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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7-10-10 | 阅:  转: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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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

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

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

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

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2011协同

创新中心”14个牵头高校之一。

天津大学目前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

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学科建设上,形

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医、教育、艺术、哲学等多学科协

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

级学科点。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2012年学科评估(业界称

为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天津大学14个学科进入全国前10,8个学科进入

全国前5。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再次蝉联全国第1,实现三连冠;管理科学

与工程学科位居全国第2;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和建筑学等3个学科分别

位居全国第3;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位居全国第4;水利工程和风景园林学等2

个学科分别位居全国第5。目前,工学门类一级学科中,1/3为国家重点学科,

工科优势地位非常明显。



一、招生计划

天津大学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3934名(学术型研究生约

为223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为1704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

1929名(学术型研究生约为55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为1874名)。

我校按学院下拨招生计划,各专业的招生人数由各学院在复试前根据生源情

况、导师人数等综合确定(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各学院计划招生人数是我校按

照2017年招生计划制定的,2018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

计划为准)。



二、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我校2018年初试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管理类联考、法律

硕士联考)、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单独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2

生,录取当年(2018年9月1日前(下述均以此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

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8年9月1日,

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

段的全部主干课程,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阶段

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

26)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

学类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

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

类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

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

考试方式码:25;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考试方式码:21)报考条

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

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

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天津大学2018年各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

工程管理硕士MEM、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具体专业见我

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5.137/tuimian/;我校2018年招收

推免试生研究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网址: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201706/

t20170629_296826.htm)。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

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

chsi.com.cn/tm进行。

(五)单独考试(考试方式码:23)报考条件:

3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

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

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根据培养要求,仅限管理科学与工程和法学两个专业招生

(均为非全日制)。联系电话:27890786(管理与经济学部)、87370809(法学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根据教育部规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报名信息的方式。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

生成9位报名号后,表示网报成功)。

正式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

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

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

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

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报名信息,

并照相。具体时间请报考时关注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选择要求: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外地考生报名时就近选择当地报考点。

※天津大学应届本科生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请不要选择“天津大学”报考点,

具体填报要求请查看网报中天津市关于报考点相关规定。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四、学习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

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

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

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

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

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

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

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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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

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报考类别

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

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

就业。



六、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

审查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复试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复试时间一般在2018

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网页上公布,复试的笔试科目见2018年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我校网站

(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

程(笔试)。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

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

予录取。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调剂: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而因报考专业已招满时,可根据

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校内生源不足的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

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外校。

3.录取:我校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

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按

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

4.参加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导师团计划,并取得相应合格

证书、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享受我校有关招生优惠政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规定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学制缴纳。

(一)全日制研究生

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参照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执

行。(如有变动,以天津市教委、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附表: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类别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085100建筑学硕士18000

085300城市规划硕士10000

095300风景园林硕士10000

135100艺术硕士20000

025100金融硕士24000

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方向)44000

5

工商管理硕士MBA(普通)36500

055100翻译硕士15000

035100法律硕士13000

045100教育硕士10000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10000

其余专业学费均为8000元/生学年。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学费标准以天津市上级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我校统筹政府投入、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

奖、助、勤、贷、补的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奖励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论文奖励、单项优秀

学生奖等。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

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业奖学金最

高可达每生每年12000元。

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助学金、助管基金、助教基金、助困基

金、国际交流基金、专项助学金等。其中研究生助学金为每生6000元/年以及导

师助研两部分组成,助学金覆盖面可达100%。

适用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

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已申报审核,如有变动以天津市上级部门审批

结果为准。

附表:2018级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类别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085211计算机技术17500

085212软件工程17500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学院)20000

095300风景园林20000

125100

工商管理(金融方向)44000

工商管理(普通方向)44000

工商管理

(高级工商管理方向)114000

125200公共管理21000

125600工程管理28000

其余专业学费均为125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与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等同。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

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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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如下:

学院名称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制

化工学院所有专业3年

管理与经济学部工商管理MBA(1251)、公共管理MPA(1252)2年其他专业(含工程管理MEM1256)2.5年

理学院所有专业3年

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所有专业2年

教育学院教育硕士(0451)、汉语国际教育(0453)2年其他专业2.5年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卫生事业与药事管理(1204Z2)2.5年药学3年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遗传学(071007)3年其他专业2.5年

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专业2年

生命学院所有专业3年

国际工程师学院所有专业3年

法学院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3年

其他专业2年

数学学院所有专业3年

除上表所列学院及专业外,其他学院的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5年。新生入学

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学习进展情况,申请适当延期,最长不超过

2年。



九、其他事项

1.我校2018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类别如下:

0251金融;

0256资产评估;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045101教育管理;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045120职业技术教育;

0453汉语国际教育;

0551翻译;

0851建筑学;

0852工程:

085201机械工程、085202光学工程、085203仪器仪表工程、085204材料工

程、085206动力工程、085207电气工程、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9集成

7

电路工程、085210控制工程、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12软件工程、085213建

筑与土木工程、085214水利工程、085216化学工程、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

085229环境工程、085230生物医学工程、085234车辆工程、085235制药工程、

085236工业工程、085237工业设计工程、085238生物工程、085240物流工程

0853城市规划;

0953风景园林;

1055药学;

1251工商管理(MBA);

