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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备考托福的最佳原版书

 沙发ing 2017-09-29

读 行 世 界 ,优 雅 留 学   

学贯中西不易

留学只是教育之选项,无他

回到根本,做好阅读,拓展视野

日积跬步,名校咫尺

...


迈克按:再接昨天的新高一话题,推荐一本备考托福的最佳原版书。


托福的文章并不难,都是比较平铺直白的语言。难点是词汇,因为是要检测你入学后是否可以听懂各个科目的内容。很多听力,都是以课堂为背景。所以,对各个学科领域的基本词汇和概念有所了解是托福的难点之一。大部分同学都会通过背托福词汇书来攻克这个难关。


但是,阅读包治百病。今天要推荐的这本原版书《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万物简史)就是这样一本有趣的,浅显的,包罗万象的,最佳百科书。下面是泽邸老师关于这本书的介绍,读完后,你一定会迫不及待的想要去读一下这位有趣的作者写的那本有趣的书。


文:黄勉届


在这一众社科人文类的书中,我要特别为大家推荐介绍比尔布莱森的《万物简史》。比尔布莱森何许人也?《万物简史》讲什么?作为布莱森的超级粉丝,且听我慢慢道来。


先说说我是怎么知道比尔布莱森这个作家的吧。大学四年级时我们修一门叫“英美散文”的课,由德高望重的中国莎士比亚研究专家、复旦大学外文学院的院长陆谷孙主持。教材里全是陆爷爷选编的英美大家的传世散文。其中冷不叮地冒出了一篇布莱森的游记,说的是他去意大利佛罗伦萨的旅行经历。他说意大利的夜间火车出奇的慢,就像a runner with pulled muscle limping along(一个大腿抽筋的跑步人在跛着往前跳)。自此我知道了布莱森是一个游历世界的游记散文作家,连陆爷爷也是他的粉丝。


根据布莱森的形象,陆爷爷亲切地称他为“俏胡子布莱森”。那么这样一个游记作品永远高居畅销榜不下、雅俗共赏、幽默到让人喷饭的作家为什么会写一本叫《万物简史》的科普读物呢?答案就在本书他自己写的序言里。话说在俏胡子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插播一句:这个小屁孩的童年异彩纷呈,小时候的事情被他记录在了一本叫《闪亮的日子》的自传里,这里面写了布莱森小时候住在美国得梅因一个小镇上的”风云岁月“,即温馨又辛辣),刚说到在大胡子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他发现了一本书:“The book was a standard-issue 1950s schoolbook, battered, unloved, grimly hefty-but near the front it had an illustration that just captivated me.”(这是一本典型的美国50年代的教科书,又破烂,又笨重, 又不招人爱)。这不正是天下所有教科书的写照吗?但这本书的一幅插图把他给吸引住了:“but near the front it had an illustration that just captivated me: a cutaway diagram showing the Earth's interior as it would look if you cut into the planet with a large knife and carefully withdrew a wedge representing about a quarter of its bulk. ”(这是一幅剖面图,展示了地球如果像一个大西瓜一样被挖出一个角后所呈现的内部的样子)。于是,布莱森把那本书带回家准备啃一下,他老妈见他如此认真地读一本书还摸了摸他的额头。不过呢,这本书没有解答他任何一个疑问,如:地球里如果真有个如太阳般炙热的地核,为什么我们的脚底不会感到烫?为什么地球不会化掉?为什么科学家知道地表下面是什么东西?他们又是怎么知道的?


成年之后,在一次飞机途中,他望向被月光点亮的太平洋,突然“it occured to me with a certain uncomfortable forcefulness that I didn't know the first thing about the only planet I was ever going to live on.”(一种强烈的不安感涌上我的心头,足迹遍及世界各地的我,对于自己长期以来置身其间,而且这辈子也只能生活其间的地球,竟然是那样的缺乏了解)。于是,他花了三年的时间,“read books and journals and find saintly, patient experts prepared to answer a lot of outstandingly dumb questions.”(读书呀看报呀,找耐心到近乎神圣的专家为他这个门外汉解答一系列蠢得出奇的问题),所以才有了这本《万物简史》。所以此书其实就是一个好奇心强,凡事爱探个究竟,不愿稀里糊涂地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小男孩的产物。


