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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官职与爵位详解:三公九卿篇

 金色年华554 2017-10-10

京官:在京中任职的官员,类似现在的中央官,区别于地方官。我依次介绍太傅、太师、丞相、三公、九卿、三台、宦官及其他官职。

三公之上:太傅

《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太傅置掾属十人,御属一人,令史十二人。”

上公即位在三公以上的公,西汉时太师、太傅、太保合为上公。掾属是掾吏和属吏的总称(《汉书音义》曰:“正曰掾,副曰属。”掾吏为正,属吏是副官,类似现在的正副局长。),是由主官自行选用的官吏;御属是由朝廷指派给主官的下属官吏,主管府中的文书;令史在掾属之下,是低级的办事官吏。

东汉仅有太傅,而且不常置,只有新帝继位的时候,才设置太傅一职,太傅死去后,则不再选用人继任。《后汉书·百官志一》:“世祖(汉光武帝)以卓茂为太傅,薨,因省。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

太傅负责教导天子,并没有特定的职务,通常都授予朝中威望极高的老臣。按汉光武帝时惯例,所有太傅都录尚书事。但实际上,东汉末年的太傅并没有实权。

公元一八九年四月,汉少帝刘辩继位后,以后将军袁隗为太傅。袁隗是袁绍和袁术的叔父。一九零年三月初五,袁隗受袁绍、袁术牵连,被董卓所杀。

一九零年四月,献帝刘协以大司马、幽州牧刘虞为太傅,但由于道路堵塞,诏令并未传达。

一九二年七月十三日,献帝以太尉马日磾为太傅。一九四年,马日磾被寿春的袁术扣留,气愤之下吐血而亡。马日磾死后,汉末再无人担任过太傅。

三公之上:太师

三国时期官职与爵位详解:三公九卿篇

董卓

东汉仅有董卓一人担任过太师。一九一年二月十二日,献帝以董卓为太师,位在诸侯王上。董卓死后,汉末再无人担任过太师。太师是上公之首,和太傅一样,是个虚衔,董卓当时兼为相国。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汉旧仪》曰:“哀帝元寿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

掌丞天子,即辅弼皇帝;助理万机,即协助皇帝处理一切军政事务。西汉汉哀帝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此后东汉延续了这一官制,不设丞相,以司徒、太尉、司空为三公。而这里之所以将丞相列为高于三公的存在,是因为身为汉末两大权臣的董卓和曹操都担任过此职。

《后汉书·百官志一》:“董卓自太尉进为相国,而司徒不省。”《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一八九年)十一月,以董卓为相国,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

相国和丞相大同小异,除了名字有别以外,相国的地位应该高于丞相。《史记·萧相国世家》:“上已闻淮阴侯诛,使使拜丞相何为相国,益封五千户。”可见相国高于丞相。另外,整个汉朝,冠以相国这个称谓的只有萧何和董卓二人。萧何是开国元勋,而董卓是亡国元凶,这真是莫大的讽刺。董卓死的时候,官职应为相国兼太师。

《后汉书·百官志一》:“及建安末,曹公为丞相,郗虑为御史大夫,则罢三公官。”《资治通鉴第六十五卷》:“(二零八年)夏,六月,罢三公官,复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初九),以曹操为丞相。操以冀州别驾从事崔琰为丞相西曹掾,司空东曹掾陈留毛玠为丞相东曹掾,元城令河内司马朗为主簿,弟懿为文学掾,冀州主簿卢毓为法曹议令史。”

二零八年六月,曹操废三公,置丞相和御史大夫,自己担任丞相一职。御史大夫位次于丞相,等同于司空,后文会有介绍。

二二零年正月,曹操去世,曹丕继任为丞相、魏王。二二零年十二月,曹丕称帝后,东汉正式亡国。丞相一职放在三国部分继续讲述。二一一年,曹操还曾任命曹丕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曹丕是东汉唯一一个副丞相。

三公之上:大司马

这里的大司马并非三公之中的大司马,不等同于太尉,太尉的介绍见后文。由于汉末三公没有实权,一些权臣不满足三公,所以又在三公之上加设了大司马。(《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辛巳,以车骑将军李傕为大司马,在三公之右。”)

一八九年九月十二日,献帝以太尉刘虞为大司马,刘虞同时兼任幽州牧。刘虞在一九三年兵败后被杀。

一九五年闰五月十一日,献帝以车骑将军李傕为大司马。李傕在一九八年兵败后被杀。

一九六年八月初十,因张杨救驾有功,献帝以安国将军张杨为大司马。一九八年十一月,张杨被其部将杨丑所杀。

二一一年,刘备入蜀前夕,刘璋上表推荐刘备为大司马兼司隶校尉。但当时曹操和刘备敌对,献帝在曹操手中,我估计曹操应该没批准吧。二一九年七月,刘备攻占汉中之后,自封为汉中王、大司马。

三公:太尉

《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尉,公一人。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则与二公通谏争之。世祖即位,为大司马。建武二十七年,改为太尉。”

从上文可以看出,太尉拥有考课武官的权力,并根据武官的表现,在年末的时候,奏请皇帝以进行赏罚。另外太尉在郊祀(郊外祭祀天地)的时候,负责亚献(第二次向祭祀的对象敬酒);在大丧(皇帝、皇后、皇子的丧礼)的时候,负责在南郊向上天禀告死者的谥号。此外太尉还要和其他二公一起讨论国家大事,规劝皇帝的过失。

东汉初年以大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公。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改大司马为太尉。太尉为三公之首,太尉主天,司空主地,司徒主人。(《韩诗外传》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马、司空、司徒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阴阳不和,四时不节,星辰失度,灾变非常,则责之司马。)三公官秩为一万石。(《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汉制,三公号称万石,其俸月各三百五十斛谷。”)

之所以司马前面要加大字,是为了和军中的官职司马加以区分。《汉官仪》曰:“元狩(西汉武帝的年号)六年罢太尉,法周制置司马。时议者以为汉军有官候、千人、司马,故加‘大’为大司马,所以别异大小司马之号。”

太尉虽然名义上负责军事,但手下并没有直属的军队,汉朝军队的指挥权都掌握在将军、中郎将、校尉的手中。东汉末年,三公的权力更是差不多被完全架空,政务尽归三台,所以此处将太尉列入文官。其实如果要分辨某太尉是否是武官,只要看他有没有将军之类的加官,如大司马、骠骑将军霍去病,就可视为武官;而像汉末曹嵩之类,还是视为文官的好。

