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结算的只有住院费用吗?不包括门诊吗? 是的。目前跨省就医直接结算的是住院费用,不包括门诊的费用。但是大家要分清楚,异地就医门诊费用不在直接结算的范围内,并不代表不可以报销。门诊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保留好相关的发票和单据,依然可以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2、出差、旅游、探亲等生病住院,是否可以使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不可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重点保障的人群是异地长期居住老年人和转诊转院患者,包括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四类跨省就医人群,所以出差、旅游、探亲目前并未在备注申请原因中。 同样,出差、旅游、探亲等生病住院的费用虽不可以直接结算,但是依然可以进行报销。由参保人或亲属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备案手续,在出院后回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支付和保障政策是怎样的?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的政策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就医地目录: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等; 参保地政策: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就医地管理:异地就医人员和本地参保人员享受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4、办理完长期异地安置就医备案后,还可以在原参保地刷卡就医结算吗? 不可以。参保人办理长期异地就医手续后,只可以在所选定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医结算。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社保卡在参保地暂时冻结,如以后回参保地居住则需至社保中心办理撤销手续。 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的条件通常是在该地居住时间超过一年,且办理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 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给大家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但是在门诊费用结算上,依然存在不便。我们希望社保的政策能越来越好,让所有参保人看病真正的方便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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