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省长治市原副市长陈鹏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6年清明节期间,陈鹏飞要求私营企业主陪同其前往方山县北武当山、汾酒文化园等景区旅游,并由企业主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共计2000元。2017年4月,陈鹏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政府驻大连办事处主任陈永公车私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2015年11月,陈永任满洲里市政府驻大连办事处主任后,自己驾驶办事处公务用车上下班、处理个人事务;2017年2月27日晚,陈永在私人会所搞宴请活动;任办事处主任外出招商期间,在领取出差补助情况下,违规报销汽车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2016年在领取车补情况下,仍然领取每人每月100元驻外交通补助。2017年7月,陈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原副局长王志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王志富利用分管县殡仪馆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时任馆长王某礼金1.2万元。王志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违规收受礼金被收缴。 ▌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中心办事处学府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徐占连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6年10月29日,徐占连在尖山区某酒店为其女儿操办婚宴,设宴22桌,并收取辖区内22名低保人员礼金共计3900元。徐占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程宏宇(主持行政工作)等人以公务差旅为名国内旅游问题。2016年9月19日至23日,时任海州区滨河新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程宏宇和管委会财务处处长马献民以赴重庆参加培训为名,在缴纳2800元培训费后未至重庆培训,一同前往深圳、昆明、丽江等地游玩5日,共计花费近2万元。程宏宇、马献民以重庆培训机构代开的住宿费和餐饮费发票6000元在管委会下属的连云港润新投资有限公司报销,其余旅游费用二人自费均摊。2017年3月23日,2人分别退缴违规报销费用4400元;6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春辉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4月27日和5月5日,蔡春辉两次使用下属单位公务加油卡为本人私家车加油,共计410.39元。蔡春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7.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卫计委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孙怀伟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11月某工作日中午,孙怀伟和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王会纯、办公室主任许晓勇3人违规接受某制药公司业务员李某宴请,且餐后前往某ktv唱歌、饮酒,许晓勇又邀请疾控中心正在休假的工会主席王素芳参加,费用均由李某支付。2017年8月,孙怀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区卫计委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职务;王会纯、许晓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素芳受到诫勉谈话。同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区卫计委党组书记李亚军诫勉谈话,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区卫计委纪检组长李小双诫勉谈话。 ▌8.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卫生院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问题。经原院长杨全新召集院务会研究决定,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该院原副院长谭兴友组织卫生院职工到云南、海南三亚旅游,花费公款共计5.96万元;杨全新安排通过开具普通发票等方式,共计套取资金41873.3元,用于发放在编职工绩效和院务会成员补贴。2017年1月,杨全新、谭兴友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公款旅游费用由相关个人承担,套取资金全部予以收缴。 ▌9.甘肃省嘉峪关市长城区新城镇观蒲村村委会原主任盛文刚违规报销餐费问题。2015年4月15日,盛文刚伪造《外出考察花名册》和《外出考察误工费名单》,以误工补助名义违规报销2013年11月村委会议村组干部聚餐费用2800元。盛文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青海省乌兰县司法局党组原书记、局长建军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超标准接待问题。2013年至2016年,建军违规报销差旅费、工作餐费共计8760元;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情况严重,其中2014年超出483%,2015年超出220%,2016年超出405%。2014年至2015年公务接待中提供香烟共计1460元。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赵国利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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