一八八年四月,太尉曹嵩辞官。曹嵩是曹操的父亲。

一八八年五月,汉灵帝以永乐少府樊陵为太尉;仅过了一个月,樊陵就被罢免。

一八八年七月,灵帝以射声校尉马日磾为太尉。

一八九年五月,马日磾被免官;灵帝以幽州牧刘虞为太尉。一八九年九月十二日,献帝(其实是董卓,当时董卓掌握大权)以太尉刘虞为大司马,董卓自封为太尉。一八九年十一月,(献帝)以董卓为相国。

一八九年十二月,献帝以司徒黄琬为太尉。

一九零年二月,董卓以灾异(天灾异变)为由,罢免了太尉黄琬和司徒杨彪。太尉主天,如果发生天灾,有司可以奏免太尉。天灾如大雨、冰雹、日月食等。司徒主人,国中如有大规模反叛,有司可以奏免司徒。《韩诗外传·第八卷第十九章》:“三公者何?曰司马,司空,司徒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阴阳不和,四时不节,星辰失度,灾变非常,则责司马。山陵崩竭,川谷不流,五谷不植,草木不茂,则责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国多盗贼,下怨其上,则责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职,忧其分,举其辨,明其德,此三公之任也。”这一制度废除于魏文帝时黄初二年。《三国志·魏书二》:“戊辰晦,日有食之,有司奏免太尉,诏曰:‘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己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有天地之眚,勿复劾三公。’”

一九零年二月,献帝(实际为董卓)以光禄勋赵谦为太尉。

一九一年七月,赵谦被免官,太常马日磾再度被任命为太尉。一九二年七月十三日,马日磾被升为太傅。

一九一年八月,献帝以车骑将军皇甫嵩为太尉。同年十二月,皇甫嵩被免职,以光禄大夫周忠为太尉。

一九三年六月,因天降冰雹,太尉周忠被免官,以太仆朱儁为太尉。

一九四年七月,发生日食,太尉朱儁被免官,以太常杨彪为太尉。

一九六年九月,曹操掌控献帝之后,太尉杨彪被免职。十一月,以袁绍为太尉,袁绍耻于位居曹操之下(曹操自任为大将军),上表推辞没有接受。一九七年,曹操遣孔融拜袁绍为大将军,以暂时缓和与袁绍之间的矛盾。

二零八年六月,献帝(实际曹操)废除了三公,以丞相、御史大夫代。

三公:司徒

三国时期官职与爵位详解:三公九卿篇

王允

《后汉书·百官志一》:“司徒,公一人。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视濯,大丧则掌奉安梓宫。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由上文可见,司徒主要掌管民生,兼管教化,以及建立礼制。太尉拥有考课武官的权力,而司徒拥有考课地方官的权力。年末的时候,司徒会奏请皇帝,以根据地方官的表现对地方官进行赏罚。此外,朝廷在郊外祭祀天地的时候,司徒要负责审查祭祀用的牲畜,以及检视祭器(祭祀用的器具)是否清洁;在大丧(皇帝、皇后、皇子的丧礼)的时候,司徒要负责看管梓宫(梓宫为皇帝、皇后、皇子以及个别重臣的棺材)。

司徒的前身为丞相。西汉汉成帝年间,为了分化丞相的权力,汉成帝采取了大臣何武的建议,建立了三公制。汉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让大司空、大司马和丞相并列,并称为三公;在三公制之前,御史大夫和大司马的地位都要低于丞相,受丞相节制。《汉书·成帝纪第十》:“(绥和元年、公元前八年)夏四月,以大司马票骑将军为大司马,罢将军官。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封为列侯。益大司马、大司空奉如丞相。”

公元前一年,汉哀帝元寿二年,又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光武复国之后,延续了大司徒、大司马和大司空的三公制度。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三公又更名为司徒、太尉和司空。董卓任相国期间,司徒仍旧存在。二零八年,曹操废除了三公制,改设丞相和御史大夫。曹丕称帝后(黄初元年,公元二二零年),又改丞相为司徒,并恢复了三公制。

最后再提一下,汉末的上公和三公九卿都是有名无实,手上并没有多少的权力。东汉中后期,宦官和外戚轮流着独揽大权。汉末,虽然外戚和宦官集团相继倒台,但权臣董卓、李傕、曹操等人又相继掌控大权,官吏的任免和升降全在他们的一念之间。此外,东汉时期,三台(尚书台、御史台、谒者台)的权力逐渐加重,也在另一方面削弱了上公、三公们的权力。

一八八年九月,司徒许相被罢官,灵帝以司空丁宫为司徒。许相是十常侍的党羽。

一八九年七月,司徒丁宫被罢官。一八九年九月二十一日,献帝(实际为董卓)以豫州牧黄琬为司徒。

一八九年十二月,献帝(还是董卓)以司徒黄琬为太尉,以司空杨彪为司徒。

一九零年二月,司徒杨彪和太尉黄琬被免官(见上文太尉部分),献帝以太仆王允为司徒。一九二年六月,司徒王允被李傕等人所杀。

一九二年六月,献帝(此时李傕等人掌权)以前将军赵谦为司徒。同年九月,赵谦被罢官。

一九二年九月,献帝以司空淳于嘉为司徒。一九四年十二月,淳于嘉被罢免。

一九四年十二月,献帝以卫尉赵温为司徒。一九五年左右,赵温因触怒李傕而被免官,淳于嘉复为司徒。

一九六年九月,曹操进入洛阳“挟天子以令诸侯”。曹操罢免了司徒淳于嘉,再度起用赵温为司徒。《资治通鉴第六十二卷》:“九月,司徒淳于嘉、太尉杨彪、司空张喜皆罢。”

二零八年正月,赵温被免官。同年,赵温去世。《后汉书·卷二十七》:“温从车驾都许。建安十三年,以辟司空曹操子丕为掾,操怒,奏温辟臣子弟,选举不实,免官。是岁卒,年七十二。”

二零八年六月,曹操废除了三公。

三公:司空

三国时期官职与爵位详解:三公九卿篇

曹操

《后汉书·百官志一》:“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司空掌“水土事”。什么是水土事?上文交代得很清楚,为修建城池、整治水利、修造陵墓、构筑工事。四方负责水土的官员都要受到司空的考课,年末之时,根据他们的表现,司徒会上奏皇帝以进行赏罚。此外,在郊外祭祀天地的时候,司徒要负责清洁祭祀用的乐器;在大丧的时候,要负责为陵墓选址。

公元前八年,西汉汉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建立三公制。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公元五十一年),大司空省去大字,改名为司空。二零八年,曹操废除了三公制,又改司空为御史大夫,省去了司徒和大司马,置丞相。曹丕称帝后(二二零年),又恢复了三公制,重新改御史大夫为司空。

