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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知杂侍御史谢景温(续一)

 微风中的绿叶 2017-10-09

北宋知杂侍御史谢景温(续一)

谢燕颉

元丰七年七月,经历“乌台诗案”后,从黄州团练副使改授汝州团练副使时,苏轼经过南京,还专门拜见了早已辞相归田的王安石。

二人交游有一个多月,进入了感情的最好时期。《苏轼文集》中就载有苏轼离开南京之后致王安石的两简。

如果王安石在此前的政治斗争中存在人品问题,决不可能得到此时已是文坛领袖苏轼的拜谒和交游。

如果说苏轼与王安石的政治较量还说得上光明正大、坦荡无私的话,那么苏辙则恰恰与此相反。苏辙在《诗病五事》中表露:“王介甫小丈夫也,不忍贫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贫民。”

在《颖滨遗老传》中,苏辙还影含王安石不肯为商州军事推官制词之恨。晚年连梦中做诗,也在斥责王安石:“崇宁丙戌十一月八日四鼓,公《梦古菖蒲》诗云:'一人得饱满,余人皆不悦’。王介甫在侧,示之,赧然有愧恨之色。”苏辙很温和,但做人不够忠厚。

元丰二年(1079),苏轼因写了一些反对变法的诗文,被御史中丞李定等指控下狱,处境十分危险,无人敢救。谢景温的妹夫王安礼却从容面君,对神宗说:“自古有气量的君主,不以言语定人罪,今一旦将苏轼逮狱加罪,恐后人要说陛下不能容才。”神宗对此案本来就不准备深究,在王安礼进谏后,遂对苏轼从轻发落。

“苏颂等论李定不持母服,景温察安石指,为辨于前。已而事下台,景温难违众议,始云定当追服。”

苏颂等人议论李定不为生母服丧,谢景温根据王安石指点,为他积极辨护。当此事到了御史台,谢景温风难违众议,才说李定应当追服母丧。

原来李定是王安石的学生,也是变法的得力助手。其庶母逝世后,他只以父亲年老请求回家侍养,而隐瞒了事实,而不为庶母守丧。

其实李定原本也不知道这个庶母竟然是其生母,于是请求解除官职,回家侍养父亲。王安石正在用人之际,自然不答应,而将那些持异议者统统罢官。谢景温虽然曾经为李定辩护过,后来也并没有坚持到底。

苏颂(10201101),字子容,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今属厦门市同安区)人。庆历二年(1042),登进士第。官至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哲宗时拜相,后罢为集禧观使,绍圣四年(1097年),以太子少师致仕。徽宗立,进太子太保,累封赵郡公。建中靖国元年(1101)卒,年八十二,追赠司空,后追封魏国公。宋理宗时追谥正简。著有《图经本草》、《新仪象法要》、《苏魏公文集》等。  

李定,字资深。少年时受学于王安石。登进士第,为定远尉、秀州判官。熙宁二年,命知谏院,宰相言前无选人除谏官之比,遂拜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改为崇政殿说书。蕲解职,以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吏房、直舍人院同判太常寺。八年,加集贤殿修撰、知明州。元丰初,召拜宝文阁待制、同知谏院,进知制诰,为御史中丞。迁翰林学士。坐论府界养马事失实,罢知河阳,留守南京,召为户部侍郎。哲宗立,以龙图阁学士知青州,移江宁府。言者争暴其前过,又谪居滁州。元祐二年,卒。李定于宗族有恩,分财振赡,家无余赀。得任子先及兄息死之日,诸子皆布衣。

“又言薛向不当得侍从,王韶边奏诬罔,浸失安石意,然犹以尝助己,但改直史馆兼侍读。不敢拜,出知邓州。”

谢景温又说薛向不应当随侍君王左右,王韶的那个边疆上奏也是欺骗,于是逐渐失去王安石的信任,然而还是以他曾经帮助自己,但已改直史馆兼侍读。谢景温不敢再接受,于是自愿出知邓州。

