逼迫的结果,自己虽然有过三起骚扰妇女的案件,但从没杀过人。

最后,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终审判决:判处乔建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

2. 乔建国在案发期间很多事情不符合杀人犯的常理

8月10日,乔的女友刚刚离开他去了北京筹备生意,8月12日,乔就杀死琳子,之后他本人于8月27日也赶到北京与女友会面。

9月17日,当他第二次和女友在北京会面返回后,仅3天时间,他就再次对小花实施了残忍的掏肠惨案,期间就连他的女友都没有发现任何破绽和反常。之后,他竟然打电话告诉在北京的女友,让女友在中秋节前赶回张掖团聚,之后准备结婚。他的家人也欣喜地开始收拾新房,做结婚前的准备工作。

这显然不太符合常理,因为乔建国的一切都在走向正轨,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杀人呢?

乔建国的女友告诉 记者,乔建国本人也很珍惜他和自己的这段感情,不可能因为所谓的谈朋友,报复认错人去杀人,甚至掏肠。乔建国的母亲则说,惨案发生的那段时间,她和老伴都在四儿子住,家里只有乔建国一个人。

据她回忆,9月20日凌晨小花案件发生的晚上,她还回过一次家,看到乔建国喝得醉醺醺的躺在床上,就给他盖好被子,拉灯后才下楼的。

3.案件证据上的疑点

两起杀人案件,警方都没有掌握任何证据,这显然比较奇怪。

第一起案件因为大雨,可能没有留下指纹,足印,血液什么的。但第二起案件现场保护比较好,凶手又没有带手套,理论上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证据。除了证据以外,目击证人的说法也很奇怪。

第一起案件没有目击者,第二起案件则是面店老板娘第一时间看到凶手,但老板娘说:小花出去不到5分钟的时间,她突然听到“哇”的一声惨叫,赶紧跑出面馆寻找小花, 此时,她发现3个行迹非常可疑的青年人正站在附近的路边上,听到她的呼叫,有人大声咳嗽了几下,等她从厕所返回面馆附近时,已不见这3个人的踪影。

当时由于紧张和害怕,没敢多想,事后想起来,这3人好象给什么人打暗号,现在想起来真是觉得毛骨悚然。

4.乔建国掏肠上的疑问

其实案件发生以后,一些专业人士也相当疑惑,关键就是毫无医学知识,也没有杀牲口经验的乔建国,如果能够熟练的完成掏肠?凶手的作案手段到了令人发指和震惊的地步,小花的小肠是用手从下身直接拽出的。

根据案发前后不到10分钟的时间判断,作案凶手很可能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因为,即使是一个具备相当水平的大夫也不可能在10分钟内完成从下身找到小肠的工作。显然,乔建国恐怕没有这种知识。

5.掏肠的目的有疑惑

乔建国掏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这是很让人费解的。

比如第一次作案,他和受害者也没有什么刻骨仇恨,犯得上杀人吗?而且以乔建国1米8几的身材,制服一个女孩没什么难度。就算杀人,也完全可以将人掐死了事。以乔建国3次坐牢的经验,肯定从狱友身上知道怎么彻底杀死一个人,那么乔建国用得上将肠子掏出来吗?这没有什么道理。

至于第二个案件就更奇怪了,明明发现认错了人,为什么还继续掏肠杀人。如果说是为了灭口,小花在黑暗中也没有清楚看到他的脸,此时已经将小花掐晕了,自己逃走就是了,犯得上花费不短的时间去掏肠吗?当时他跟小花在之前已经有过打斗,他难道不怕有人会过来查看吗?

6.乔建国哥哥意外自杀

当时报纸记载的是:12月8日上午11点40分,也就是乔建国一审被判死刑后,乔建国的大哥乔建民从7楼跳楼身亡。乔建民的自杀原因究竟是什么?包括警方在内都无人知晓。有人说是因为乔建民吸毒后产生幻觉自杀。

细想下,在黑暗中,让两个亲兄弟站在一起,陌生人应该不能够完全能分辨出是谁吧?!

真实案例往往比鬼故事更可怕,因为它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最后还是要再来提醒一句:女孩子们晚上尽量不要独自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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