一八八年九月,原司空丁宫被升为司徒,灵帝以光禄勋刘弘(和刘备的父亲刘弘不是同一人)为司空。

一八九年,董卓进入洛阳,他以水灾为由,罢免了司空刘弘,自己取而代之。司空主地,凡地震、水灾、旱灾、饥荒之类,有司可以奏免司空。(见上文太尉部分)董卓任司空期间,强征名士蔡邕为自己的军师祭酒,蔡邕不久后升任为侍中。蔡邕是蔡琰的父亲。

一八九年九月十二日,司空董卓自封为太尉,十三日,以太中大夫杨彪为司空。

一八九年十二月初五,献帝(实际为董卓)以司空杨彪为司徒,以光禄勋荀爽为司空。荀爽是荀彧的叔父。

一九零年五月,司空荀爽去世,五月十三日,献帝以光禄大夫种拂为司空。

一九一年七月,司空种拂因地震而被免官。献帝以光禄大夫淳于嘉为司空。

一九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司空淳于嘉被任命为司徒,以光禄大夫杨彪为司空。

一九三年十月,司空杨彪因长安地震而被免官,二十七日,献帝(此时李傕、郭汜掌控大权)以太常赵温为司空。

一九三年十二月,赵温因地震而被免官,二十七日,以卫尉张喜为司空。

一九六年九月,曹操进入洛阳后,司空张喜被罢免,二十五日,献帝以曹操为司空。

二零八年六月,曹操废除了三公,自封为丞相。司空被改为御史大夫。

二零八年八月二十四日,献帝(实际曹操)以光禄勋郗虑为御史大夫。二一四年到二一六年之间,御史大夫郗虑被免职。《三国志·刘邵传》:“御史大夫郗虑辟劭,会虑免,拜太子舍人。”

二一六年左右,刘艾为御史大夫,刘艾应该是最后一任。《裴注三国志·魏书一》裴松之引《献帝传载诏》:“今进君爵为魏王,使使持节行御史大夫、宗正刘艾奉策玺玄土之社,苴以白茅,金虎符第一至第五,竹使符第一至十。”华歆没有担任过汉朝的御史大夫,只担任过魏国(汉朝的诸侯国)的御史大夫。《资治通鉴第六十七卷》:“六月,魏以军师华歆为御史大夫。”《三国志·华歆传》:“魏国既建,为御史大夫。”

九卿:太常

《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礼仪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礼仪; 及行事,常赞天子。每选试博士,奏其能否。大射、养老、大丧,皆奏其礼仪。每月前晦,察行陵庙。”

太常一人,官秩中两千石,为九卿之首(按百官志中的顺序),掌礼仪和祭祀的有关事宜。每次国家祭祀的时候,太常负责安排祭祀、大射(为选拔参加祭祀的人选而举行的射礼。射礼简略而言,即一帮人在一起比试射箭。)、养老(养老礼:对年高德劭的长者赐予酒食,以表示礼敬的礼制)、大丧的事宜,并引导皇帝完成祭祀、大射、养老、大丧。中小规模的祭祀,太常可代表天子献祭。此外,太常负责选拔博士(熟读经史之士,皇帝的顾问,下文详解);每月晦日(晦日为月末之日)之前的一天,太常要巡视先王陵墓和宗庙。

太常的前身为秦朝的奉常。西汉景帝六年,更名为太常;王莽时曾改太常为秩宗;东汉建国之后,又改回为太常。《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王莽改太常曰秩宗。”

一八八年三月,刘焉以太常迁为益州牧,马日磾继任刘焉为太常。

一九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太常马日磾被升任为太尉,种拂继任为太常。(种拂本为司空,因地震而被免职,见上文司空部分。)一九二年五月,种拂在李傕、郭汜之乱中被杀。《后汉书·种暠传》:“李傕、郭汜之乱。长安城溃,百官多避兵冲,拂挥剑而出曰:‘为国大臣,不能止戈除暴,致使凶贼兵刃向宫,去欲何之!’遂战而死。子劭。”

种拂死后,赵温继任为太常。一九三年十月二十七日,献帝以太常赵温为司空。

赵温任司空后,杨彪继任为太常。一九四年七月十三日,献帝以太常杨彪为太尉。

杨彪之后,王伟(《裴注三国志》引献帝纪中为王伟,而《资治通鉴》中记为王绛)继任为太常。《裴注三国志》:“傕时召羌、胡数千人,先以御物缯采与之,又许以宫人妇女,欲令攻郭汜。……司徒赵温、太常王伟、卫尉周忠、司隶荣邵皆为傕所嫌,欲杀之。”李傕攻郭汜一事发生于一九五年十二月,那么证明王伟至少在一九五年十二月之前还是太常。王伟的史料记载甚少,我只查到这两处。

王伟之后,二零八年左右,徐璆担任太常一职。徐璆死在太常任上,具体时间不知。《裴注三国志·魏书二》:“先贤行状曰:璆字孟玉,广陵人。少履清爽,立朝正色。历任城、汝南、东海三郡,所在化行。被徵当还,为袁术所劫。术僭号,欲授以上公之位,璆终不为屈。术死后,璆得术玺,致之汉朝,拜卫尉太常;公为丞相,以位让璆焉。”《后汉书·卷四十八徐璆传》:“后拜太常,使持节拜曹操为丞相。操以相让璆,璆不敢当。卒于官。”徐璆是个忠直之士,不畏权贵,对他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后汉书。

徐璆死后,二一三年左右,王邑为太常,王邑史书记载寥寥。《裴注三国志·魏书一》:“献帝起居注曰:使行太常事大司农安阳亭侯王邑与宗正刘艾,皆持节……迎二贵人于魏公国。”曹操献三女给献帝为贵人的时间为二一三年七月。

王邑之后,二二零年左右,张音担任过太常一职。《三国志·魏书二》:“使使持节行御史大夫事太常音。”

九卿:光禄勋

《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宫殿门户,典谒署郎更直执戟,宿卫门户,考其德行而进退之。郊祀之事,掌三献。丞一人,比千石。”

光禄勋官秩中两千石。光禄勋有两大职责:一,负责皇宫(包括宫门)的守卫,为皇宫的卫士(执戟)安排值班表。二,总管朝廷中除尚书郎、侍郎以外的各种郎官(郎官是京官之中人数最为庞大的一个群体,下文详解);皇帝召见三署郎(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所属的郎官)和三署郎进见皇帝,都要通过光禄勋;光禄勋也负责各种郎官(除尚书郎、侍郎)的选拔和任免。此外在郊外祭祀的时候,光禄勋负责三献(三献礼中的第三献,即第三次向祭祀的对象敬酒)。