薛向和王韶,都是王安石的亲信,谢景温一贯坚持“实事求是”,因而干扰了王安石变法的大方向,自觉没趣,自己看不出外放。

薛向,字师正。以祖颜任太庙斋郎,为永寿主簿,权京兆户曹。为邠州司法参军。以向知鄜州。入为开封度支判官,权陕西转运副使、制置解盐。罢知绛州,再贬信州,移潞州。神宗以为江、浙、荆、淮发运使。进龙图阁直学士。加枢密直学士、给事中、知定州。元丰元年,召同知枢密院。斥知颍州。又改随州,卒,年六十六。

王韶(10301081),字子纯,江州德安人,北宋名将。初任新安主簿,后为建昌军司理参军。熙宁元年(1068),为秦凤路经略司机宜文字。熙宁七年(1074),收回被吐蕃侵占的二十万平方公里故土,以奇计、奇捷、奇赏著称,京师好事者称之“三奇副使”。王安石下台后,被贬知洪州。又落职鄂州知州(湖北武昌)。元丰二年(1079)知洪州,晋封太原郡开国侯。元丰四年(1081)六月二十四日,发病生疽,洞见五脏而死。享年五十二岁,谥号襄敏。

 “逾年,进陕西都转运使,以不奉司农约束,改知邓、襄、澶三州。”

过了一年,谢景温进陕西都转运使,以不愿受司农寺的约束,而改知邓州、襄州、澶州。

时提举杨蟠、沈披上奏将唐太宗、唐肃宗的陵寝全部赐给为小民为耕种田地,谢景温自然不肯服从其议,于是就在暗中说他坏话。

所谓“不奉司农约束”,说的是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曾布也以谢景温不奉承司农寺的约束,并指摘其奏议的过失,于是王安石遂对皇上说:“谢景温滥用法律,不称职。”就这样谢景温就知襄州,再知澶州

“章惇开五溪,景温协力拓筑,论功进官,召拜礼部侍郎。复出知洪州、应天府、瀛州。”

章惇开发硖州五溪,谢景温同心协力,帮助开拓建筑,论功进官,召拜礼部侍郎。又出知洪州、知应天府、知瀛州。

熙宁五年(1072),荆湖北路察访使章惇兵分三路,征懿州、鼎州、硖洲(今安江)。改硖洲新城为安江寨,富州新城(今黔城附近)为镇江寨。继而征服五溪地区全部。

硖州,古代行政区划名,北周改拓州置,唐宋延续,北宋元丰年间改“硖”为“峡”,而后称“峡州”。硖州之地,在长江三峡之口,治夷陵(今湖北宜昌),明为夷陵州,即今宜昌。

谢景温因功论赏,召拜礼部侍郎。接着又被赶出京城,知洪州。

原来真正的原因是谢“景温奏疏陈边事,所言多上与执政密议,外人无知者。尚书左丞王安礼,景温妹婿也。上疑安礼泄之,恶景温交结迎合,故令出守。”

谢景温上疏启奏有关边境之事,很多都是宋神宗与执政的机密说话内容。于是宋神宗怀疑尚书左丞王安礼向大舅泄露了绝密的国家机密,而把获得机密的人赶走,却不把泄露机密的人赶走。

将谢景温赶到洪州,接着又赶到知应天府,最后赶到知瀛州,才算了事。

“右司谏王觌言:'瀛州妖妇李自称事九仙圣母,能与人通语言,谈祸福。景温在郡为所惑,礼饷甚厚,遣十兵挈之入京。数遣子慥至其处;补李婿为小史,使出入官府,崇大声势;至纵嬖妾之弟,醉欧市人。为政若此,尚何惜而不加谴。’于是罢知蔡州。”

右司谏王觌说:“瀛州妖妇李氏自称敬事的九仙圣母,能与凡人通话,预谈祸福。谢景温在郡州为她所惑,礼馈甚丰厚,派遣十个士兵送她入京。数次派遣儿子恭恭敬敬到她那里去;以命李氏的女婿为官府中供奔走的小差役,使他得以出入官府,从而造大声势;以至纵容爱妾之弟,酒醉殴打市民。为这如此,何尚惜之而不加谴责。”于是谢景温被罢知蔡州。

