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朱元璋被误解为残暴,只因他亲手编了一本书,主要针对官吏和富户

 崆峒樵隐 2017-10-16

历史天天看

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比较有争议的一位皇帝,有人说他相貌丑陋,有人说他仪表堂堂,有人说他爱民如子,有人说他残酷暴戾,有人说他没有文化,有人说他勤学好问,凡此种种,在他身上具有争议的事件举不胜举,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为何很多人认为朱元璋残暴,其实并非和滥杀开国功臣有关,而是因为朱元璋对于吏治的严酷。

朱元璋对于吏治的要求,是中国古代所有皇帝中是最严厉的,而朱元璋的所作所为,后世大部分人还是比较认可,认为他做的都是有利于百姓、有利于江山社稷的事,有人举例说他曾经把明朝官员剥皮实草,然后挂在大堂上警示别人等等,朱元璋这样做是有更深层次的思考,说他残暴其实是误解,这种误解是建立在一本书的基础上。

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十八年冬,十月己丑朔,《御制大诰》成,颁示天下。”

前面我们提到的那本书就是《御制大诰》,所谓“御制”就是指皇帝亲自编制,这本书的确是朱元璋在百忙之中的闲暇时间自己琢磨出来的,“大诰”实际上并非朱元璋首创,早在先秦西周的时候就已经出现,就是一种颁布告谕天下的东西,让大家都知道某某事,朱元璋把自己编得书叫“大诰”也是这个目的,那就是昭告天下。

朱元璋写的这个“大诰”,后来改名为《大诰初编》,这本书其实没有什么高深的内容,就是列举了一些案例,要求以后有类似案件,就按照书中的办法处理,《大诰初编》针对的主要是官吏和富户,里面有74个案例,针对官吏的有53条,针对豪强的有12条,加起来占到所有内容的近90%,由于书中案例处理的方式都比较严厉,所以颁布后效果很明显。

既然《大诰初编》对于吏治及富户如此有效,朱元璋当然很是满意,于是再接再厉,他又编写了两本,分别是《大诰续编》和《大诰三编》,《续编》针对官吏和富户的条款占到83%,《三编》针对官吏和富户的条款占到70%以上,比例在减小,说明朱元璋亲自编写的这本书很有效果,后来把这三本书合集起来就叫《大诰三编》。

肯定有人会产生疑问,难道明朝的《大明律》没有制定针对官吏和豪强的惩治条例吗,其实并不是,《大明律》是明朝最根本的律法,具有普遍适用性,惩治的办法无非就是中国古代传统的“五刑”(笞、杖、徒、流、死),朱元璋制定的《大诰三编》就更加严酷,可以说是在原来基础上加重数倍的惩治,属于“法外之法”。

朱元璋制定《大诰》并没有束之高阁,书中的案例也并不是为了吓唬官吏,如果有人犯了书中所列举的错误,朱元璋还真要求执行,如洪武十九年的一个案子,刑部官员犯了“说事过钱,各受赃私”的罪,也就是托关系从牢中捞人,朱元璋得知后,把涉案的所有人抓了起来,砍去双足,然后鞭笞到死,还要让“五军断事官,大理,刑部,都察院十二道,会视刑之。”

洪武年间,这样的案件时有发生,但相对于明朝后期的问题,朱元璋时期的吏治是最清明的,而且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少有的清明,这难道不好吗,为何要说朱元璋残暴,如果自己不犯错,惩罚自然不会落到头上,而且朱元璋是有言在先,制定了很详细的办法,有人要去冒险,就怪不得朱元璋下手,所以笔者一直认为说朱元璋残暴是误解。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