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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北京药监联合查处一起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案

 nongminshui 2017-10-08

      5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淮南、北京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查处一起经营假冒北京云大药业有限公司保健食品案。对此,市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认准批文,以防购买涉嫌假冒伪劣的保健食品。

      据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3日,一消费者持淮南某保健食品店销售的糖康TM胶囊前往该局投诉举报,称其购买的保健食品系假冒。接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同举报人前往该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现场存放的糖康TM胶囊外包括标示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1134,说明书标示生产企业为北京云大药业有限公司,该店提供的国食健字G20041134《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却显示,该产品名称为天之牌参芪蜂灵胶囊(与外包括标示不符)。且该产品批准日期是2004年10月25日,批准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因机构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03年10月开始已不再行使保健食品批准职能,改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因此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也系伪造。

      随后,执法人员又与上述产品标注的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联系,经核查:北京云大药业有限公司是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但未取得国食健字G20041134的批准文号,且从未生产过糖康TM胶囊(参芪蜂灵胶囊),也未委托生产过该产品,该产品属假冒伪劣保健品。

      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关于查处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对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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