瀛州,北魏置。治所在今河间(隋置)。宋升河间府。

九仙圣母,即古代深谙军事韬略,法术神通的正义之神。《奇门遁甲》曰:“九天:干金之象,性刚好动。九天之方,可以扬兵布阵。”

谢景温到了瀛州后,发现了一个李氏巫婆。称“九仙圣母”附体,能与凡人通话预言祸福。谢景温不仅相信了她,还送给她很多礼物,并派人把她送到京城,让儿子去拜见她,又为她的女婿安排在官府做小差役,关怀备致。然而这个小差役的小老婆的弟弟仗势欺人,酒醉打人,以致牵连到谢景温,被赶去知蔡州。

这一赶再赶,最后把谢景温从礼部侍郎赶到了权刑部尚书。

“三年初,置权六曹尚书,以为刑部。刘安世复论之,改知郓州,再历永兴军。”

元祐三年初,朝廷置代理六部尚书,以谢景温为刑部尚书。于是刘安世又来议论他,让他改知郓州,再知永兴军。

在朝任侍御史之后,地位仅次于御史中丞,上朝或出外导从之仪颇壮,与宰执、中丞相同,皆由左右金吾卫使司“清道”,呵止行人,在殿廷中也十分活跃,知推问、弹劾、知杂事,可谓“无事不知”;而外放知军州府事,从知涟水军、真州、知邓州、知襄州、知曹州、知知越州军知潭州知洪州知蔡州知永兴军、知应天府知郓州知郑州知真定府知成德军知寿州知永兴军知扬州、到知河阳府,可谓“无处不知”。象“走马灯”一样,马不停蹄。

谢景温只认死理,惹人讨厌,但并没有犯什么死罪或重大过失,因此只能穿着小鞋,疲于奔命。

(四)

谢景温一生天真无邪,温文尔雅。被弄得如此狼狈不堪,得从王安石变法这个大环境来分析。王安石变法所引起的政治斗争包括“党争”,可分为三个阶段。王安石上台至宋神宗去世为第一阶段,司马光等反对派上台和章反扑为第二阶段,徽宗和蔡京上台开始第三阶段。第三阶段,谢景温已经不在世,但在第一、第二两个阶段,均处在斗争的核心和漩涡中心。不懂得变法大局,也就立场不坚定,只讲事实,只办实事,两面不讨好,最后孤立无援。

吕惠卿、曾布、谢景温、章惇、舒亶等是一拨,曾公亮、赵抃、富弼、吕诲等元老重臣是一拨,大内的后妃、近臣又是一拨。欧阳修、张方平、范镇不会长久沉默,司马君实也不会真的置身事外。

北宋皇祐元年(1049),谢景温中进士,授太常寺太祝。

至和中(1054),谢景温任汝州(河南临汝)通判,后转莫州(河北任丘)通判。

据《宋会要辑稿》载:

治平元年十月二十八日

,江东路转运判官、屯田员外郎谢景温降通州通判,坐修万春圩不当也。

治平元(1064十月二十八日

,江东路转运判官、屯田员外郎谢景温降谪通州通判,坐罪复修万春圩不得当。

据《宋史》卷九十六列传第九十六载:

(熙宁二年)(范镇)举苏轼谏官,御史谢景温奏罢之;举孔文仲制科,文仲对策论新法不便,罢归故官。(范)镇皆力争之,不报。即上疏曰:“臣言不行,无颜复立于朝,请谢事。臣言青苗不见听,一宜去;荐苏轼、孔文仲不见用,二宜去。李定避持服,遂不认母,坏人伦,逆天理,而欲以为御史。御史台为之罢陈荐,舍人院为之罢宋敏求、吕大临、苏颂,谏院为之罢胡宗愈。王韶上书肆意欺罔,以兴造边事,事败,则置而不问,反为之罪帅臣李师中。及御史一言苏轼,则下七路掎摭其过;孔文仲则遣之归任。以此二人况彼二人,事理孰是孰非,孰得孰失,其能逃圣鉴乎?言青苗有见效者,不过岁得什百万缗钱。缗钱什百万,非出于天,非出于地,非出于建议者之家,盖一出于民耳。民犹鱼也,财犹水也,养民而尽其财,譬犹养鱼而竭其水也。”

