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情節的描寫重點 沒有情節就沒有故事,這是絕對的,但是,故事並不是一堆情節的總合。 作文講究結構,「起、承、轉、合」;好的故事也一樣,觸發堆砌、衝突轉折、高潮結尾,這樣故事才會給讀者滿足的感覺。 如果洛克用步驟順序來表示故事模型的話,它會是長這個樣子。
觸發、衝突-解決(重複、攀升)、高潮、結尾 故事的開場要觸發故事,故事的尾段則是要有最後大高潮跟結尾。
而故事的中間,則是不斷重複著衝突與解決,一次比一次強烈。 每個寫作書,要情節這個章節都一定會跟你講到三個重點,那就是: 衝突!衝突!衝突! 我不是在開玩笑,這樣你才會知道衝突的重要,甚至有人說:沒有衝突,就沒有故事。 不管你打算寫什麼類型的小說,請你一定要聚焦在衝突上,任何類型的小說,沒有衝突就不會好看。 有寫作書會把衝突的對象分類,分得超細,然後又個別說明,生怕不知道該為自己的主角找什麼對手一樣。我舉例: 人跟自然、人跟超自然、人跟社會、人跟命運、人跟他人、人跟科幻、人跟奇幻。 這樣的分法還算粗略,更細的都有,但是我完全不想討論這些。 為什麼?因為我覺得這是題材的選擇,你對什麼題材有興趣,自然就對出現對應的衝突類型,難道有哪本小說是故意要把所有類型的衝突都寫到嗎?(我相信有)
都寫到就保證好看? 真正該聚焦的衝突,是人跟自己的衝突,請你記住這句話,人跟自己的衝突。 這也是我們該盡全力追求的地方,把人心衝突、人心矛盾寫得真實、精彩。 開頭有提到,故事並不是一堆情節的總合。
故事是必須省略無主線無關的情節。 主線,就是主角的目標,當然,主角的目標也可能隨著劇情的推進而改變,但這都是主線。 有了目標,絕不可能輕輕鬆鬆順利達成,勢必要出現阻礙,阻止主角達成目標。 為了讓主角能克服阻止他的阻礙,他一定要改變。 在主角改變之後(尤其是內心的轉變),很常見到主角同時改變目標,這依然是主線,而且往往改變之後的主角,才顯露出故事想傳達的主題。 所以我們再整理一下。
解決衝突的三個小兵:目標、阻礙、改變,有目標才有阻礙,有阻礙才有改變、有改變才能達成目標。 情節的設定可以千奇百怪,最後要提的,便是情節擬定的大略規則: 1. 取捨:這是最重要的一點,消去與主線無關的,才會得到好故事。輕忽這點可以毀滅任何好題材、好角色、好情節。 2. 因果:人的行為模式就是這樣:行動、結果、決定。
我做了什麼?得到什麼結果?思考後我決定?
這一幕的行動是源自上一幕的決定,別讓事件變得不知為何而來。 3. 合理:不合理的行為反應(情節)會讓讀者立刻清醒。 譬如改變,人都是抗拒改變的,如果一次事件就讓主角改變,這太輕易了,讀者不會信服,他們會覺得是作者要主角改變,不是主角自己要改變。 所以我們要運用多次事件,一次比一次強大,一次次堆疊誘因、動力,讓讀者相信這劇情是合理的。 當然,連續發生十次類似事件主角都不改變,也是一種不合理。 更詳細的劇情部分,我們另文討論,歡迎延伸閱讀!接著我們前往最後一個部分:背景(系列文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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