这篇序言道出了布莱森写此书的初衷。由于这本书如板砖般厚,我只能采撷一小部分和大家分享。先说说我最喜欢此书的两点:第一,无论告诉你什么样的知识和概念,作者都丝毫不带说教的语气,每件事情他都带着惊异与你在分享,仿佛他一边讲,一边也在感叹生命是多么神奇,科学是多么有趣和不可思议。第二,这本书里你会读到各种如雷贯耳的大科学家们背后的生平故事,但杰出的才智不等同于高尚的品格,无论是天才的卑劣还是不得志者的悲情,都让人唏嘘,引人思考。


让我们从本书的第一部——“宇宙”——开始讲起!宇宙的起源是什么?大爆炸吗?宇宙之前还有宇宙吗?宇宙之外还有宇宙吗?恒星真的是永恒不会衰亡的吗?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踏上“Lost in the Cosmos' 的旅程。这个lost用得好,宇宙太浩瀚,太神秘,超出了人的心智可以把握的范围,所以我们只能“迷失”在寥廓的空宇中。布莱森说道:“And so, from nothing, our universe begins.”(就这样,从无到有,从一片空虚中,宇宙就这么产生了!)。“刹那间,一个光辉的时刻来到了,其速度之快,范围之广,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奇点有了天地之大,有了无法想像的空间。这充满活力的第一秒钟(许多宇宙学家将花费毕生的精力来将其分割成越来越小部分的1秒钟)产生了引力和支配物理学的其他力。不到1分钟,宇宙的直径已经有1600万亿公里,而且还在迅速扩大。这时候产生了大量热量,温度高达1000万摄氏度,足以引发核反应,其结果是创造出较轻的元素--主要是氢和氦,还有少量锂。3分钟以后,98%的目前存在的或将会存在的物质都产生了。我们有了一个宇宙。这是个美妙无比的地方,而且还很漂亮。”“而以上这一切的发生只花了做个三明治的时间!”。大家看到这里有个词叫“奇点”(Singularity),每当碰到这样的概念,再比如“黑洞”“塌缩”等,我都会让学生们分头回去查阅资料,第二天来和大家一起分享这些高高在上的只闻其名不知其意的词到底是啥意思,整个学习小组,包括老师我自己都会受益匪浅。


再考大家个问题:宇宙到底有限吗?如果宇宙是有限的,你从地球而出发,走到宇宙的边界,拉开那层包裹宇宙的帷幕探头朝外张望,你的头会在什么地方(要是它不再是在宇宙里的话)?你会看到对面是什么?布莱森告诉我们:“The answer, disappointingly, is that you can never get to the edge of the universe.”(答案有点让人失望,那就是你永远到不了宇宙的边缘)。为什么呢?这个答案大家就自个儿到书中去寻求吧!


这就是本书的奇妙之处,我作为老师在给学生上课时,我们都感觉不仅在学习英语,同时也在学天文,学物理,学极简的相对论,乐趣无穷。


在第一部分的第三章里,布莱森给我们讲述了关于“超新星”的前世今生。先来看这段“WHEN THE SKIES are clear and the Moon is not too bright, the Reverend Robert Evans, a quiet and cheerful man, lugs a bulky telescope onto the back deck of his home in the Blue Mountains of Australia, about fifty miles west of Sydney, and does an extraordinary thing. He looks deep into the past and finds dying stars.”(罗伯特·埃文斯牧师是个说话不多、性格开朗的人,家住澳大利亚的蓝山山脉,在悉尼以西大约80公里的地方。当天空晴朗,月亮不太明亮的时候,他带着一台又笨又大的望远镜来到自家的后阳台,干一件非同寻常的事。他观察遥远的过去,寻找临终的恒星。)


这个埃文斯牧师是干什么的?什么是“超新星”?


超新星不是一颗星星,它其实是一种现象!