光禄勋的前身为郎中令,郎中令为秦朝所置。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一零四年),郎中令更名为光禄勋。《汉书·百官公卿表》:“郎中令,秦官,掌宫殿掖门户,有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建安十八年(二一三年),曹操在魏国(汉朝的诸侯国)之中设置了郎中令,曹丕称帝后,延续了汉制,仍为光禄勋。另,汉朝各诸侯王的下属也有郎中令,此郎中令和光禄勋极易混淆,如受董卓指使毒杀汉少帝的李儒是弘农王的郎中令,而非汉朝的九卿。《后汉纪·卷二十七》:“李傕举博士李儒为侍中,诏曰:‘儒前为弘农王郎中令,迫杀我兄,诚宜加罪。’辞曰:‘董卓所为,非儒本意,不可罚无辜也。’”

一八七年五月,灵帝以光禄勋丁宫为司空。丁宫之后,刘弘任光禄勋一职。

一八八年八月,灵帝以光禄勋刘弘为司空,荀爽继任为光禄勋。

一八九年十二月,献帝(实际为董卓)以光禄勋荀爽为司空,赵谦继任为光禄勋。

一九零年二月初五,献帝(实为董卓)以光禄勋赵谦为太尉,赵谦之后,刘渊应继任为光禄勋。《资治通鉴卷六十一》:“(一九五年)三月,丙寅,……汜留杨彪及司空张喜、尚书王隆、光禄勋刘渊、卫尉士孙瑞、太仆韩融、廷尉宣璠、大鸿胪荣郃、大司农朱儁、将作大匠梁邵、屯骑校尉姜宣等于其营为质。”刘渊此后并无记载。

刘渊之后,邓泉(《后汉书》中名为邓泉,《资治通鉴》中名为邓渊)继任为光禄勋。一九五年十一月,邓泉在李傕等人和杨奉等人的交战中被杀。《后汉书卷九》:“十一月庚午,李傕、郭汜等追乘舆,战于东涧,王师败绩,杀光禄勋邓泉、廷尉士孙瑞、廷尉宣播、大长秋苗祀、步兵校尉魏桀、侍中朱展、射声校尉沮俊。”李傕、郭汜为祸朝廷之时,京中形势动荡不安,官吏任免无常,关于这段时间的史料也多有遗失。

邓泉之后,郗虑为光禄勋。郗虑于二零八年(建安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被献帝(实际曹操)任命为御史大夫。同年九月左右,曹操以蒯越为光禄勋,二一四年,蒯越病逝。

九卿:卫尉

《后汉书·百官志二》:“卫尉,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宫门卫士,宫中徼循事。丞一人,比千石。”

卫尉官秩中两千石,掌宫门的卫士和宫中的巡逻。卫尉的职责不同于光禄勋。光禄勋掌管站岗的卫士(郎官、虎贲、羽林),并负责皇帝的贴身侍卫。而卫尉则掌管守卫宫门的士兵,并负责巡视皇宫。总之,一个对象是皇帝,一个对象是皇宫。

卫尉是秦官(秦朝就已存在的官职),汉初沿袭了这一官职。西汉景帝初年卫尉更名为中大夫令,西汉武帝后元(前八八到八七年)年间重新改回为卫尉。西汉的时候,除正牌卫尉(主要负责未央宫,未央宫是皇帝所居住的宫殿)外,其他三大宫殿(建章、长乐、甘泉,汉武帝之前只有东西两宫-东宫长乐、西宫未央)之中每宫都设置了一卫尉,负责各自宫殿的安全。东汉卫尉只有一人,其余每宫不再设置卫尉。《通典·职官七》:“卫尉,秦官,掌门卫屯兵。汉因之。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后元年复为卫尉。又有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皆掌其宫,其职略同,而不常置。(颜师古曰:‘各随所掌之宫,以为官名。’)后汉有卫尉卿一人,职与汉同。”东晋的时候省去卫尉一职,南朝宋世祖孝武年间复置,之后的隋唐北宋也有卫尉一职。

关于南北军:南北军这个概念在历史上一直存有争议,我之后叙述的也不一定准确,仅供参考。南北军是西汉京城之中的禁军,京城中的所有兵力都在南北军之中。吕思勉的《秦汉史》中说:“南军属卫尉,北军属中尉。”这是近代对西汉南北军的一种普遍认识。上文的中尉即执金吾,汉武帝太初元年时改中尉为执金吾。西汉武帝之前,卫尉所属的南军只有东西两宫(东宫长乐、西宫未央)的卫士,而卫尉也多称为东、西宫卫尉。因为东西两宫都在长安城以南,所以称为南军。而此时的北军指屯驻在长安城北面、未央宫以北的京师军队。《汉书· 刑法志》:“汉兴……踵秦而置材官于郡国,京师有南北军之屯。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外有楼船,皆岁时讲肄修武备云。”汉武帝年间,武帝修造和扩建了建章、甘泉两宫,增设了期门(虎贲,见前文)、建章营骑(羽林,见前文)两军,改中尉为执金吾,并设置了北军八校尉(中垒、屯兵、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此时的南北军已经不同于汉初的南北军。南军应该加入了期门和建章营骑,而北军则由八校尉统领,直接隶属于皇帝,不再受执金吾(中尉)管辖。汉武帝改制之后,史书中很少再见到南军这一称谓。汉武帝之后,西汉还曾设置监军御史监护北军八校尉,又曾设卫将军以统领南北军,这两职皆不常置。东汉光武帝精简北军八校尉为五校尉,以北军中候监管北军。曹魏时,又省去了北军中候一职,改由中领军监管禁军。

一八八年左右,董重为卫尉。同年九月,灵帝以董重为骠骑将军。董重是灵帝母亲董太后的侄子,他于一八九年被何进逼杀。

一九一年左右,张温为卫尉。同年十月,张温被董卓诬陷,于集市中被鞭杀。

一九三年左右,张喜为卫尉。同年十二月,张喜被任命为司空。

一九四年左右,赵温为卫尉。同年十二月,赵温被任命为司徒。

一九五年左右,周忠、士孙瑞相继为卫尉。同年,士孙瑞为李傕所杀。士孙瑞死后,周忠再次担任卫尉。(士孙瑞为卫尉存疑。《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汜留杨彪及司空张喜、尚书王隆、光禄勋刘渊、卫尉士孙瑞、太仆韩融、廷尉宣璠……卫尉士孙瑞为傕所杀。”《裴注三国志·魏书六》:“献帝纪曰:时尚书令士孙瑞为乱兵所害。”两条史料记载互相矛盾。通鉴为误记的可能性较大,周忠一年之中两任卫尉不太合常理。)

