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泉媛,女,江西省吉安县人,1930年3月参加革命,先后担任吉安县少共区委妇女部长、湘赣省妇女主席团副主席等职,1934年入党,参加长征,在干部休养连担任战士。 1935年与王首道结婚,后被编入红四方面军。1935年任四川省委妇女部长,1936年10月被任命为由女战士组成的红军西路军妇女抗日先锋团团长,西路军失利后被俘,饱受严刑凌辱。 在被转手无数次后,终于找到机会出逃。逃出后,找到组织回合,接待她的是曾经被她拒绝过的一个处长,借故说是中央的决定,不让王泉媛归队,给了她五块大洋,让她回家。她一路乞讨,最终回到家乡。 当她再次见到王有道时,两个人都已经是老人了。当时王泉媛刚刚恢复了党员身份,而王有道已经是副国级干部了。解放后先后当过生产队长、妇联主任、敬老院院长、江西省政协委员,被国家确认应享受老红军, 战士待遇时,已76岁高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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