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资格认定的申报 1.申报时间:2017年4、5、7、10月份(每周三除外)。 2.申报方式:参保单位经办人将收集的资料统一报送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职工门诊慢性病受理窗口。 3.申报资料 (1)《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一式两联,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公章,表样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同时需报送电子版; (2)《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个人填写,粘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3)申报资料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资料);③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④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⑤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4.审核认定结果查询 参保单位经办人可于申报次月底,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查询一体机上查询打印审核认定结果。 2017年12月份,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职工门诊慢性病受理窗口查询打印全年本单位慢性病认定人员名单。 慢性病审核认定病种以申报的第一病种为准,因申报人员逐年增多,所有申报资料提供复印件,不再退还。请按照要求上报资料审核。 请联系单位社保专员办理相关业务,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请联系人才市场或档案托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二、西安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及统筹基金补助最高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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