一九六年,卫尉周忠被免官,张俭继任为卫尉。一九八年,张俭于卫尉任上去世。

二零八年(万斯同的《东汉九卿年表》中认为马腾两次担任卫尉,第一次为二零二年,其实是错的。《三国志·蜀书六》:“后腾与韩遂不和,求还京畿。於是征为卫尉,以超为偏将军,封都亭侯,领腾部曲。”万斯同误以为马腾和韩遂不和的时候,就是马腾担任之时,其实不对。马腾担任卫尉和马超担任偏将军应是同时,为二零八年。),曹操上表推举马腾为卫尉。二一二年,马腾于卫尉任上被曹操所杀。

九卿:太仆

《后汉书·百官志二》:“太仆,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车马。天子每出,奏驾上卤簿用;大驾则执驭。”

太仆官秩中两千石,掌管宫中的车辆和马匹。天子每次出行的时候,太仆负责安排天子的随从;如遇到最高规格的出行(大驾),譬如郊祀(在郊外祭祀天地)、大丧(帝王、后妃、太子之类的丧礼)之类,则由太仆亲自驾驭皇帝的马车,公卿在前面作为前导,而大将军在车驾中坐在皇帝的右边。《独断》(蔡邕著):“天子出车驾次第谓之卤簿,有大驾有小驾有法驾。大驾则公卿奉引,大将军参乗,太仆御,属车八十一乗,备千乗万骑。”

太仆是周官(周朝就有的官职),秦汉沿袭了这一官职。王莽新朝时,曾改太仆为太御,东汉又恢复为太仆,此后中国的各朝代皆有太仆一职(南朝梁以后更名为太仆寺卿)。

一八八年左右,黄琬为太仆。同年,黄琬被迁为豫州牧。

一八八年,黄琬之后,灵帝以永乐宫少府杨彪为太仆。一八九年,杨彪被迁为司空。

一八九年,王允为太仆。同年,王允被迁为尚书令;一九零年,王允代杨彪为司徒,并同时兼尚书令一职。《后汉书卷六十六》:“献帝即位,(王允)拜太仆,再迁守尚书令(守尚书令,可以理解为代理或兼任尚书令)。初平元年,代杨彪为司徒,守尚书令如故。”

一九零年,王允之后,袁基为太仆。同年,袁基因受袁绍和袁术的牵连被董卓所杀。袁基是袁逢长子,袁绍和袁术的长兄。

一九一年左右,鲁旭为太仆。一九二年,鲁旭被李傕、郭汜等人所杀。《资治通鉴第六十卷》:“傕、汜屯南宫掖门,杀太仆鲁馗……”

一九二年,鲁旭死后,朱儁为太仆。一九四年,朱儁升任为太尉。

一九四年,朱儁之后,陈纪继任为太仆。同年,陈纪被迁为尚书令。

一九四年,陈纪之后,赵岐为太仆。一九五年,赵岐被罢免(按万斯同的《东汉九卿年表》,此处存疑)。一九六年,赵岐被拜为太常。《后汉书·赵岐传》:“及献帝西都,(赵岐)复拜议郎,稍迁太仆。兴平元年(一九四年),诏书征岐,会帝当还洛阳(一九五年),先遣卫将军董承修理宫室。岐谓承曰:“……”承即表遣岐使荆州,督租粮。岐至,刘表即遣兵诣洛阳助修宫室,军资委输,前后不绝。……岐以老病,遂留荆州。曹操时为司空(一九六年),举以自代。光禄勋桓典、少府孔融上书荐之,于是就拜岐为太常。年九十余,建安六年(二零一年)卒。”

一九五年,韩融为太仆。韩融之后,东汉再无太仆可考。《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一九五年)帝又遣太仆韩融至弘农与傕、汜等连和,傕乃放遣公卿百官,颇归所掠宫人及乘舆器服。已而粮谷尽,宫人皆食菜果。”

九卿:廷尉

《后汉书·百官志二》:“廷尉,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平狱,奏当所应。凡郡国谳疑罪,皆处当以报。”

廷尉官秩中两千石,主管刑法,监管诏狱(类似后世的天牢,牢里的犯人都是由皇帝亲自指定的)。郡国之中,如有疑难案件,必须上报廷尉,让廷尉定夺;廷尉如果还是不能定夺,则再上报给皇帝。廷尉所上的奏章,皇帝必须予以回应。廷尉有点类似现在的司法部长与最高法院院长的合体。《汉书·刑法志》:“高皇帝七年,制诏御史:‘狱之疑者,吏或不敢决,有罪者久而不论,无罪者久系不决。自今以来,县道官狱疑者,各谳所属二千石官(郡守国相官秩为两千石),二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所不能决者,皆移廷尉,廷尉亦当报之。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傅所当比律、令以闻。’”

不过,廷尉并不是唯一的司法官,御史中丞、司隶校尉、丞相司直也同样具有司法权,四者的分工稍有不同。丞相司直前面已经提过,主要是监察州郡。丞相司直一职在东汉存在的时间很短,光武帝建武十一年废置(光武帝时为大司徒司直),曹操建安八年重置。《后汉书·百官志一》:“本注曰:世祖(汉光武帝)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此处错误,应为建武十一年)省也。”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主要的职责为监察百官;同时,司隶校尉也可以算是一州(司隶校尉部)的刺史,两者的区别会在后文司隶校尉部分详解。廷尉主要的职责为平狱(公正地断案),也就是说廷尉有定罪的权力,而其它三者皆无此权,御史大夫、司隶校尉、丞相司直都只能通过上奏章弹劾的形式来检举不法之事(持节者除外)。当然,重大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不可能只交给廷尉一人。重大案件多为皇帝(权臣)亲审或各位高官会审,由皇帝(权臣)亲自定罪后,再让廷尉、司隶校尉等捉拿罪犯归案。用现代的官来类比的话,廷尉类似司法部部长兼最高法院院长,御史中丞类似最高检察院院长,司隶校尉类似北京市市长兼中纪委书记。另,曹操的丞相府法曹掾已经脱离了汉制,所以上文没有提及。

廷尉的前身为周官的大司寇,秦朝时更名为廷尉。廷尉两字拆开来看,廷即朝廷(颜师古汉书注中认为廷是公平的意思),尉即武官。《说文解字》:“百官公卿表应劭注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之所以会合起来称之为廷尉,是因为“兵狱同制”。古时候的刑法源于军法,最先所制定的法律是为了规范军队的制度和惩处战俘,或者说最早的战争就是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即“兵刑同一”。《辽史·刑法志》:“刑也者,始于兵而终于礼者也。”因此起先的司法官是等同于军官的,后来才逐渐地演变成专管司法的文官。汉初沿袭了这一官职,西汉中元六年(前一四四年)更名为大理,西汉武帝建元四年(前一三七年)改回为廷尉,西汉哀帝元寿二年(前一年)再次更名为大理,王莽新朝时改称作士,东汉光武帝复国后改回为廷尉。《汉书·百官公卿表》:“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王莽改曰作士。”魏晋南北朝皆有廷尉一职,北齐时更名为大理寺卿(掌大理寺),之后中国历代(除元朝外)都有大理寺卿一职。隋朝时设置了刑部,以尚书领刑部,名为刑部尚书,并将审案和刑律分开,刑部掌刑律,大理寺负责审案,此时刑部类似现在的司法部,大理寺类似现在的最高法院,此制度一直存在到了清末。

