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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户多宅必须拆除

 知达猎人 2017-10-05

  在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都是村集体的,但是在宅基地上建造的,符合标准的房屋所有权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所以农村也严格坚持实施“一宅一户”的原则。既然按户去审批宅基地,是不是说一个人就可以代表一户,一家3口人,各自立户,到时是不就可以申请3块宅基地?


  当然这是不允许的,在农村批准集体中的人员额外允许批准宅基地的情况一般为:家庭中人口的不断增加确实拥挤住不下或者儿子成家需要自立门户。但下面这4种情况却是个例外:


  1、因为继承农房形成的一户多宅

  宅基地是集体财产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却是农户的私有财产,这个可以继承,因此而行成的一户多宅,是可以通过确权的。


  2、因为一些管理部门的衔接方面问题从而形成的一户多宅,这是允许确权的。


  3、面积的总和在宅基地标准允许的范围内

  若是有一户的村民在村上拥有着超过两处的宅基地,但是宅基地面积加起来的总和符合本地的宅基地总面积的标准,这个时候也可以确权。


  4、合法买卖的宅基地

  村集体中内部人员进行买卖宅基地这是被法律所允许的。农村经常看到,儿子结婚需要去申请土地建房,但是由于其他原因没批下来,这时村民就会先去买本村的其他宅基地去建房子,这个在还没有分户前,这样的一户多宅也是可以确权的。

  这4种情况的一宅多户是合法的,可以被确权的。农民朋友们赶快收藏好,省的以后吃亏哦!

  来源:农言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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