恒星不是永世长存的,它也有衰老和死亡的一天,恒星的死亡有两种方式。“collapse”(塌缩)和“explode”(爆炸)。当恒星爆炸时,其产生的无法想象的光、热量和能量的综合就叫“超新星”(supernova)。如果你某天抬头望天,发现有个突然发光的小亮点,也许就是被你发现了一个超新星(当然是n的n次方年前爆炸的)。是谁发现了最多的“超新星”呢?不是哈佛天文台的教授学者们,正是那位牧师先生!看来高手永远在民间,天文爱好者不一定就比天文工作者来得差。


布莱森极善于用比喻,抽象的概念经他一比喻往往很生动,也不难理解。比如为了解释“超新星”是多么难以寻找,他写道:“为了理解这是一种多么高超的本事,我们来想像一下,在一张标准的餐桌上铺一块黑桌布,然后撒上一把盐。我们把撒开的盐粒比做一个星系。现在,我们来想像一下,再增加1500张这样的餐桌--足以形成3公里长的一条直线--每一张餐桌上都随意撒上一把盐。现在,在任意一张餐桌上再加一粒盐,让罗伯特·埃文斯在中间行走。他一眼就看到了那粒盐。那粒盐就是超新星。”这样的比喻在书中比比皆是,所以阅读起来不会太吃力,可见想象力和写作手法的重要性。


前面提到此书中有不少的科学家们的故事。如果在我初中或高中时,有人问我想到牛顿会想到什么,估计除了报上一串公式外,什么也想不到,这就是教科书的局限。只有在读了课外书之外,孩子们们才会惊讶,原来这个被苹果砸中的家伙是这么一个人!如果有孩子问我为什么牛顿会发现万有引力?其实读过《万物简史》的第二部之后,我总结,没啥原因,牛顿就是个旷世天才,他就是被赋予了不一样的大脑和心智。如果没有牛顿,会不会有个马顿来发现万有引力证明历史的必然性呢?我的答案是:不一定。


咱们来看看牛顿是什么样的怪人一枚吧:“牛顿绝对是个怪人——他聪明过人,而又离群索居,沉闷无趣,敏感多疑,注意力很不集中(据说,早晨他把脚伸出被窝以后,有时候突然之间思潮汹涌,会一动不动地坐上几个小时),干得出非常有趣的怪事。他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也是剑桥大学的第一个实验室,但接着就从事异乎寻常的实验。有一次,他把一根大针眼缝针——一种用来缝皮革的长针——插进眼窝,然后在‘眼睛和尽可能接近眼睛后部的骨头之间’揉来揉去,目的只是为了看看会有什么事发生。结果,说来也奇怪,什么事儿也没有--至少没有产生持久的后果。另一次,他瞪大眼睛望着太阳,能望多久就望多久,以便发现对他的视力有什么影响。他又一次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虽然他不得不在暗室里待了几天,等着眼睛恢复过来。”


“与他的非凡天才相比,这些奇异的信念和古怪的特点算不了什么——即使在以常规方法工作的时候,他也往往显得很特别。在学生时代,他觉得普通数学局限性很大,十分失望,便发明了一种崭新的形式——微积分,但有27年时间对谁也没有说起过这件事。他以同样的方式在光学领域工作,改变了我们对光的理解,为光谱学奠定了基础,但还是过了30年才把成果与别人分享。”


“1684年8月,哈雷不请自来,登门拜访牛顿。他指望从牛顿那里得到什么帮助,我们只能猜测。但是,多亏一位牛顿的密友——亚伯拉罕·棣莫佛后来写的一篇叙述,我们才有了一篇有关科学界一次最有历史意义的会见的记录:1684年,哈雷博士来剑桥拜访。他们在一起待了一会儿以后,博士问他,要是太阳的引力与行星离太阳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他认为行星运行的曲线会是什么样的。这里提到的是一个数学问题,名叫平方反比律。哈雷坚信,这是解释问题的关键,虽然他对其中的奥妙没有把握。艾萨克·牛顿马上回答说,会是一个椭圆。博士又高兴又惊讶,问他是怎么知道的。“哎呀,”他说,‘我已经计算过。’接着,哈雷博士马上要他的计算材料。艾萨克爵士在材料堆里翻了一会儿,但是找不着。”


至此,牛顿这家伙的形象大家心里都有谱了吧!