一九五年,宣璠为廷尉。同年十二月,宣璠等人被李傕等人所杀。《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一九五年)三月……汜留杨彪及司空张喜、尚书王隆、光禄勋邓渊、卫尉士孙瑞、太仆韩融、廷尉宣璠……十二月,傕等复来战,奉等大败,死者甚于东涧。光禄勋邓渊(应该为邓泉)、廷尉宣璠、少府田芬、大司农张义皆死。”

一九六年,献帝(实际曹操)任命东海国相徐璆为廷尉。徐璆在半路中被袁术劫持,当时袁术已经称帝。袁术打算封徐璆为自己的上公,被徐璆回绝。袁术覆灭后(一九九年),徐璆也随即回到许县,不久后被封为太常。《后汉书卷四十八》:“献帝迁许,(徐璆)以廷尉征,当诣京师,道为袁术所劫,授璆以上公之位。……术死军破,璆得其盗国玺,及还许,上之。”

九卿:大鸿胪

《后汉书·百官志二》:“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其郊庙行礼,赞导,请行事,既可,以命群司。诸王入朝,当郊迎,典其礼仪。及郡国上计,匡四方来,亦属焉。皇子拜王,赞授印绶。及拜诸侯、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台下鸿胪召拜之。王薨则使吊之,及拜王嗣。”

大鸿胪官秩中两千石,主要是负责接待四方来朝的宾客。这些宾客包括诸侯(汉朝只有王爵和侯爵,所以诸侯只包括诸侯王和列侯。另,汉朝和三国时,诸侯国和藩国是一个概念)、归附的蛮夷(少数民族)和外国君臣。大鸿胪的具体职责有六;一,各诸侯、蛮夷、外国君臣在郊祀和宗庙行礼的时候,大鸿胪在一旁赞导(宣唱礼节,引导他们完成行礼),等各诸侯、蛮夷、外国君臣行礼完毕后,百官再进行行礼,此时就改为由谒者赞导(见上文谒者仆射部分);二,诸侯王、蛮王、外国君王到京城之中朝拜的时候,大鸿胪代皇帝在郊外迎接各王,并且安排包括礼仪在内的有关事宜;三,郡国来京城上计(地方官于年终将境内户口、赋税、盗贼、诉讼等项编造成计簿,遣吏逐级上报,奏呈朝廷,借资考绩,谓之上计)的官吏由大鸿胪负责安排食宿;四,皇子被封为藩王的时候,大鸿胪在仪式中授予皇子藩王的印绶(印信);五,朝廷给诸侯、诸侯嗣子(继承人)、蛮夷封爵的时候,大鸿胪在仪式中代皇帝封给他们爵位;六,诸侯王去世的时候,大鸿胪代皇帝前往吊唁,并给予诸侯王谥号,为诸侯王写悼文(诔),以策书(策,任免官员的简册)让诸侯王的嗣子继承封爵。《汉书·卷五》:“(汉景帝)二年春二月,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胪奏谥、诔、策。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王薨,遣光禄大夫吊襚、祠、赗,视丧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从上面的引文来看,前汉和后汉的制度或有不同,前汉由光禄大夫和太中大夫册封诸侯王、列侯的嗣子以爵位,而后汉则全由大鸿胪。

大鸿胪在外交方面,除了接待宾客外,没有其他的实权。与其说大鸿胪是一个外交官,不如说大鸿胪是一个装饰汉朝门面的官员,负责维持汉朝对外国和诸侯应尽的礼仪。出使外国的使者往往都和大鸿胪无关,譬如以郎官身份出使西域的张骞,以中郎将身份出使匈奴的苏武,以假(代理)军司马身份出使西域的班超。另外,大鸿胪仅负责接待少数民族的事务,而不是总的负责少数民族事务。东汉有西域都护、度辽将军、护羌校尉、护乌桓校尉等职,这些官职才是全权负责各自地方上的少数民族事务。所以,大鸿胪既不能算是总管外交,也不能算是总领归附的蛮夷,只能说大鸿胪是朝廷中负责接待事务的最高官员。

大鸿胪的前身是秦朝的典客,汉初也为典客,汉景帝中六年(前一四五年)更名为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前一零四年)更名为大鸿胪,南朝梁时更名为鸿胪寺卿,简称鸿胪卿,之后的历代除南宋、元朝外皆有鸿胪寺卿一职,职能随朝代的更替有所变动。《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客,秦官,掌诸归义蛮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另外,鸿胪两字中,鸿通洪,指声音洪亮,胪则有传声的意思,所以鸿胪即用洪亮的声音(为皇帝)传话。《康熙字典》:“(鸿)又通作洪,大也。”《说文解字》:“苏林曰。上传语告下为胪。”

一八九年,董卓以韩融为大鸿胪。

一九零年,杨彪由光禄大夫迁为大鸿胪。同年,董卓进入长安后,转任少府。《后汉书·卷五十四》:“卓使司隶校尉宣播以灾异奏免琬、彪等,诣阙谢,即拜光禄大夫。十余日,(杨彪)迁大鸿胪。从入关,转少府、太常,以病免。”

一九二年左右,周奂为大鸿胪。同年,周奂被李傕等人所杀。《资治通鉴第六十卷》:“傕、汜屯南宫掖门,杀太仆鲁馗、大鸿胪周奂……”

一九五年左右,荣郃为大鸿胪。《资治通鉴第六十卷》:“帝复使公卿和傕、汜,汜留杨彪及司空张喜、尚书王隆、光禄勋刘渊、卫尉士孙瑞、太仆韩融、廷尉宣璠、大鸿胪荣郃……”

一九六年左右,陈纪为大鸿胪,陈纪于一九九年在大鸿胪任上去世。《后汉书·卷五十二》:“建安初,袁绍为太尉,让于(陈)纪;纪不受,拜大鸿胪。年七十一,卒于官。”

二零二年左右,曹操以段煨为大鸿胪。《后汉书·卷七十二董卓列传》:“(建安)七年,乃拜腾征南将军,遂征西将军,并开府。后征段煨为大鸿胪,病卒。”