熙宁二年(1069),礼部侍郎,翰林学士兼侍读、知通进银台司范镇举荐苏轼任谏官,御史谢景温上奏附上他;又举孔文仲制科,孔文仲对策论述新法不方便,从而罢归故官。范镇皆极力争取挽回他,留中不报。立即上疏说:“臣的话既行不通,已无颜复立于朝堂之上,请求辞职。臣说青苗法不见听从,宜去之一;举荐苏轼、孔文仲不见任用,宜去之二。李定逃避服丧,于是不认生母,损坏人伦,逆行天理,而想任为御史。御史台为之罢黜陈荐,直舍人院为之罢黜宋敏求、吕大临、苏颂,谏院为之罢黜胡宗愈。王韶上书肆意欺君罔上,以制造边事,事情败露,则置之不问,反而为之处怪将帅李师中。当御史一言说苏轼,则让水陆沿途七路调查其过失;孔文仲则遣责他回任。以以此二人比较彼二人,事理孰是孰非,孰得孰失,其能逃过圣上鉴别吗?说言青苗法有见效果者,不过每年获得数百万串钱。串钱数百万,并非出于天,也非出于地,更非出于建议者之家,一概出于广大民众。民犹如鱼,财犹如水,养民而尽其财,譬如养鱼而竭其水。”

王安石突然用秀州推官李定为御史,知制诰宋敏求、李大临、苏颂则“封还词头”。

所谓“封还词头”,这是一种封驳方式。发端于唐代形成于北宋仁宗朝,主要由中书舍人职掌。以中书舍人封还词头为主、给事中封驳为辅。中书舍人封还词头,对于修正人事决策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相较于单一的给事中封驳,无疑也是制度上的进步。这种模式也是三省制转变为一省制过程中封驳制度的必然转变,但这一行政程序并不能从根本上左右决策。

范镇(10071088),字景仁,华阳(今四川成都)人,生于宋真宗景德四年,卒于哲宗元祐二年,年八十一岁。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举进士第一。仁宗时,知谏院,以直言敢谏闻名,生平不信佛事。尝请立太子,面陈恳切,至泣下。前后上章十九次,待命百余日,须发为白。后为翰林学士,与欧阳修、宋祁共修《新唐书》。在政治上,范镇支持司马光论新法,与王安石不合,劾青苗法扰民,直言变法是残民之术,后职官致仕。哲宗即位,起为端明殿学士,固辞不拜。累封蜀郡公。镇少时尝赋长啸却胡骑;晚使辽,辽人目为长啸公。卒,谥忠文,赠右金紫光禄大夫。镇著有文集及《东斋记事》,凡百馀卷,《宋史本传》及《四库总目》传于世。

李师中,宋州楚丘县(今河南商丘梁园区或山东菏泽曹县)人,徙居郓(今山东菏泽市郓城县)。年十五,即上书议论时政,由是知名。后中进士。嘉三年,河渠司勾当公事,三司度支判官、兵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假左谏议大夫为吊慰使,度支郎中、知兖州,治平四年,直史馆、知凤翔府,累官提点广西刑狱,摄帅事。熙宁元年,知河南府,秦凤路经略使,尚书右司郎中、天章阁待制,知秦州,熙宁三年,降授度支郎中、知舒州,五年,知登州,七年,右司郎中、充天章阁待制、知瀛州,熙宁八年,牧使,历河东转运使。贬和州团练副使,稍迁至朝散大夫、右司郎中。元丰元年,卒,年六十六。元四年,追复天章阁待制。师中在先朝坐上书责授和州团练副使,本州岛安置,卒。《宋史》、《东都事略》有传。著有《珠溪诗集》,词存《菩萨蛮》一首。

