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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郡之战:东吴为刘备火中取栗

 云中公子 2017-10-12
  华容道事件发生之后历史进入后赤壁时期,这一时期的第一个重要事件是刘备移师油江,打算乱中夺权,攻取南郡。从三国地图上看,油江是长江的一条南北走向的小支流,在洞庭湖的西侧,作为一块“肥肉”的南郡,就坐落在油江汇入长江的地方,当时的南郡守城将领是曹仁,曹操从赤壁撤兵时命令曹仁守南郡等城池。周瑜从孙乾那里获悉刘备屯兵油江的信息后愤愤不平地表示,东吴“费了许多军马,用了许多钱粮,目下南郡反手可得”,刘备等人“心怀不仁,要就现成”,把江湖义气第一桩变成了江湖义气倒数第一桩!周瑜随即作出了积极的反应,“与鲁肃引三千轻骑”去见刘备。虽然刘备和周瑜都恨不得把对方给一口吞了,但是“叙礼”、“设宴”、“致谢”等为使大面儿上亮得过去的事情还是做得尽善尽美,在外人看来,孙刘两家真的在合穿一条友谊的裤子。酒过数巡,双方关于取南郡一事达成协议:先由东吴都督周瑜去取南郡,如周瑜“取不得”或“不下”,由刘备去“取之”。但是,酒宴上欢快而喧嚣的气氛减弱了人的思维力。周瑜忽略了由谁来认定和如何来认定“取不得”或“不下”,换句话说,“取不得”或“不下”的标准,在“酒过三巡”时是不明确的,在酒宴散席时也是不明确的。刘备和周瑜的约定,缺少一个可执行程序,周瑜和刘备的约定,重实体,轻程序,最后导致“孔明一气周公瑾”。

    按理,刘备和周瑜的约定应当明确,如果先行攻打南郡的东吴“取不得”,则由东吴都督周瑜负责通知刘备“取之”。《三国演义》第五十一回陈述了周瑜对刘备的承诺:周瑜对刘备说,“吾若取不得,那时任从公取”。其实,周瑜只要将自己的承诺改动两个字,就能使得与刘备的约定变得意思明确和切实可行:即将“任从”改为“告知”,改动之后,整句话变为“吾若取不得,那时告知公取”,这样的改动,将“取不得”或“不下”的判断权划归东吴所有,从道义上阻止了刘备的轻举妄动。周瑜的疏忽,与“酒过数巡”有关,也和周瑜过度的自信有关,周瑜和鲁肃的一段对话很能说明问题。周瑜和鲁肃回到了自己的营寨,鲁肃问周瑜,“都督为何亦许玄德取南郡”,周瑜竟然这样回答:“吾弹指可得南郡,落得虚做人情”。不幸的是,周瑜所说的“任从公取”的标准是不明确的,周瑜的“虚做人情”最后演变成“实做人情”!

    周瑜打南郡,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攻取南郡前分兵攻打彝陵,彝陵的守将是曹洪、曹纯、牛金。周瑜攻下彝陵即“赶到南郡”,“陈兵于南郡城外”。彝陵与南郡相邻近,周瑜攻打彝陵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彝陵和南郡的曹操守军相互支援,周瑜此举符合战略需要,绝非画蛇添足。第二阶段,曹仁依照曹操的战略设计从南郡“分三门”撤军,周瑜的军马入城之后遭遇伏兵袭击,“周瑜急勒马回时,被一弩箭,正射中左肋,翻身落马”。这为周瑜后来“箭疮复裂,坠于马下”埋下了祸根。第三阶段,周瑜诈死,诱使南郡守将曹仁前来劫寨。曹仁劫寨失败,不得不放弃南郡“径投襄阳大路而行”。周瑜为攻取南郡所作的努力,是把曹操派驻彝陵和南郡的守军全部赶走。在周瑜率军追赶曹仁大军的时候,彝陵已经落在东吴的手里,而南郡事实上变成了一座无兵马值守的空城。

    曹仁以及从彝陵来到南郡的曹洪所带的“败残军马”被东吴兵反复追杀,以至于“不敢回南郡”。在周瑜开始追杀曹仁、曹洪的时候,南郡是一座空城,当周瑜回到南郡准备入城的时候,发现南郡不再是一座空城,——南郡已经落到了刘备的手里!周瑜为刘备从火中取了一颗栗子。对此刘备方面该怎么解释?刘备方面可以这样解释:你东吴“不下”,所以我刘备依事先的约定“取之”!假如约定的内容包括由周瑜负责通知刘备“取之”,刘备“乱中夺权”的情形多半不至于发生。刘备“拿下”南郡后,诸葛亮接连用兵符“诈调”荆州和襄阳两处的军马离城援救南郡,“却教张飞袭了荆州”,“云长袭取了襄阳”。《三国演义》第五十一回最后是这样评论孙刘联盟的友谊的:几郡城池无我份,一场辛苦为谁忙!事实证明,张昭、顾雍一派的意见是正确的,与奸诈的一方合作,结果只能是自毁,除非比奸诈的一方更为奸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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