接着和大家分享我和学生们在《万物简史》中最喜欢的一部——第三部“一个新时代的黎明”(A New Age Dawns),因为这部里有不少挑战我们智力和理解力的有趣内容。请问:人类智力的最高成就是什么?(即仅凭人的大脑独创出的东西)。


答案正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这个理论是仅依靠此人的大脑而诞生的)。书中写到:“有一位记者问英国天文学家阿瑟·爱丁顿,他是不是真的就是世界上仅有的三个能理解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的人之一。爱丁顿认真地想了片刻,然后回答说:‘我正在想谁是第三个人呢。’实际上,相对论的问题并不在于它涉及许多微分方程、洛伦兹变换和其他复杂的数学(虽然它确实涉及--有的方面连爱因斯坦也需要别人帮忙),而是在于它不是凭直觉所能完全搞懂的。”


既然不能凭直觉搞懂,就要借助比喻啦,我们来看看布莱森是怎么解释的吧:“在‘广义相对论’的众多概念中,最具挑战性的,最直觉不到的,在于时间是空间的组成部分这个概念。我们本能地把时间看做是永恒的,绝对的,不可改变的,相信什么也干扰不了它的坚定步伐。事实上,爱因斯坦认为,时间是可以更改的,不断变化的。时间甚至还有形状。一份时间与三份空间结合在一起--用斯蒂芬·霍金的话来说是‘无法解脱地交织在一起’——不可思议地形成一份‘时空’。”


再问一个问题,为什么地球绕着太阳转呢?——因为引力。这个孩子们也知道,谁告诉我们的呢?——大天才牛顿。引力是一种力吗?——爱因斯坦不这么认为哦。我们一般认为太阳质量巨大,所以引力也大,使地球绕其运动,这是一种解读。爱因斯坦则认为,太阳质量巨大,因此把周围的时空扭曲了,所以引力其实是时空扭曲的产物。时空扭曲这个概念怎么理解呢(这就是超出直觉理解的部分了)?书中有个绝妙的比喻,请大家和孩子们一起去书中探索吧。


《万物简史》的最后一部叫《通向我们的路》。所谓“万物”,怎能少得了万物灵长之人类?相信无论是孩子还是成人,对于人从哪儿来,怎么来的,“进化论”是否还站得住脚等都葆有着好奇心。


我想说说最后一部的最后一章。一部穿越时空,上揭宇宙之秘,下探地心之谜的书,最后一章会写什么呢?最后一章的标题我非常喜欢,叫《一个星球,一次实验》。这里是最后一章的一些摘录:“(17世纪80年代初)在那里,有个不知道姓名的船员,抑或是他喂养的宠物,正在捕杀最后一批渡渡鸟。这种鸟因其不能飞翔而著名,它呆头呆脑,不知道躲开人类,也缺少快速奔跑的能力。。。数百万年与世隔绝的安宁生活,使得它对人类不可理喻的残忍行为缺少足够的准备。对于最后一只渡渡鸟消失时的情况,以及它灭绝的年份,我们并不是很清楚。因此,牛顿《原理》的问世和渡渡鸟的灭绝究竟谁先谁后,我们无从考证,但是我们可以肯定这两件事几乎发生在同一时间。我承认,你很难找到同样的两件事来说明人类本性中的善与恶——同一种生物,一方面能够解开宇宙最深奥的秘密,另一方面却在无缘无故地干着惨绝人寰的灭绝勾当,而其对象竟然是对我们不构成任何威胁,甚至对我们对它们所做的一切都浑然无知的生灵。。。” “在整个生物史上,地球上平均每4年就有一种动物灭绝。理查德利基和罗杰卢因在《第六次灭绝》一书中说,到现在为止,人类所造成的动物灭绝数量可能是那个速度的12万倍。”


爱因斯坦曾说:Two things are infinite: the universe and the human stupidity.(两件事情是无限的:宇宙和人类的愚蠢)。我想我们自己读书也好,陪伴孩子读书也好,除了增长知识,训练思维,培养气质,享受愉悦外。更重要的是,尤其对孩子来说,要唤起他/她的使命感——对他人,对社区,对世界,对这个任何实验只能做一次的星球。


补充一句,《万物简史》叫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布莱森考虑到还有广大的少儿读者,又将此书精编为A Really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书名也足见作者的幽默),即《万物简史少儿彩绘版》,配有可爱的插图。如果孩子年龄尚小,可以买少儿版,初中读少儿版,高中读原版。或者孩子读少儿版,家长读原版中文翻译,一起读书,一起探讨,一起徜徉于阅读的殿堂!


...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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