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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买卖回迁楼、房改房的注意啦!个人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今后只需提供这些材料!

 昵称39771901 2017-10-09


近日,泰安市财政局发文: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精简办事流程,市财政局对个人办理房改房、回迁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二次转让等国有土地出让金缴纳事项的材料清单进行了简化。




今后,个人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只需提供以下材料即可。主要包括:


1、不动产单元配号确认单

2、房产交易申报单

3、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

4、房产交易完成证明

5、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

6、房产证

7、原国有划拨土地证

8、买卖双方身份证以及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缴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登记单》、《“协议(招拍挂)土地出让收入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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