另据《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己酉,1069)载: 

熙宁二年四月)是月,并臣准诏议学校贡举,案:《十朝纲要》:四月戊午,诏两制、两省、御史台、三司、三馆臣寮共议贡举法。多欲变改旧法,独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苏轼云云。案:《东坡集》载此议,作熙宁四年正月具议状。马端临《文献通考》、《宋史全文通鉴》、《玉海》、毕沅《通鉴》均同此,作二年五月。《宋史》本传、薛应旂《通鉴》,则依《集》作四年。然据《十朝纲要》、《玉海》,诏议在二年四月,具议自应在二年五月,不应迟至四年正月,去下诏日几及二年始具议;况《长编》四年原书俱存无阙,正月并未及此议状。

考王宗稷《东坡年谱》云:四年辛亥,先生三十六,任判官告院兼判尚书祠部。王荆公欲变科举,上疑焉,使两制、三馆具议。先生献三言,荆公之党不悦,命摄开封府推官,有奏《罢买浙灯疏》,知杂事诬告先生过失,未尝以一言辨之,乞外任避之,除通判杭州。

然《谏买浙灯疏》,《纪事》亦系二年十二月,而四年《长编》无文,《年谱》所载核以《长编》,歧异殊甚。

据《长编》卷二百十四熙宁三年八月癸亥有云:“诏江淮、湖北转运司体量殿中丞、直史馆苏轼居丧服除,往复贾贩,及令李师中供析照验,见轼妄冒差借兵卒事以闻。”谢景温奏劾故也。景温与安石连姻,安石实使之穷治,卒无所得。轼不敢自明,久之,乞外补。上批出与知州差遣,中书不可,拟令通判颍州。上批出与判杭州。

注云:轼通判杭州,不得其时。又云:轼自此留京师几一年。明年夏末秋初及出都,由陈州赴杭州。轼有与其兄书云:“六月,除杭州。”乃明年。

今因谢景温劾奏遂附见。景温劾轼疏已附注三月丁酉。

又《长编》卷二百十三注引林希《野史》云:王安石恨怒苏轼,欲害之,未有以发。会诏近侍举谏官谢景温建言,凡被举官移台考核,所举非其人,即坐举者。人固疑其意有所在也。

范镇荐轼,景温即劾轼向丁父忧归蜀,往还多乘舟,载物货卖私盐等事。安石大喜,以三年八月五日奏上,六日事下八路,案问水行及陆所历州县,令具所差借兵夫及柁工,询问卖盐,卒无其实。据此,则劾奏诬告,乃在三年非四年也。

窃疑《年谱》之误,盖由苏子由所撰《东坡墓志铭》有云:四年,介甫欲变科举,上疑焉,使两制、三馆议之。公议上,上悟曰:“吾固疑此,得苏轼议,意释然矣。”即日召对,且问:“何以助朕?”公辞避久之,乃曰:“臣窃意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愿陛下安静以待物之来,然后应之。”上竦然听受曰:“卿三言,朕当详思之。”介甫之党皆不悦,命摄开封府推官,意以多事困之。公决断精敏,声闻益远。会上元有旨市浙灯,公密疏旧例无有,不宜以玩好示人,即有旨罢之。殿前初策进士,举子希合,争言祖宗法制非是。公为考官,退拟答以进,深中其病。自是论事愈力,介甫愈恨。御史知杂事者为诬奏公过失,穷治无所得,公未尝以一言自辨,乞外任避之,通判杭州。……

以上篇幅太长,从略。苏轼因父亲苏洵于治平三年(1066)四月逝世,守丧三年,应是熙宁二年(1069)满回京。一旦复任,苏轼就立即反对贡举法变法。

谢景温当初弹劾苏当轼居丧服除,往复起先贾贩,熙宁三年八月癸亥诏令江淮、湖北转运司调查李师中进行调查,结果一无论所获。苏轼有自知自明,请求外放。皇上批出与知州差遣,中书省认不可,拟令为颍州通判,最后皇上批示为杭州通判。