二零八年,曹操以韩嵩为大鸿胪。《资治通鉴第六十五卷》:“曹操进军江陵,以刘琮为青州刺史,封列侯,并蒯越等,侯者凡十五人。释嵩之囚,待以交友之礼,使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以嵩为大鸿胪,蒯越为光禄勋,刘先为尚书,邓羲为侍中。”

九卿:宗正

《后汉书·百官志三》:“宗正,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及诸宗室亲属远近,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当髡以上,先上诸宗正,宗正以闻,乃报决。”

宗正官秩中两千石,主要是处理汉朝宗室的相关事务。宗正有以下两个具体工作:一,负责记录各个汉朝宗室的族谱。族谱中要分清嫡庶的顺序,以及此宗室与当今皇室血脉关系的远近。凡是境内有汉朝宗室的郡国,必须在年末上计(地方官于年终将境内户口、赋税、盗贼、诉讼等项编造成计簿,遣吏逐级上报,奏呈朝廷,借资考绩,谓之上计)的时候,把郡内宗室的情况也记在计簿上。二,如果宗室之中有人犯下了要被处以髡刑(古代一种剃去罪人须发的刑罚)以上的罪行,有司(有关部门)必须将情况先禀报给宗正,然后宗正再酌情上报给皇帝。

宗正是秦官,西汉平帝元始四年更名为宗伯(太常在周朝的时候也被称为宗伯)。王莽新朝的时候,宗伯被并入秩宗(太常)。东汉光武复国后,宗伯又被改回为宗正。东晋的时候,宗正又被并入太常。南北朝北齐之前不设宗正一职。北齐之后,唐宋元皆有宗正卿一职,位同各部尚书。明清的时候,宗正的官署被更名为宗人府,而宗正被更名为宗人令。另,宗正多由各朝的宗室担任(汉朝同样)。《汉书·百官公卿表》:“宗正,秦官,掌亲属,有丞。平帝元始四年更名宗伯……王莽并其官于秩宗。”《晋书·职官》:“宗正,统皇族宗人图谍……及渡江,哀帝省并太常。”《唐书·官品志》:“宗正卿,位视列曹尚书,主皇室外戚之籍,以宗室为之。”

宗正属下有丞一人,官秩比一千石,其他属吏四十一人。另外汉朝的每位公主家中还有家令各一人,官秩六百石,家丞各一人,官秩三百石,都隶属于宗正。公主的家令、丞负责帮公主打理家中事务。另,按百官志的注,公主家中除家令、丞外,还有主簿一人,官秩六百石,仆一人,官秩六百石,直吏(直属公主的官吏)三人,从官(随从)二人,这些官职皆不常置。《后汉书·百官志三》:“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其余属吏增减无常。注汉官曰:‘主簿一人,秩六百石。仆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长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从官二人。’”

简略地介绍一下宗法制。何为宗法制?抄一段《辞海》的解释:“宗法制是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到周代逐渐完备。周王称天子,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卿大夫,他们的职位由嫡长子继承。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他们掌握自己范围内的军政大权和本族财产,负责本族的祭祀,管理本族的成员。”其实《辞海》的解释也有点含糊不清,宗法制实际上是一种围绕嫡长子而建立的继承制,嫡长子拥有最高的继承顺位和继承权。

何为嫡长子?嫡长子就是正妻所生的长子,嫡子为嫡妻(正妻)所生,庶子为庶妻(除正妻以外的妻子,妾)所生。皇帝的正妻即皇后,皇帝的其余妃嫔则都为庶妻,他们所生的儿子也都为庶子;诸侯王的正妻为王妃(《后汉书·皇后纪下》:“帝感其言,乃拜虞大家为宪陵贵人,陈夫人为渤海孝王妃。”西汉称王后)。嫡长子的正妻称为嫡长媳,嫡长子的庶妻称为庶长媳;嫡长媳所生的大儿子为嫡长孙,庶长媳所生的大儿子为庶长孙。大致的继承顺位见下图,图里只列出每个妻子有两个儿子的情况,实际情况要比这个图复杂许多。总之,嫡长子一脉要比其他儿子的族系的地位高上很多,而嫡子又比庶子的地位高上很多。另,家主被家人尊为大宗,嫡长子则被尊为小宗。《礼记正义·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孔颖达注疏:‘别子谓诸侯之庶子也,诸侯之嫡子嫡孙继世为君,而第二子以下悉不得祢先君,故云别子。并为其后世之始祖,故云为祖也。……继祢者为小宗,谓父之嫡子上继于祢,诸兄弟宗之,谓之小宗,以本亲之服服之。’”

虽然名义上中国的各朝代都遵循宗法制,但违反宗法制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像废长立幼、废嫡立庶、九子夺嫡之类的闹剧层出不穷。在争夺权力最高峰的舞台上,制度永远不可能限制住人的欲望和野心。

一八五年左右,刘虞为宗正。一八八年,刘虞被迁为幽州牧。

一九五年左右,刘艾为宗正。二一六年,宗正刘艾使持节(皇帝钦赐的持节的使者,使持节的地位高于持节)行御史大夫(暂代御史大夫)封魏公曹操为魏王。《后汉书卷七十二》注袁宏纪(《后汉纪》)曰:“傕、汜绕营叫呼,吏士失色,各有分散意。……宗正刘艾亦曰:‘臣前为陕令,知其危险。旧故有河师,犹时有倾危,况今无师。太尉所虑是也。’”《裴注三国志·魏书一》裴松之引《献帝传载诏》:“今进君爵为魏王,使使持节行御史大夫、宗正刘艾奉策玺玄土之社,苴以白茅,金虎符第一至第五,竹使符第一至十。”从时间上来看,刘艾似乎担任了二十多年的宗正,应该是汉末担任九卿时间最长的人。

九卿:大司农

《后汉书·百官志三》:“大司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谷簿,其逋未毕,各具别之。边郡诸官请调度者,皆为报给,损多益寡,取相给足。丞一人,比千石。部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部丞主帑藏。”

大司农官秩中两千石,主管全国(除皇室外)的财政和税收,并掌管设在京城的国库和粮仓;曹操执政的时候,大司农还掌管全国的屯田事务(各屯田官均受大司农管辖,具体见下文典农中郎将部分)。

郡国在四季的第一个月(正月、四月、七月、十月)的初一,必须向大司农上交记有本地税收情况的账簿;如果郡县没有征收到额定的钱粮,大司农会将郡县拖欠朝廷的数目详细地记录在册。靠近边境的郡国,如果请求朝廷调度钱粮,必须先上报给大司农,大司农再根据各郡国的详细情况,调度资源以互相补充各自的不足。以上两点是由大司农直接负责,而其它的任务则由大司农的下属负责。

