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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这四种规律,将让你的话说得更有逻辑

 fentouge 2017-10-12


我们日常讲话,一定要遵循逻辑的基本规律。提高自己说话的逻辑力,可以为话语增添分量和说服力。对HR来讲,有逻辑的说话更是必不可少的职场技能。

版权信息|文/陈慕妤 来源:“陈慕妤” ID:chanmuyu 授权 培训人社区 发布



一般而言,逻辑的基本规律就是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这四种规律,不同程度影响着我们的表达,体现在我们说话的每一个环节。为了把话说好,我们必须好好学习这些基本规律。


一、同一律

——明确说话的中心指标


一篇文章,一次讲话,都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思想,这个思想贯穿整篇讲话的内容。

如果去说服别人接受一件事,也需要围绕一个目的来开口讲述。

否则你想说服别人不要伤心,而你却又不断去讲看书的好处,别人听完也不知道你在表达什么——除非,你能给出看书可以治愈别人伤心情绪的理由。


而这就是逻辑的同一律。



运用同一律,有两点必须要注意:

1、概念必须要明确

这就要你在运用概念表达你的思想时,一定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如果你能对这个概念保持确定性,那么运用的时候,就不会偏离轨道,整个谈话也能够保持确定性。

如果连你自己都不知道概念的正确意思,这时你的表达就难以准确具体,也就容易造成思想的混乱,自己说着说着,都不知道说到哪里去了。


例如你对别人说:“恋爱的技巧很重要。你技巧水平的高低,是让你恋爱成功的重要条件。”


这句话有什么问题呢?


问题就在于,这句话的后半句,表达的意思是技巧水平的“高低”。

也许你想表达的这个概念“恋爱技巧”,水平高了,就会容易成功;水平低了,就很难成功。但是你却说成,“高低”都是让你恋爱成功的重要条件。

换言之,你的话没有理出一个清晰的头绪,把水平低都当成恋爱成功的重要条件了。


这就是对表达的概念不明确的例证。平常我们说话的时候,一定要加以注意。



2、不能随意转移说话的主题

你讲话的时候,必须有一个贯穿整篇谈话的中心。

这一刻说话,只能有一个中心,不能同一时刻有其他的中心。否则,你的话上一句说这个意思,下一句又说那个意思,听众就会如坠云雾,不知道你到底说什么。

有人在说话的时候,很容易想到什么就说什么。逛街看到别人吃雪糕,你跟朋友说想买一个吃。说着说着,然后你就感慨为什么想买的衣服没有降价呢。别人听了你说的,那么回应你去吃雪糕好呢,还是跟你讨论衣服的事情呢?#尴尬脸#



因此,讲话的时候,一定要在心里装着一个主题,想着主题,围绕着主题来讲。不要以为平时闲聊用不着这样做。你想跟朋友说去看电影,你也得要说想看的电影是什么样子,为什么想看吧。安慰别人,你也得围绕着“不要伤心”这个主题做阐述吧。只不过这个过程比较短,没有演讲那么长篇大论,所以你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但平日留意一下,你的表达会更清晰。


二、矛盾律

——思想一致,前后一贯


相信大家都有看过自相矛盾这个成语故事了。

一支可以刺穿所有东西的矛,跟一个可以防御所有矛的盾,那么两者相遇,到底会产生什么样的结局呢?至少在我们这个世界,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这两个判断不能同时为真,至少有一个是假的。


例如,一种液体可以溶解世界上的所有东西,那么这种液体,用什么东西来把它装起来呢?如果没有东西装得起来,那么这种液体岂不是融掉了载体之后,就不会存在于这个世界了吗?


所以,矛盾律不能都是真的,只能同时都是假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不少人在说话时就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


例如你说:“这些食物我全都很喜欢吃,唯独有一个,我怎么都吃不下去。”


这就是自相矛盾。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这些食物我基本上都喜欢吃,或者我大部分都喜欢吃,而非全部。



平时说话自相矛盾,我们很难察觉到。一般如果你无法自圆其说一件事,基本上就是自相矛盾了。

明明跟女朋友说今天去了看电影,没想到却被女朋友的闺蜜发现那个时间跟一个妹子在一起。一个人,在同一个时间怎么会身处两个不同的地方呢?既然这两件事不能同时为真,那有一个肯定是假的了。

所以在辩论中抓住对方言论中自相矛盾的地方,你就能够立刻驳倒对方,给予强力的反击。


三、排中律

——表达清晰,观点鲜明


矛盾律跟排中律有点相似。

如果说,矛盾律两个互相矛盾判断不能同时为真,只能有一个是假的;那么排中律,就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为假,一定要有一个是真的。

也就是说,排中律要求我们在讲话中表达的思想观点一定要鲜明,是什么就是什么,肯定什么,反对什么,赞成什么,批评什么,都一定要清晰明确,不能含糊其词。


例如,听歌对治疗情绪很有用,但也不是很有用。那么到底听歌对于治疗情绪有没有用呢?我们听了这话也不知道对方到底要表达什么。


如果你说听歌有用,你就要清晰表达这个观点;听歌没用,也要明确表达这个观点。你不能一边说听歌对治疗情绪有用,然后又否定听歌对治疗情绪没用,自相矛盾,相互否定。这两者,只能有一个是真的。


四、充足理由律

——言之有理,说之有据


充足理由律,就是说想要确定一个判断是真的,就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

我们表达观点,阐明思想,一定要有理有据。提出一个观点之后,需要给出相应的证据、大量的材料来佐证,才能让人觉得你的话有说服力。

为什么说明一个道理的时候,要附上相应的例子,就是这个原因。

只要你举的例子是真实存在,经得起实践检验和推敲,那么你的话就会更有逻辑的力量。如果说什么都只能猜测、估计、凭空臆想,我相信说什么都很难让别人信服。

有些人说话,以为这样就是这样,他觉得事情是那个样子就是那个样子,什么理由也说不出来,就算你的辞藻再华丽,也会让人感到这些话的苍白无力。



所以表达我们的观点时,论据充分,论证有力,自然就能够提升我们表达的力量。

这就要求我们平时要注意多搜集生活中的材料和知识,丰富讲话中的论据内容,才能够增强讲话的说服力。

我之前提供的那些训练方法,就是训练这种逻辑力量。



以下提供两道逻辑训练题,测试一下各位的逻辑思维。大家可以把答案写在留言板上,互相讨论哦。


1、

A、B、C这三人涉嫌一件谋杀案被传讯。这三个人当中,一人是凶手,一人是帮凶,另一个人是无辜者。


下面三句话摘自他们的口供记录,其中每句话都是3个人中的某个人所说:

A不是帮凶。

B不是凶手。

C不是无辜者。

上面每句话的所指都不是说话者自身,而是指另外两个人中的某一个。

上面3句话中,至少有一句话是无辜者说的。只有无辜者才说真话。

请问:A、B、C三个人中,谁是凶手?

2、

甲、乙、丙、丁,这四个人的职业各不相同,他们其中一位是教师,一位是技术员,一位是医生,一位是工人。

现在,我们只知道他们下列几方面的情况:

(1)教师目前的年纪还很小,尚未结婚。

(2)医生的姐姐是乙的妻子。

(3)甲与教师是好朋友。

(4)乙与技术员都是上海人

(5)丁的儿子生病时,医生多次登门为其治疗。

根据上述的情况,请你判断出甲、乙、丙、丁的职业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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