疑点重重,至今难明。虽然谢景温比苏轼年长十六岁,并早八年中进士,但他们是一对忘年之交,然而一次出游回来后就分手了。

据说苏轼应邀与朋友谢景温一同出游,途中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谢景温抬脚将小鸟踢到路旁。苏轼却表情凝重,一言不发。来到一座独木桥前,上有瀑布飞下,下有深潭翻滚,桥下急流奔湍,景色异常壮观。苏轼见桥面极窄,不禁胆战心惊,不敢过桥。谢景温见此拉起苏轼的手向桥上迈去,而苏轼却本能地把手抽了回去,自己大笑着走了过去,苏轼则留在桥边发呆。这次出游回来之后,苏轼便与谢景温绝了交,从此不再往来。

从这两件事可以看出苏轼胆小如鼠,但是他一再上书坚决反对王安石变法,确实令人费解。

据《宋史》卷二百九十一列传第五十载:

(李)复圭字审言。……。熙宁初,进直龙图阁、知庆州。夏人筑垒于其境,不犯汉地。复圭贪边功,遣大将李信帅兵三千,授信以陈图,使自荔原堡夜出袭击,败还,复圭斩信自解。又欲澡前耻,遣别将破其金汤、白豹、西和市,斩首数千级。后七日,秉常举国入寇。御史谢景温劾复圭擅兴,致士卒死伤,边民流离,谪保静军节度副使。岁余,知光化军。张商英言:“夏人谋犯塞之日久矣,与破金汤适相值,非复圭生事。”乃召判吏部流内铨,知曹、蔡、沧州,还为盐铁副使,以集贤殿修撰知荆南,卒。

李复圭,字审言。……。熙宁(1068)初,进升直龙图阁、知庆州。西夏人筑堡垒于其境,不犯汉族地区。李复圭贪立边功,派遣大将李信领兵三千,授李信以阵图,使他从荔原堡趁夜出袭击,大败而还,李复圭斩李信自我解脱。又想洗刷前耻,派遣别将攻破其金汤、白豹、西和市,斩首数千级。后七日,西夏惠宗李秉常举国入侵。御史谢景温弹劾李复圭擅自兴兵,以致士卒死伤惨重,边民流离失所,谪降为保静军节度副使。一年后,知光化军。翰林学士拜尚书右丞张商英说:“西夏人谋求侵犯边塞之日很久了,与攻破金汤恰好值得,并非李复圭生事。”于是召判吏部流内铨,知曹州、蔡州、沧州,还为盐铁副使,以集贤殿修撰知荆南。

(五)

熙宁三年(1070),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改革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据清黄以周等辑《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七(庚戌,1070)载:

熙宁三年正月)丁酉。(《长编》卷二百十四:熙宁三年八月癸亥,诏江淮发遣湖北运司体量殿中丞、直史馆苏轼居丧服除,往复贾贩,及令天章阁待制李师中供析照验,见轼妄冒差借兵卒事实以闻。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劾奏故也。原注:景温劾轼已附注三月丁酉。轼例当作州,亦见彼注。案:原文及注,今已俱佚。)

戊申,安石独对上曰:“陛下知今日所以纷纷否?”上曰:“此由朕置台谏非其人。”安石曰:“陛下遇群臣无术,数失事机,别置台谏官,恐但如今日措置亦不能免其纷纷也。”(《长编》卷二百十谢景温举御史条载:先是,安石独对上云云一段。原注:云:此安石三月十六对上语。今据原文辑此。)