大司农的前身为周朝时的太府下大夫,秦朝时更名为治粟内史(韩信刚投靠刘邦的时候,被封的官职就是治粟内史),西汉景帝后元年(前一四四年)更名为大农令,汉武帝太初元年(前一零四年)更名为大司农。魏西晋皆有大司农一职,东晋哀帝时被并入都水使者,晋孝武帝时复置。北齐时大司农的官署被更名为司农寺,大司农被更名为司农卿,后隋唐宋皆为司农卿,元朝为司农(司)卿,明初时将司农寺(司)并入户部,大司农一职也就此消失。《宋书·百官上》:“大司农,一人。丞一人。周则为太府,秦治粟内史;汉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大司农。晋哀帝末,省并都水,孝武世复置。

一八八年左右,张驯为大司农。张驯于初平中年(一九一、一九二年左右)在大司农任上去世。《后汉书卷七十九·儒林列传上》:“张驯字子鉨……光和七年,征拜尚书,迁大司农。初平中,卒于官。”

一九二年左右,士孙瑞为大司农。《裴注三国志·魏书六》:“(士孙)瑞字君荣,扶风人,世为学门。瑞少传家业,博达无所不通,仕历显位。卓既诛,迁大司农,为国三老。”

一九五年左右,朱儁为大司农。同年,朱儁被郭汜强行留在军中作为人质,之后他因为气愤所以发病而死。《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汜留杨彪……大司农朱儁、将作大匠梁卲、屯骑校尉姜宣等于其营以为质。朱儁愤懑发病死。”

一九五年,张义为大司农。同年,张义被李傕等人所杀。《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傕等复来战,奉等大败死者甚于东涧。光禄勋邓渊、廷尉宣璠、〔璠,孚袁翻。〕少府田芬、大司农张义皆死。”

一九九年,郑玄被曹操征为大司农。不过,郑玄在赴任途中就称病还家,他一生之中并没有真正地当过官。

二一三年左右,王邑为大司农。《裴注三国志·魏书一》:“秋七月,始建魏社稷宗庙。天子聘公三女为贵人,少者待年于国。献帝起居注曰:使使持节行太常大司农安阳亭侯王邑,赍璧、帛、玄纁、绢五万匹之邺纳聘,介者五人,皆以议郎行大夫事,副介一人。”

九卿:少府

《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

少府官秩中两千石,管理宫中的服饰、器物、珍宝、膳食等,有点类似皇室的总管家。太后所居住的寝宫永乐宫(又称长乐宫,永乐宫坐落在北宫之中),也有少府一职,负责永乐宫中的事务,其职能类似于九卿之中的少府,官秩应和大长秋一样,为两千石。《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一八八年)五月,(灵帝)以永乐少府南阳樊陵为太尉;六月,罢。”

东汉的少府较之西汉,其所掌控的职权被大幅削减。虽然看起来东汉少府的下属很多,但绝大部分都是文属(名义上从属于)少府,只有太医令、太官令、守宫令、上林苑令是职属(实际上从属于)少府,像侍中、尚书、御史、宦官、兰台这些都是直接听命于皇帝(权臣)的。西汉时,少府还负责征收来自山川湖泊的赋税(打猎、捕鱼、伐木之类也必须上交赋税),这部分赋税被称为“禁钱”,用来支付宫廷的开支;东汉时,“禁钱”和其他赋税一起,由大司农统一征收。西汉时从属于少府的考工令(见前文),东汉时转属于太仆;西汉时从属于少府的都水使者(负责灌溉和漕运,后文详解),东汉时转属于各自的郡国。西汉时,少府属下有六丞,东汉只有一丞。此外,西汉少府下属的很多工作,东汉时都转交给了宦官;如前面所说,宦官只是名义上从属于少府。

少府是秦官,两汉都有少府,职能却有不同,上文已经交代过。魏晋时,原先文属于少府的侍中、尚书、御史脱离了和少府名义上的从属关系。东晋哀帝末年,少府被并入丹阳尹(东晋京都建康在丹阳郡之中);晋孝武帝时复置。南朝有少府一职,北朝则更名少府为太府。隋朝有少府卿,唐宋皆无。元朝时曾短暂地设置过少府监,之后不久便废除;此后明清皆无少府。《宋书·百官上》:“少府,一人。丞一人。掌中服御之物。秦官也,汉因之。掌禁钱以给私养,故曰少府。晋哀帝末,省并丹阳尹。孝武世复置。”

一八九年左右,许相为少府。同年,中常侍张让等人诛杀何进后,矫诏以许相为河南尹,以故太尉樊陵为司隶校尉,企图控制洛阳的局势。但是,不久后,樊陵和许相就被袁绍所杀。《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让、珪等为诏,以故太尉樊陆陵为司隶校尉,少府许相为河南尹。……袁绍与叔父隗矫诏召樊陵、许相,斩之。”

一九零年左右,阴修(《后汉书·袁绍传》中为阴循,《资治通鉴》中为阴修,以阴修为准。《后汉书·卷七十四》校勘:少府阴循至将作大匠吴循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献帝纪“循”皆作“修”,魏志亦作“吴修”,当以“修”为正。)为少府。同年,董卓以阴修为使者,让阴修出使关东。不久后,阴修被袁术所杀。《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董卓遣大鸿胪韩融、少府阴修、执金吾胡母班、将作大匠吴修、越骑校尉王緕安集关东,解譬袁绍等。……袁术亦杀阴修。”

一九一年左右,杨彪为少府。同年,杨彪被迁为太常。

一九五年左右,田芬为少府。同年,田芬被李傕等人所杀。《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傕等复来战,奉等大败死者甚于东涧。……少府田芬、大司农张义皆死。”

一九七年以后,孔融为少府。二零八年,孔融于少府任上被曹操所杀,孔融死得时候还兼太中大夫。《后汉书·卷七十》:“及献帝都许,征融为将作大匠,迁少府。每朝会访对,融辄引正定议,公卿大夫绵隶名而已……曹操既积嫌忌,而郗虑复构成其罪,遂令丞相军谋祭酒路粹枉状奏融曰:‘少府孔融……大逆不道,宜极重诛。’书奏,(孔融)下狱弃市。时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诛。”练恕的《后汉公卿表》:“建安二年丁丑,以将作大匠孔融为少府。”

二一八年以前,耿纪为少府。同年,耿纪起兵反叛,事败后被杀。《后汉书卷九·孝献帝纪》:“二十三年春正月甲子,少府耿纪、丞相司直韦晃起兵诛曹操,不克,夷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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