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傳來一篇申論,五次留言,要我對裡頭的架構給建議。三催四請,本不耐煩……但抬眼窗外天氣不錯,想想也要編新講義,就算了。 謝謝主席!對方辯友,在場的各位,大家好! 今天我方所持的觀點是:戲說歷史有利於提高人文素養。所謂戲說歷史,就是在一定的歷史基礎上,添加一部分後人的推理、想象和猜測內容的一種記述歷史的方式。所謂人文素養,是指人文科學的研究能力、知識水平,和人文科學體現出來的以人為對象、以人為中心的精神——即人的內在品質。今天我方的標準是:戲說歷史是否能夠促進人文素養的提高。基於上述觀點,我方認為有理由三。 首先:說到記敘歷史,大家第一個想到的一定會是被稱之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史記》。那麼史記到底採用的是哪一種記敘方式呢?我方認為恰恰就是戲說歷史。也許大家一時不能接受,但請聽我慢慢道來。我相信很多人都讀過《陳涉世家》,裡面有這麼一段很有意思的對話,是,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曰:「苟富貴,無相忘。」傭者笑而應曰:「若為傭耕,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當時既沒有錄音機,更沒有記錄,那司馬遷怎麼會知道的這段對話的?我想,恐怕就是司馬遷憑著他寫史時的文學家的想象,描述了這段文學的歷史真實,這便是戲說。這樣的例子在《史記》中舉不勝舉,這也就是為甚麼它會被魯迅稱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原因,它是歷史與文學的完美結合。通過這個例子,我們也可以看出,戲說這個東西他本身是沒有好壞之分的,關鍵在於人們怎麼使用它。 其次:在《史記》出現之前,中國大多使用編年體來記敘歷史,而自從《史記》這種紀傳體出現之後,編年體就慢慢被紀傳體所取代。究其緣由,恰恰是因為紀傳體更具有人文內涵。眾所周知,司馬遷下筆的史記對人物品質的描寫是有他自身的價值取向判斷的,即對良好品質的贊揚和褒獎以及對不良品行的批判。人們閱讀史記,可以通過司馬遷的文筆對來感悟人生之道,培養優良內在品質,提高人文素養。這就是後人所說的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最後:我方還需強調一點,戲說歷史本身只是一種記敘歷史的方式,本無好壞之分,關鍵在於人們怎麼使用它。當下之所以很多人對戲說二字不敢苟同,是因為有些作者在描述歷史時對部分歷史事件無中生有,誇大歪曲照成的。我們相信,通過正確的引導和合理的規範,一定可以杜絕這一類不合理的戲說,還戲說本身一個清白。 綜上所述,我方堅決認為:戲說歷史有利於提高人文素養!謝謝! 戲說歷史,程度不同:有的是把戲劇性,當成是對歷史的潤飾……有的卻是把歷史性,當成是對戲劇的裝飾。前者畫龍點睛,為求史料傳神;後者削足適履,純想消費人物。 前者無傷大雅,對正方有利;後者積非成是,對反方有利。支持前者的,很難為後者說好話;反對後者的,很難連前者都否定。兩者間的界限與趨變,又常為漸進,無法一刀切。 所以才拿來當辯題。 如果戲說歷史,只強調前者,不觸碰後者。把後者的一切,全撇得乾乾淨淨。 那麼聽完後,人們原本的疑惑不會消失。 困惑深時,甚至會令他們從根本上質疑起你的定義。 若在你的定義下,這辯題根本沒問題。那麼,就一定是你的定義有問題! [viewimg] 像討論毒品管制時,你說所有的藥,用多了,都是一種毒;所有的毒,適量時,都是一種藥。 這定義有沒有錯?似乎沒錯。 卻不是辯題想討論的內容。 像比較知行難易時,你說凡知,都要能行,才是真知;若知而不行,或知而不願行,都不算知。 這定義可不可以?似乎也可以。 卻不是辯題要設計的目的。 這些定義,或許躲的過語言攻防,卻躲不過人們心底的疑惑。 他們或許「說」不過你,卻不會「覺得」你是對的。 若兩方都不覺得對,又要判輸贏……則不論結果如何,最後都是運氣。 懂嗎?辯論中,別光說你的對。 你對的部分,說一遍,他們就瞭解了。 他們不瞭解的是:你如何面對對方的對? 是啊,對方對的那部分,你要怎麼解釋? 想用技巧回避這一點,這技巧,便非正技。 想用論點回避這一點,這論點,便非正論。 想用定義回避這一點,這定義,便非正義。
[viewimg] 想回避,就活該被人看輕辯論是鬥嘴,就活該被人覺得辯論沒意義! 所以,一向鼓勵正面迎擊。 不是用定義去「躲」觀點,而是用定義去「造」觀點。 不是去說戲說歷史沒問題,而是去說為什麼即便在最生編瞎造最加油添醋最最有問題的情況下,戲說歷史對人文素養都還是有貢獻的? 或許,不是因為我們將「戲說歷史」瞧的太低,而是將「人文素養」看得太高? 或許,這辯題真正需要定義與闡釋的,不是何謂「戲說歷史」,而是何謂「人文素養的提高」? 想定義,要幫對手留路——你不給對方出路,裁判就不給你活路。 雙方皆有路,但你別出機杼,曲徑覓得通幽處。 那就令人柳暗花明,眼睛一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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