1351艺术

2.我校2018年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别如下: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045101教育管理;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045120职业技术教育;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

0852工程:

085201机械工程、085202光学工程、085203仪器仪表工程、085204材料工

程、085206动力工程、085207电气工程、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9集成

电路工程、085210控制工程、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12软件工程、085213建

筑与土木工程、085214水利工程、085216化学工程、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

085229环境工程、085230生物医学工程、085234车辆工程、085235制药工程、

085237工业设计工程、085238生物工程、0953风景园林;

1251工商管理(MBA);

1252公共管理(MPA);

1256工程管理(MEM);

3.我校2018年学术型专业(单考除外)原则上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4.报考我校建筑学院的考生请注意:考试科目“510景观规划设计、511艺

术设计、513建筑设计”的考试时间为6小时,从上午8:30~下午2:30,中午

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科目446城市规划设计、823绘画测试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请考生自备绘图图纸、工具及午餐,详细情况以准考证及研招办网上通知为准。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6.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2018年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

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该计划的

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

高教处)同意,并获得《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少

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联系。

7.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是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

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获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

时在“现役军人码”栏中选择“国防生”身份。根据教育部、原总政治部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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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生录取后不再办理入伍手续,与我校、驻校选培办重新签订《国防生培养协

议》,继续保留国防生身份直接读研(不享受干部身份,无工资)。对故意隐瞒“国

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一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8.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原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9.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报相关内容,若发现考生填报

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

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

考试。

10.我校2018年在“025100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为“中欧金融硕士项目”,

该项目为单独收费项目,详细情况请与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27890786。

11.“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保密管理方向)”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由

管理与经济学部单独划线。考生在登陆报考系统填报时,请在“备用信息1”字

段中填写“保密管理方向”字样,所选科目从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01、05、08、

09四组题中任选一组。

12.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包括工商管理方向和高级工商管理方向,其中高

级工商管理方向设有综合、创业领导力两个子方向,具体参考管理与经济学部工

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13.我校2018年在“085212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将招收“大数据技术

与应用”方向研究生。请登录软件学院网站查询(http://scs.tju.edu.cn/)。

14.我校机械工程学院下设的工程热物理(080701)、热能工程(080702)、

制冷及低温工程(080705)专业实行统一复试。

15.报考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含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

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工程技术与管理)的考生请选择

“081400土木工程”。

16.我校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下设的“100700药学”、“105500药学(专业

学位)”采用全英文教学。

17.我校2018年与2017年相比,全日制招生专业中原数学类二级学科并入

一级学科“070100数学”招生,“081401岩土工程”并入到一级学科“081400

土木工程”招生,新增“0707Z1海洋技术”、“0815Z2岩土力学与工程”、“107200

生物医学工程”三个专业;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中取消“085236工业工程”和

“085240物流工程”,新增理学院“085204材料工程”、教育学院“045300汉

语国际教育”和法学院“0351法律硕士”。

18.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多种培养模式,主要包括:依托学院

校内培养、依托天津大学异地研究院培养、依托其他校外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

19.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在我校研招网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

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

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

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为10

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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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20.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

站上查询,网址: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不提供历年真题试卷。

21.电子与计算机工程(ECE)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

天津大学与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在深圳合作举办的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ECE)硕士项目是经过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硕士教育项目由佐

治亚理工的教授轮流执教,录取方式、授课内容、学位要求与学位证书与亚特兰

大主校区完全一致,学费远低于亚特兰大主校区的费用。项目学生还有机会交换

到佐治亚理工学院美国或法国校区学习。具体请参见:www.gttju.org。



附:研究生招生各单位及人员联系方式一览



各学院研究生就读校区及招生管理工作人员电话



就读校区学院名称教务老师办公电话

北洋园

校区

机械工程学院

张老师(硕士)

陈老师(博士)

苏老师、韩老师(非全日制)

022-27403434(硕博)

022-27406135(非全日制)

建筑工程学院张老师、柴老师022-27400842

化工学院石老师(硕士)贲老师(博士)022-27892369(硕士)022-27406439(博士)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李老师022-85356700

理学院王老师022-27404118

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杨老师022-27405174-606

教育学院卢老师、刘老师022-27401809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张老师、石老师022-2789262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孙老师李老师

(非全日制)

022-27407657

022-27403222(非全日制)

软件学院杜老师022-27406107

马克思主义学院黄老师022-27405348

数学学院马老师022-27403615

卫津路

校区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王老师022-27401298

建筑学院肖老师徐老师(非全日制)022-27402393022-27404490(非全日制)

管理与经济学部解老师、曹老师(普招)022-27890786

10

徐老师、马老师(MBA)022-27402355

周老师(EMBA)022-27401360

毕老师(MPA)022-87402083

吴老师(MEM)022-27891423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童老师022-87401830-605

生命科学学院田老师022-27403906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刘老师022-87370655

国际工程师学院王老师022-87370871

法学院宋老师022-87370809

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李老师022-27405053

微电子学院张老师022-27405716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王老师

刘老师(非全日制)

022-27406272

022-87402038(非全日制)

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赵老师022-83612122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2)274047432740640527409520

传真:(022)27404743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s.tju.edu.cn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yzb.tju.edu.cn/

研招办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00072

研招办邮箱:yzb@tju.edu.cn















咨询及申诉渠道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7404743

天津大学纪委办公室2740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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