熙宁三年正月丁酉日。《长编》卷二百十四说:熙宁三年八月癸亥日,诏令江淮发遣湖北运司调查殿中丞、直史馆苏轼居丧服除时,往复进行商贩,以及令天章阁待制李师中招供查验,见苏轼妄冒出差借兵卒事实以上闻。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弹劾上奏引起的。原注:谢景温弹劾苏轼已附注三月丁酉日。戊申日,王安石单独对皇上说:“陛下知道今日所以议论纷纷吗?”皇上说:“此是由于朕设置台谏不得其人。”王安石说:“陛下对待群臣无心术,数次失去良机,另置台谏官,恐性但如今日处置也不能避免其议论纷纷。”(原注说:此王安石三月十六对皇上语。)

据《宋史》志第一百二十九食货上四载:

熙宁初,以内侍押班李若愚同提点制置河北屯田事。三年,王韶言:“渭原城而下至秦州成纪,旁河五六百里,良田不耕者无虑万顷,治千顷,岁可得三十万斛。”知秦州李师中论:“韶指极边见招弓箭手地,恐秦州益多事。”诏遣王克臣等按视,复奏与师中同。再下沈起,起奏:“不见韶所指何地,虽实有之,恐召人耕种,西蕃惊疑。”

侍御史谢景温言:“闻沈起妄指甘谷城弓箭手地,以塞韶妄。”而窦舜卿奏:“实止有闲田一顷四十三亩。”

中书言:“起未尝指甘谷城地以实韶奏,而师中前在秦州与韶更相论奏,互有曲直。”韶遂以妄指闲田,自著作佐郎责保平军节度推官,师中亦落待制。其后韩缜知秦州,乃言:“实有古渭砦,弓箭手未请空地四千余顷。”遂复韶故官,从其所请行之。明年,河北屯田司奏:“丰岁屯田,入不偿费。”于是诏罢缘边水陆屯田务,募民租佃,收其兵为州厢军。

熙宁初,以内侍押班李若愚同提点制置河北屯田事。熙宁三年(1070),秦凤路经略司机宜文字王韶说:“听说原城而下至秦州成纪,傍河五六百里,良田不耕者无疑有上万顷,治理千顷,每年可得三十万斛。”知秦州李师中评论说:“王韶所指极边远看见的地方要招弓箭手的地方,恐怕秦州越来越多的事。”诏令派遣度支判官王克臣等查看,复奏与李师中相同。再下诏吏部流内铨沈起,沈起上奏:“没看见王韶所指何地,虽实是有的话,恐怕招人耕种,西方外蕃会惊疑。”

侍御史谢景温说:“闻知沈起乱指秦州甘谷城弓箭手地,以杜塞王韶之乱说。”而刑部侍郎窦舜卿上奏:“实际只有闲田一顷四十三亩。”

中书省说:“沈起未曾指甘谷城地以证实王韶所奏,而相李师中前在秦州与王韶更相评论上奏,互有曲直。”王韶遂以妄指闲田,从著作佐郎责罚为保平军节度推官,李师中也落等待诏命。其后韩缜知秦州,乃说:“实际有古渭寨弓箭手没请的空地四千余顷。”遂复王韶故官,从其所请执行之。明年,河北屯田司奏:“丰年屯田,入不偿费。”于是诏令罢去缘边水陆屯田务,募民租佃,收其兵为州厢军。

据《宋史》卷十一载:

(熙宁三年四月)淮南转运使谢景温为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景温雅,善安石,又与安石弟安国通姻。先是,安石独对,问上曰:“陛下知今日所以纷纷否?”上曰:“此由朕置台谏非其人。”安石曰:“陛下遇群臣无术,数失事机。别置台谏官,恐但如今日措置,亦未能免其纷纷也。”于是专用景温。上批监察御史张戬、王子韶并落职知县。

熙宁三年(1070)四月,淮南转运使谢景温为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高雅,与王安石相善,又与王安石弟王安国通婚。先是,王安石单独召见对话时,问皇上说:“陛下知今日之所以议论纷纷吗?”皇上说:“这是由于朕置台官、谏官不得其人。”王安石说:“陛下遇见群臣无能,数度失去良机。另置台官、谏官,但是担心如今日这样处置,也不能避免其议论纷纷。”于是专用放景温。皇上批准监察御史张戬、王子韶一起降职为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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