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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批西游》之通天河:从灵感大王到踩猫的女人

 金色年华554 2017-10-06

 

 

通天河的金鱼精,或者说是灵感大王,在整本《西游记》中,绝对是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但是这家伙之所以能够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源于一条:这厮偏爱吃童男童女,实在是道德败坏,罪不可赦!

 

中国两千年的漫长黑暗封建社会,女人和小孩是当之无愧的受害者,譬如西门豹治水、秦始皇求药、明嘉靖炼丹等等,我们从史料、影视作品中看得不胜枚举。一直到晚清民国,在中国内陆不发达地区,依旧可以看见这样一种愚昧的风俗:久旱无雨,万物凋零,为了求雨,不得不献上童男童女祈雨。真是可悲的民族,可怜的民生!

 

巧合的是,吴承恩在他的小说里,也鞭挞了这种不人道的陋习,这个故事,就是通天河事件。

 

通天河的地理位置很奇特----它介于车迟国和女儿国之间,算是两个国家的天然疆域分界线。女儿国所有的居民都是女性,没有童男存在,所以金鱼精就把侵略的魔爪伸向了车迟国的边境乡村:车迟国元会县陈家庄。

 

陈家庄估计属于山高皇帝远的偏远地带,得不到政府的任何雨露恩泽,在出了这么个骚扰地方的妖怪后,虎力、鹿力、羊力三大护国国师没有出面摆平这个社会不稳定因素,反而听之任之,造成局面最终不可收拾。

 

平心而论,如果不是吃小孩事件,这妖怪还颇有点可爱之处,四时八节保佑陈家庄风调雨顺,也算功德无量的好事。只不过,他索要的代价,实在有点离奇,而且犯了江湖大忌:吃弱小的生命。

 

《西游记》中的妖怪,吃个把人根本不当回事,有些甚至吃了一个国家的人,也没感觉有什么欠妥的,譬如狮驼国。按理说,这灵感大王一年才吃区区两个人,和他的那些同行比起来,算是比较善良的妖怪。但是灵感大王没有意识到,他做了江湖上最不该做的事情:欺负弱小。

 

我一直认为,汉民族是世界上最心狠手辣的种族,中国两千年的封建史,就是一部血淋淋的造反史,历史是胜利者用刀枪蘸着鲜血书写的!但凡胜利者,往往对失败者下手残忍,其老弱妇孺,一个不留,正所谓:斩草除根、无毒不丈夫。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恕我不一一列举,千载之下想来,兀自不寒而栗。

 

但是我们要知道,虽然胜利者这么做了,但是没有人能够过多指责。一方面,历史就象小姑娘,谁手里有枪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强奸她。另一方面,失败者全家战死,也失去了东山再起报仇的机会。但是通天河不一样,童男童女死了,但他们的父母还在,所以会闹得天怒人怨!

 

灵感大王虽然著恶不深,有些地方甚至还有点象当今的垄断企业:没错,我是在公然强奸你,可你要承认,我也给了你一定好处,而且我也不是在你屁股底下垫了一块毯子防止你感冒么?在他的理念里,老子保佑你地方上平平安安,吃你个把鸟小孩为代价算个球?!

 

我一直不纯洁地想,如果取经四人团不是遇见“径过八百里,亘古少人行”的天然障碍阻拦,会不会依旧出头为陈家庄讨个公道?很难讲。你没看见路过火焰山,唐僧等人均想到绕路的“方法”么?所以说,孙悟空等人去打灵感大王,只能说是半公半私。

 

要说灵感大王的武艺,也算是相当菜鸟:空手便经不起孙悟空一棍;拥有天时地利的时候,也只是勉强和八戒沙僧战个平手。可见这家伙平时也不是个勤学苦练的人,没有趁手的家伙,实力便要大大打个折扣。

 

有趣的是,金庸小说中的男主角正好相反,似乎是越倚靠兵器的武艺越低:胡斐没有刀,便不能发挥其祖传刀法的精髓;令狐冲没有剑,几乎就是个废人;而真正的绝顶高手,几乎都是赤手空拳的,譬如乔峰、郭靖、石破天。张三丰和杨过在青年时期,都使剑,但到了后期,也变的“飞花摘叶均能伤人”;东方不败倒是使用兵器,可是他(她?)的兵器似乎更可以看作是一种暗器,和徒手几无二致……

 

扯远了。我们回到小说中来,灵感大王空有“灵感”,虽然成功捉到了唐僧,但由于实力不济,只能龟缩不前。孙悟空面对这种“老虎不出洞”的战术,束手无策,只能去找救兵。巧合的是,这次他的运气不错,找的第一个帮手就是敌人的上司:观音菩萨。

 

灵感大王被绳之以法,这个前前后后吃了数名小孩的家伙,最后的结果也是无罪释放,回回看到这里,总是嗟叹不已:通天河一役,成就了观音提篮宝象,但是对于已经失去子女的家庭来说,又有什么作用?什么都没有!

 

其实想想也不奇怪,这金鱼精本来就是观音默许的下界妖怪,因为著恶不深,而且还多少对地方有保护作用,所以以较好的口舌免罪。都说观音大慈大悲,其实在我看来,也唯有“哼哼”两声而已。

 

这样的事件不是第一次,后文的比丘国,南极仙翁的司机鹿精,就伙同了自己的小蜜狐狸精,几乎害了1111名小孩的生命,他们有处罚么?狐狸精运气不好被捉住了,鹿精又是由于社会关系无罪释放!

 

整本《西游记》,越到后面看得越难受,一切有社会关系的妖怪,不管实力强弱,最后统统无罪释放。这些小故事,正反映了明朝末年那黑暗的无边岁月,一种让人窒息的环境!

 

这几天,一个黑龙江的踩猫女人成为网络新焦点。这个看起来还颇有些女人味的家伙,竟然消失了人类的本性,生生残忍地踩碎了一只小猫的脑袋,而且得意洋洋地拍下了录像,引起社会的轩然大波。她的所作所为,已经达到了灵感大王的地步:欺负弱小。我以前一直以为,恐怕只有日本人才这么变态,但事实告诉我们,在我们的身边,这样一来的BT例子绝不少见!

 

而更让我寒心的是,网络上竟然还有人公开为此女叫好,我感觉自己的心在阵阵抽搐:这些失去判断基本是非要求的麻木看客,假如当变态女踩你儿子的脑袋,你会不会喝彩?!会不会加油?!

 

象灵感大王这样的家伙在《水浒》中也有,那就是斧劈四岁小衙内的黑旋风李逵。这厮极具做强盗的潜质,只可惜下手太狠,而且对小孩这般残暴,不仅被读者垢病,同时也为同行看不起,譬如朱仝。

 

灵感大王相对于其他妖魔鬼怪,算是个弱者,但他对更弱小的小孩子下手,由此被推上了道德法庭;踩猫女和孔武大汉比起来,无可争辩是弱者,但她残忍地将魔爪伸向了更弱小的小动物,被全国人民唾弃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灵感大王的故事告诉我们:

1,要做混蛋就必须一心一意做,又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只能让人笑死。

2,你可以十恶不赦,但千万不要欺负小孩,否则不仅会被群众看不起,连同行也会鄙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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