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教师岗位有没有编制?”,这是很多考生考教师的时候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其实教师编制真的有这么稀缺吗?其实不然,理由?请看: 1、不相关人员占用教师编制 我国中小学目前教职工人员可分为学校行政领导、专职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几大类,教师编制理所应当给专职教师,但是!很多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存在占用教师编制的问题,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存在占用的现象。更有甚者把行政领导的管理岗也统计或编制为专职教师指标,致使挤占专职教师编制的现象屡有发生。 同时,再加上不少地方政府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十年以上的教师,退休的可以享受全额工资奖励,造成一些任行政工作的人员不愿意让出自己占用的教师指标。目前教师的职业是‘铁饭碗’,由于人才流动政策不配套,相当数量不能胜任教学的人员难以流动或改行。这就造成现行教师编制存在超编与专职教师隐性缺编、虚编现象。 2、不结合当地实情而大量缩编 如前所述,由于我国农村面广人稀,与城市大不相同,如果按照现行不加区别的参照城市教师编制的标准,很难保障农村区域教育教学任务的正常完成,也不利于实现教育公平的。这导致制定出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与城乡教学需求实际相脱节。 而且 “由于现行中小学编制管理体制僵化、管理模式固板、管理方法陈旧”,这加剧了我国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制度与城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相脱离的态势。有的学校缺编或有的学校超编,极大程度上加剧了城乡教师编制的不合理缺编、虚编和超编问题的产生,尤其是农村教师编制相比之前存在被大量缩编的现象。 3、教师编制监督管理不足 2014 年印发的 “72 号文件”较为详细地规定 “各地要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 ‘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以各种形式 ‘吃空饷’,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各级机构编制、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定期开展编制清理专项工作。 然而,这个文件没有具体明确谁是主体监督部门,容易产生推诿现象,不利于其有效监督与管理。 未来的孩子会越来越多,教师的需求会越来越旺盛,而能提供有编制的岗位,就能吸引优秀的人才。随着编制改革的推进,相信国家会将这个问题较好地解决。 文:湖北中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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