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国作家协会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对外翻译工程征集公告 一、2017年度中国作家协会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对外翻译工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1、1978年以来的中国当代少数民族作家的文学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纪实文学)等,已签订出版合同将翻译成外文在国外出版的均可申报。 2、申报作品须具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生动表达中国人民的价值追求、情感世界和精神风貌。 3、申报作品适合不同对象国家地区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和阅读习惯,有利于中外文化交流。 4、申报作品尚未获得其他形式的对外翻译出版资助。 5、本工程只向已达成翻译出版合同的项目提供翻译资助,不负责介绍、组织具体作品的翻译出版。 三、申报程序 1、版权代理机构、外文出版机构和译者均可提出申请。 2、申报材料: ①《中国作家协会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对外翻译资助申报表》(签字并盖章); ②作品原作者授权书或版权授权协议(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③翻译作品出版协议(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④出版社与译者签订的翻译合同(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⑤翻译作品出版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其他资质证明(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⑥作品原作2册。 上述材料齐全方可申报。除申报表和原作必须寄送原件外,其他材料寄送复印件或发送电子扫描件到指定邮箱均可。 四、申报作品须经相关评审机构评审,是否通过评审将由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办公室通知申报者。 配资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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